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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福建省专科志愿填报时间在征兵时间之后,这样到底是填高校毕业生还是新生
2018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
一章 总则
一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号)、《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18〕2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18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2018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文史类、理工类、艺术类、体育类招生录取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 录取管理
第三条2018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招委会组织实施,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管理模式。省招委会成立招生录取现场领导组,下设若干工作小组,具体实施招生录取工作。各招生院校和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
第四条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按招生章程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遗留问题的处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向高校投放合格生源电子档案,并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
第五条先组织实施常规志愿录取。常规志愿录取结束后,须将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及追加的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组织考生填报一次征求志愿(其中,文史、理工类提前批仅一次征求志愿,艺术类提前批无征求志愿),并实施一次征求志愿录取;如仍有招生计划未完成,则进行第二次征求志愿。征求志愿时,所有未确认已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相关院校志愿。
第六条文史、理工类本科一批和本科二批常规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投档前,须先进行模拟投档(即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提供院校生源分布统计,并与招生院校进行沟通协调),其中本科一批常规志愿原则上进行2次模拟投档、本科二批常规志愿进行1次模拟投档,以确定招生院校的正式投档比例。
第三章 录取批次及志愿设置
第七条文史、理工类设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职(专科)批四个批次。
1.本科提前批设常规志愿和1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设1个一志愿和3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参考志愿,每个志愿均为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均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征求志愿设12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即一个志愿填报某所院校的一个专业,下同)。
2.本科一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每次征求志愿均设6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均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
3.本科二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每次征求志愿均设1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均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
4.高职(专科)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设40个、每次征求志愿均设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第八条艺术类设本科提前批、本科A批、本科B批和高职(专科)批四个批次。
1.本科提前批只设常规志愿,常规志愿设3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均设6个专业志愿。考生不得重复填报同一院校志愿,即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均须为不同院校。
2.本科A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每次征求志愿均设12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3.本科B批设常规志愿、1次征求志愿、1次降分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每次征求志愿均设16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4.高职(专科)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每次征求志愿均设16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第九条体育类设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两个批次。
1.本科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每次征求志愿均设6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均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
2.高职(专科)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每次征求志愿均设16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第四章 投档模式及投档比例
第十条投档模式分为梯度志愿投档模式、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和一档多投投档模式等三种。平行志愿投档又分为院校志愿平行投档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两类。一档多投又分为院校志愿一档多投和专业志愿一档多投两类。
第十一条投档模式
1.文史类、理工类。本科提前批常规志愿分一志愿和参考志愿先后投档。先进行一志愿投档,实行梯度志愿投档。对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院校,再进行参考志愿投档,实行院校志愿平行投档。本科提前批征求志愿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全部实行院校志愿平行投档。高职(专科)批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全部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
2.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实行院校志愿“一档多投”。本科A批、B批均实行专业志愿“一档多投”。高职(专科)批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
3.体育类。本科批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实行院校志愿平行投档。高职(专科)批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
第十二条投档比例
1.实行梯度志愿投档的高校,其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2.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含院校志愿平行和专业志愿平行)高校,其投档比例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的100%执行,其中部属及省外本科高校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05%执行。
在模拟投档时,省属高校本科批的投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05%,部属及省外高校一般不超过110%。
3.实行一档多投的批次(指艺术类本科各批次),考生文考总分加固定照顾分、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均应达到相应的省定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自主划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受投档比例限制,按院校志愿(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或按专业志愿(艺术类本科A批、B批)全部投档。
第五章 成绩排序规则
第十三条文史类和理工类
考生分别按投档分(文考总分 固定照顾分,下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在平行志愿投档时,投档分相同的,先按同等优先,再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以此确定出每一个考生在其群体中的位次。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第十四条艺术类
1.本科提前批。投档时,不对考生成绩进行排序,将符合投档条件的每一考生的电子档案同时投放到考生填报的所有院校。招生院校按照事先公布的录取规则,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进行预录取排序(每位考生在同一院校最多预录取一个专业);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提出预退档意见,并将预录取排序名单和预退档意见提交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完成后,根据考生院校志愿顺序、院校专业招生计划和专业预录取排序等情况,由计算机自动匹配确认录取结果。每位考生最多只能被一所院校(专业)录取,也可能不被录取。
2.本科A批、B批。投档时,不对考生成绩进行排序,将符合投档条件的每一考生的电子档案同时投放到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招生院校按照事先公布的录取规则,对符合录取条件的所有考生,每个专业进行预录取排序;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提出预退档意见,并将预录取排序名单和预退档意见提交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完成后,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院校专业招生计划和专业预录取排序等情况,由计算机自动匹配确认录取结果。每位考生最多只能被一所院校(专业)录取,也可能不被录取。
3.高职(专科)批。文科艺术类和理科艺术类考生分成相应的音乐类、
美术类、舞蹈类、
播音与主持类、编导类、
表演类(
服装表演方向)、表演类(影视表演方向)、
摄影类、书法类等9个专业类别,分别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分相同时,先按同等优先,再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以此确定每一个考生在其群体中的位次。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科艺术类按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艺术类按照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其中,文考总分加固定照顾分不低于专科文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生源不足降分时,不低于专科文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不低于专科省级专业统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才具有专科综合分位次。
综合分的计算方法如下:
(1)编导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6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40%。
(2)书法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5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50%。
(3)美术、播音与主持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60%。
(4)音乐、舞蹈、摄影、表演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3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70%。
第十五条体育类
1.文科体育类和理科体育类考生分别按本、专科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分相同时,先按同等优先,再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以此确定每一个考生在其群体中的位次。
2.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科体育类依次为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体育类依次为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其中,文考总分加固定照顾分不低于本科文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生源不足降分时,不低于本科文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不低于本科省级专业统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才具有本科综合分位次;文考总分加固定照顾分不低于专科文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生源不足降分时,不低于专科文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不低于专科省级专业统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才具有专科综合分位次。
3.体育类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30%+考生体育成绩×7.5×70%。
第六章 降分录取政策及办法
第十六条文史类和理工类
1.按照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招生的专业,原则上不降分录取。其中,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的航海类、公安类、司法类、军队类的院校(专业),以及省属本科高校师范生公费教育试点专业,征求志愿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可在本科一批录取控制线下20分以内(含20分,下同),在征求志愿有填报该院校专业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省属本科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简称“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投档后生源仍不足的,在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在有填报该院校志愿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2.按照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招生的专业,原则上不降分录取。其中,航海类、公安类、司法类的院校(专业),以及除涉外合作办学项目(含涉港澳合作办学和国际课程项目,下同)、闽台合作办学项目外的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其他专业,第二次征求志愿录取后(本科提前批在征求志愿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可在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在第二次征求志愿(本科提前批在征求志愿)有填报该院校专业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3.高职(专科)批,省内国家级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原则上不降分录取;省内高职院校涉外合作办学项目、闽台合作办学项目专业不降分录取;其他省内高职院校(专业)一次征求志愿投档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可适当降分录取:省内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可在专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10分以内、其他公办高职院校可在专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民办高职院校可在专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30分以内,在一次征求志愿有填报该校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第二次征求志愿录取降分政策与一次征求志愿录取降分政策相同。
省内国家级示范(骨干)高职院校: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
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闽西职业技术学院。
省内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
黎明职业大学、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
省内高职院校以下22个专业一次征求志愿投档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公办院校可在专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40分以内、民办院校可在专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50分以内,在一次征求志愿有填报该院校专业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第二次征求志愿录取降分政策与一次征求志愿录取降分政策相同。
22个专业为:
林业技术、
木材加工技术、
畜牧兽医、
水产养殖技术、
轮机工程技术、
油气储运技术、
应用化工技术、
印刷媒体技术、
染整技术、针织技术和针织服装、
老年服务与管理、
家政服务与管理、
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
茶树栽培与茶叶加工、
森林资源保护、
林业调查与信息处理、
园艺技术、
环境工程技术、
园林技术、
水电站动力设备、
石油化工技术、
清洁生产与减排技术。
第十七条艺术类
1.本科A批。所有院校(专业)不降分录取。
2.本科B批。一次征求志愿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将剩余的招生计划统一公布,面向专业成绩达到省级专业统考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文考成绩在本科文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征求志愿,并组织投档录取。
3.高职(专科)批。第二次征求志愿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在第二次征求志愿有填报该院校专业志愿、专业成绩达到省级专业统考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文考成绩在专科文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中,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体育类
各批次第二次征求志愿投档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可在第二次征求志愿有填报该院校(专业)志愿、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文考成绩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中,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省属高校所有涉外合作办学项目、闽台合作办学项目,生源不足时不降分录取。省属高校所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收的本科考生,高考外语成绩不得低于外语总分的60%。
第七章 特殊类型招生安排
第二十条高校自主招生(含普通自主和综合评价,下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和高水平艺术团、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专项计划(简称“高校农村专项计划”)、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招生
1.高校自主招生、高校农村专项计划和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安排在文史、理工类本科提前批之后、本科一批之前进行。高水平运动队和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按照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的院校(专业)安排在文史、理工类本科提前批之后、本科一批之前进行;按照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的院校(专业)安排在文史、理工类本科一批之后、本科二批之前进行。
2.招生录取过程中,按照高校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高校农村专项计划、地方农村专项计划的顺序,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投档,每位考生只能投档到其中的一个类型。其中,高校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高校农村专项计划按照考生所填报的志愿全部投档;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1.2投放考生电子档案。投档后,高校按照事先公布的录取规则同时进行审录,其中,自主招生高校须按我省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的模拟投档线进行审录。
3.高校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高校农村专项计划和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均设1个院校志愿,院校志愿下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校内专业调剂栏目。
其中,凡具备高校农村专项计划报考资格且普通高考总成绩不低于文史、理工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以填报高校农村专项计划志愿。凡具备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报考资格且普通高考总成绩不低于文史、理工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可以填报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志愿。
第二十一条省内高校师范生公费教育试点录取的考生入学前应与培养院校和生源所在地设区市教育局签订协议书,毕业后须回生源所在设区市有空编的小学、幼儿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6年。设区市教育局和培养院校分别负责履约管理,并建立诚信档案。
第二十二条民族班、各类预科班招生
1.高校举办的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只招收由政治工作部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边防军人子女。
2.少数民族预科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在相应批次的一次征求志愿阶段填报志愿。录取后,生源不足时,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可在相应批次的第二次征求志愿时公布,并组织第二次征求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
相应批次第二次征求志愿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本科层次少数民族预科班可在不低于相应批次有关高校常规志愿提档分数线下80分(含80分,下同),专科层次少数民族预科班不低于相应批次有关高校常规志愿提档分数线下60分,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不低于有关高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80分,在第二次征求志愿有填报该校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3.民族班。本科层次民族班在本科相应批次的一次征求志愿阶段填报志愿。录取后,生源不足时,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可在相应批次的第二次征求志愿时公布,并组织第二次征求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相应批次第二次征求志愿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本科层次民族班可在不低于本科相应批次有关高校同批次常规志愿提档分数线下40分,在第二次征求志愿有填报该校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专科层次民族班在专科批次的一次征求志愿阶段填报志愿。录取后,生源不足的,经批准,可在不低于专科批次有关高校同批次常规志愿提档分数线下40分,在一次征求志愿有填报该校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第二次征求志愿录取降分政策同一次征求志愿,在第二次征求志愿有填报该校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定向招生
1.本科高校定向招生安排在文史、理工类本科提前批进行。高职(专科)定向招生安排在高职(专科)批进行。
2.医学类本科院校专门面向某设区市招生,毕业后定向分配到该设区市或该设区市所属某个县(市、区)工作的,报考的考生必须具有该设区市户籍,且在该设区市报名并参加高考;医学类专科、农林类本专科院校专门面向某县(市、区)招生,毕业后定向分配到该县(市、区)工作的,报考的考生必须具有该县(市、区)户籍,且在该县(市、区)报名并参加高考。
3.本科高校实施定向招生的,征求志愿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可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在征求志愿有填报该院校专业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高职(专科)学校实施定向招生的,生源不足时的降分,按高职(专科)批降分的有关规定执行。
4.医学类院校实施定向招生录取的考生,录取后须与定向设区市或该设区市所属某个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其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并持定向培养协议到录取高校报到。
农林类院校实施定向招生录取的考生,录取后须与定向县(市、区)的农业、林业行政部门以及公务员局签订定向委培协议,并持定向委培协议到录取高校报到。
第二十四条专门面向某设区市招生的省内院校(专业),报考的考生必须具有该设区市户籍,且在该设区市报名并参加高考。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高校招生志愿(包括征求志愿,下同)全部实行网上填报,考生网上填报的志愿是投档和录取的唯一依据。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网上填报志愿系统自动关闭。未按时填报志愿,后果由考生自负。
第二十六条由于个人原因,发生账号和密码被盗,造成信息泄露、志愿被冒充填报或修改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第二十七条凡按照《2018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规定享受的加分,属于“非固定照顾分”。在考生分数排序时,不作为固定加分计算投档分或综合分(含艺术或体育类,下同),但在检索到该考生的志愿时,如相关志愿栏目符合加分条件且考生具有享受此加分资格的,作为相应的加分计算投档分或综合分。若因重新计分后才达到投档条件的,该生不受投档比例限制。
第二十八条按照《2018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规定,考生若同时享有多项加分或同等条件优先录取政策项目的,在录取时按其中优惠的一项录取照顾政策执行。
第二十九条在填报艺术类和文史理工类本科提前批志愿时,文科(或理科)艺术类考生可以在文科(或理科)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志愿和文史(或理工)类本科提前批常规志愿中选择一类且只能选择一类进行填报,不得两类同时填报。文科(或理科)艺术类考生可以填报文史(或理工)类提前批征求志愿。文科(或理科)体育类考生可以填报文史(或理工)类本科提前批志愿。
在填报除艺术类和文史理工类本科提前批外的其他批次志愿时,文科艺术类和文科体育类考生可以兼报文史类院校(专业)志愿,理科艺术类和理科体育类考生可以兼报理工类院校(专业)志愿。其余类别之间不能兼报或跨报。
艺术类考生选报或兼报文史(或理工)类的,招生录取过程中,按艺术类、文史(或理工)类实际投档时间的先后顺序(投档时间相同的,艺术类优先投档),将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投档到艺术类、文史(或理工)类中的一类,由招生学校审录;体育类考生兼报文史(或理工)类的,招生录取过程中,按体育类、文史(或理工)类实际投档时间的先后顺序(投档时间相同的,体育类优先投档),将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投档到体育类、文史(或理工)类中的一类,由招生学校审录。
第三十条考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高校网站,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阶段性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出售。
第三十一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通过各种渠道、各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开展各类投档模式的主要特点、实施办法、相关政策规定等的宣传解释工作。指导考生妥善保管志愿填报账号和密码等个人信息,防止被他人盗用或非法操控。高中阶段
教育学校和教师不得代替或干预考生填报高考志愿。
第三十二条录取过程中,如出现特殊情况或本实施办法未作规定的,由省招委会成立的录取现场领导组集体研究处置。
第三十三条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大学录取线看的是原始分还是投档分
不同学校的不一样。。。有的投档时候是看投档分。但是分专业时候就是投档内的学生中排名按的又是原始分。。。。
你看看学校的招生简章。。上面一般会说明。。
省的切线一般是原始分。。。
学校录取的最低分数为什么要加二十分?不是很能理解。。。
从掌握11条分数线的概念、相互区别、联系开始。
第1条分数线 各科类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简称录控线或批次线又称省控线)
为什么要划分各科类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这是由于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录取的高校众多,所有高校不可能同时录取,将不同类型的院校分期分批进行录取,由此形成录取批次。分批次录取既有利于不同类型高校招生,也有利于增加考生的录取机会。
什么是录取控制分数线?主要作用是什么?录控线是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高考成绩水平和招生计划,按一定的比例确定的录取新生的各批次、各科类最低成绩标准。各批次、各科类的批次线都会不同,科类一般分为文史类、理工类、艺术类和体育类(只分本科线和专科线),文史类和理工类又分为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个别的还有第五批,甚至更多。批次线是确定考生录取资格、执行招生政策的一个重要指标。只有总分达到或超过批次线的考生(通常称“上线考生”)档案,才有可能被投档到高校,而院校一般只能录取所在批次线上的考生。2008年至少有19个省、市、区的高考志愿在公布高考成绩和批次线以后填报,批次线可以更好地指导考生合理填报志愿。比如某考生的总分(含特征成绩)达到了第一批院校的批次线,就可以填报第一批和以后各批次的志愿。
由上可知,除提前批外,批次越靠后,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会逐批降低,只要正确掌握不同批次及同批次不同顺序的志愿之间的关系,前批次如果不能录取,后批次仍有机会。
第2条分数线 第一批次录取院校的控制分数线(简称一本线又称重点线)
由于第一批次录取的主要是全国重点大学(具体指中央部委直属院校、“211工程”院校和经省级招委同意的其他本科院校及专业),因此其录取控制分数线,又叫重点线。一般按计划招生数与考生数的比例大约在1∶1.2左右来确定。考虑到志愿兼报等因素,因此分数线确定时并不是机械进行的,而要考虑各种因素的作用。
第3条分数线 第二批次录取院校的控制分数线(简称二本线又称一般本科线)
由于第二批录取院校主要是一般本科院校,因此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又叫一般本科线,本科线一般也按略多于计划招生数来确定,总的原则是同样要考虑到确保高校有一定的生源选择余地及不同科类志愿的兼报等因素。
第4条分数线 第三批次录取院校的控制分数线(简称三本线)
第三批次录取的主要是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本科专业,还包括部分本科院校的二级学院。独立学院是指由普通本科院校按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的办学实体。独立学院按办学成本收费,收费较高,本科一般为每年1万元以上,专科一般为每年7000元左右。独立学院发放的毕业证书上署名独立学院学校全称,例如
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毕业证书上的署名即为“
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学位证由举办的高校颁发。如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毕业生相关成绩合格,学位证则由“北京工业大学”颁发。
第5条分数线 第四批次录取院校的控制分数线(简称专科线或高职线)
本批在有些省区又分为一专线和二专线。一专线为独立设置的高等专科学校,普通本科院校的专科专业和部分经省级招生机构同意的生源较好的高职院校(专业)的录取控制线;二专线为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高职专业的录取控制线。
第6条分数线 提前批录取院校的控制分数线(简称提前批线)
提前批本科录取有军事、武警、公安、司法、安全院校(专业)等,国防生,艺术和体育类专业,部分航海类专业和
空中乘务专业,
香港中文大学和
香港城市大学,以及部分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经各地招委同意的其他院校(专业)。
应当说,参加提前批次录取的院校执行的是不同的控制分数线。比如,军事院校有些是按照一类对待(相当于重点线),有些是按照二类对待(相当于二本线),还有一些有特殊要求的专科学校是放在提前批录取,但执行的录取控制线是按照一专线来录取的。因此,考生要慎重选择志愿。不愿录取到军事、武警、公安、司法、安全、国防生、航海以及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等院校或专业学习的考生,最好不要填报这些院校,一旦在提前批录取就不能参加第一、二、三、四批院校的录取了。
第7条分数线 艺术类录取院校的控制分数线(简称艺术线)
参加艺术类院校录取的考生必须达到两条控制分数线。一条是文化分数线,即考生需要参加高考,取得文化成绩。另外一条是专业分数线,即考生要参加高校或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专业考试,取得专业成绩。文化控制分数线一般由省级招生机构划定(分本科和专科),而专业控制分数线的划定则分两种情况。经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部分重点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由学校组织考试并划定专业成绩控制分数线(校考线),除此之外的艺术院校及专业,一般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考试并划定的专业成绩控制分数线(省考线或联考线)。
填报艺术类专业志愿要注意以下5点:第一,考生必须双上线,既上专业线又上文化线,才有资格参加录取。第二,注意录取时投档的模式,比如是按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相加作为投档分,还是以专业成绩作为投档分,或者以文化成绩作为投档分,等等。第三,注意联考成绩的适用范围。联考成绩达到了省划定的联考专业合格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以填报。第四,报考自行组织了专业加试的院校,必须取得所报院校的专业合格证,属于联考专业的,联考成绩还必须达到当地联考专业合格控制分数线。第五,除联考专业外,还有部分专业各地没有组织联考,那么就由招生院校组织专业测试,考生只要获得了院校发放的专业合格证,就可以报考。
第8条分数线 体育类录取院校的控制分数线(简称体育线)
填报体育专业要参加体育素质测试,填报体育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全省组织的体育素质测试。没有参加体育素质测试的考生不能填报体育专业,填报了也等同于无效志愿。同时还必须达到当地划定的体育专业文化分数控制线。
第9条分数线 院校投档分数线(简称投档线又称调档线或提档线)
院校调档分数线是指以院校为单位,按招生院校同一科类(如文科或理科)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1:1。2以内),在对第一志愿投档过程中自然形成的院校调档最低成绩标准。每一所院校都有自己的调档分数线。各地招办在投档过程中,将填报了该校志愿且成绩在批次线上的考生档案,按总分(含特征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院校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进行投档,而投档高校的最低一位考生的成绩,就是该校的调档线。通常情况下,调档线往往高于批次线,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院校,其调档线等于批次线。考生的档案能不能投给学校,最关键取决于总分(含特征成绩)是否达到了调档线。
例如第一批的某高校理工类计划30人,填报该校且成绩在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有80人,省招办按招生计划数的1.2倍(30×1.2)需投档36份,计算机将这80人按总分(含特征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在第36位考生的总分(含特征成绩)即为该校本批次理工类的调档线。学校经审阅,择优录取其中30人,将不予录取的6人档案退回省招办。
何谓“上线落选”?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上线落选”主要指两种情况:一是指某考生的总分(含特征成绩)达到了相应批次线,但没有达到所报学校的调档分数线,档案没有投出去。二是指某考生的总分(含特征成绩)达到了所报学校的调档分数线,档案已经投到这所高校,学校审阅档案后因各种原因认为不宜录取,予以退档。
第10条分数线 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又称校线)
学校录取最低分的考生所形成的分数线就是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或者说学校的最低分录取的专业线就是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
第11条分数线 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又称专业线)
学校所招生的每一个专业都有一个最低录取分数线,也就是学校招生有多少个专业就有多少条专业线。其中,最低分录取的专业线就是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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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福建本科二批次什么时候可以知道录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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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高招录取日程安排,本科二批录取工作从26日开始,也是实行平行志愿录取。7月26日16时前确定模拟投档比例,7月27日8时前第一轮模拟投档,7月27日22时前第二轮模拟投档,7月28日18时前本二批平行志愿正式投档,7月30日12时前平行志愿录取,7月30日18时前汇总该批次录取数据。
7月31日 8时前公布征求志愿计划,当日18时前填报征求志愿;7月31日22时前征求志愿投档;8月1日征求志愿录取及降分录取,该批次全部录取工作于8月2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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