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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院校全国排名公办(中国财经类大学排名及招生信息!)

2024-09-23 00:20:11 | 大学科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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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院校全国排名公办(中国财经类大学排名及招生信息!)

专科院校全国排名公办

1、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2、 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3、 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4、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5、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6、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7、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

8、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9、 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10、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大学科目网

11、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12、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

13、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

14、 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

15、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16、 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17、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18、 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

19、 苏州职业大学

20、 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21、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22、 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3、 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4、 宿迁职业技术学院

25、 天津职业大学

26、 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

27、 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28、 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以上内容参考: 凤凰网-2021中国高职高专院校排名top10,深圳职业技术

专科院校全国排名公办(中国财经类大学排名及招生信息!)

2009年中国财经类大学排名及招生信息!

中国财经类大学排名
排名 大学名称 综合得分 声誉得分 学术资源得分 学术成果得分 学生情况得分 教师资源得分 物资资源得分
1 上海财经大学 34.0 57.5 22.8 7.8 65.9 31.0 42.3
2 东北财经大学 31.0 49.4 24.4 6.1 63.2 31.9 27.5
3 西南财经大学 30.0 51.3 20.6 4.7 60.5 30.2 27.2
4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8.0 58.7 6.9 1.7 58.5 42.4 18.0
5 中央财经大学 25.0 -- 20.9 4.2 59.8 32.8 23.3
6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0 -- 5.0 1.6 47.8 42.1 16.9
天津财经大学 20.0 -- 6.6 3.4 48.9 28.3 29.7
8 南京财经大学 18.0 -- 1.0 3.0 39.1 33.4 25.2
9 江西财经大学 17.0 -- 4.4 2.4 45.9 28.4 17.8
山西财经大学 17.0 -- 2.7 2.8 42.2 28.8 23.0
11 哈尔滨商业大学 16.0 -- 2.4 0.3 39.8 31.8 19.5
山东财政学院 16.0 -- 1.7 0.6 43.1 32.8 15.1
山东经济学院 16.0 -- 2.0 1.0 45.2 26.7 16.9
北京物资学院 16.0 -- 1.9 1.0 41.7 26.6 19.4
15 浙江财经学院 15.0 -- 2.3 2.4 40.1 27.8 15.9
河南财经学院 15.0 -- 2.5 0.5 42.3 27.8 12.2
河北经贸大学 15.0 -- 1.5 0.6 40.9 25.1 18.2
云南财贸学院 15.0 -- 1.8 2.1 35.6 18.3 30.2
19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14.0 -- 2.2 1.4 49.9 19.2 13.9
广东商学院 14.0 -- 0.9 1.5 35.4 23.7 23.4
山东工商学院 14.0 -- -- 0.4 39.9 20.6 24.7
新疆财经学院 14.0 -- 1.7 0.2 36.8 30.2 8.1
内蒙古财经学院 14.0 -- -- 0.1 38.6 29.3 10.6
安徽财经大学 14.0 -- 2.4 2.0 41.5 18.5 16.8
天津商学院 14.0 -- 2.2 1.3 40.2 21.3 15.1
26 南京审计学院 13.0 -- -- 1.4 41.3 20.5 15.1
重庆工商大学 13.0 -- 0.4 1.1 37.4 19.2 20.8
西安财经学院 13.0 -- -- 0.4 36.0 23.3 17.2
长春税务学院 13.0 -- 1.4 1.6 39.6 22.2 9.1
上海金融学院 13.0 -- -- 25.0 -- 14.2 19.6
31 湖南商学院 12.0 -- -- 1.1 38.8 18.5 11.8
兰州商学院 12.0 -- 0.9 1.0 36.7 19.5 11.0
贵州财经学院 12.0 -- 0.9 0.3 33.1 22.0 11.4
34 湖北经济学院 7.0 -- -- 0.6 -- 21.5 17.1
35 广东金融学院 5.0 -- -- 0.7 -- 12.6 15.9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5.0 -- -- -- -- 13.5 15.4
上海商学院 5.0 -- -- -- -- 13.9 14.1
辽宁对外经贸学院 5.0 -- -- -- -- 11.2 15.5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 5.0 -- -- 0.1 -- 13.3 11.8
40 广西财经学院 4.0 -- -- -- -- 11.8 12.0
学校名称:上海财经大学

校 址:上海市国定路777号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211 工程"重点建设学校。

所在省市的招生数:见各省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书。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和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只招选考英语的考生,其它专业选考语种无限制。

男女生比例:无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录取规则:

1.我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市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 择优录取的原则,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综合考虑考生各方面素质, 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地选拔学生。

2.我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高考加分的优惠政策,但根据教育部加分幅度不得大于20分的规定,对其加分值大于20分的,我校在录取时一律认作20分。

3.当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生源不足时,我校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以后志愿的考生。

4.我校在专业录取时按照33111的级差录取(即第二、三志愿的考生每档减3分与前一志愿的考生排队录取,之后各个志愿均减1分与前一志愿的考生排序录取)。

5.专业录取时按考生的高考总分(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分相同时按单科成绩数学、外语、语文、综合的成绩排序。

6.我校在公布招生计划的120%以内,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

收费标准:我校按学分制要求收取学费,每生年学分收费标准如下:

1.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15000元/年

2.非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5000元/年

住宿费:1200元/学年(不含寒、暑假)

奖学金: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政府奖学金、各类社会企业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奖学金。根据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等各方面的综合情况,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奖励金额为500至8000元不等。

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国家助学金和各类社会企业助学金,助学金金额为每月150至300元不等;同时,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学校承诺:决不让任何一位考上我校的同学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报到入学后可根据本人情况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金额最高为6000元/年,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部补贴。

招生网址:

电 话: 021-65904372
一、学校自然情况

学校全称:东北财经大学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本科学制四年,学习年限三至六年;专科学制三年专;专升本学制二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二、语种要求:

1.会计学(国际会计方向日语班)专业招收日语、英语语种学生,日语(国际商务方向)专业招收英语语种学生,入学后外语课程为日语;

2.英语(国际商务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注册会计师方向)、会计学(国际会计方向)、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旅游管理-休闲与服务方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信息管理方向、工商管理-跨国公司管理方向)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3.其他专业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课程均为英语。

三、专业设置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020101
经济学
4年
文、理
经济学

020102
国际经济与贸易
4年
文、理
经济学

020103
财政学
4年
文、理
经济学

020104
金融学
4年
文、理
经济学

020107W
保险
4年

经济学

020109W
金融工程
4年

经济学

020110W
税务
4年
文、理
经济学

071601
统计学
4年

经济学

030101
法学
4年
文、理
法学

030301
社会学
4年

法学

050101
汉语言文学(公关文秘方向)
4年

文学

050201
英语(国际商务方向)
4年
文、理
文学

050207
日语(国际商务方向)
4年

文学

050301
新闻学(经济新闻方向)
4年

文学

050303
广告学
4年

文学

070101
数学与应用数学(经济数学方向)
4年

理学

08060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年

理学

110101
管理科学
4年

管理学

11010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4年

管理学

110102H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信息管理方向)
4年

管理学

110104
工程管理(投资与造价管理方向)
4年

管理学

110104
工程管理(房地产经营与管理方向)
4年

管理学

110104
工程管理
4年

管理学

110201
工商管理
4年
文、理
管理学

110201H
工商管理(跨国公司管理方向)
4年
文、理
管理学

110202
市场营销
4年
文、理
管理学

110203
会计学
4年
文、理
管理学

110203
会计学(注册会计师方向)
4年
文、理
管理学

110203
会计学(国际会计方向)
4年
文、理
管理学

110204
财务管理
4年
文、理
管理学

110204
财务管理(资产评估方向)
4年
文、理
管理学

110205
人力资源管理
4年

管理学

110206
旅游管理
4年
文、理
管理学

110206H
旅游管理(休闲与服务管理方向)
4年
文、理
管理学

110209W
电子商务
4年

管理学

110210W
物流管理
4年

管理学

110301
行政管理
4年
文、理
管理学

110302
公共事业管理
4年
文、理
管理学

110303
劳动与社会保障
4年
文、理
管理学

5901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3年


620105
金融与证券
3年
文、理

620204
会计电算化
3年


620305
国际商务
3年
文、理

640101
旅游管理
3年
文、理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东北财经大学高职专科毕业证书;专升本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东北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注明“专升本”字样,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东北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东北财经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东北财经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学校按照辽宁省财政厅、教育厅和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具体标准依据辽宁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学费收费标准:

1.汉语言文学(公关文秘方向)专业为3700元/人•年;英语(国际商务方向)、日语(国际商务方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为5100元/人•年;

2.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旅游管理-休闲与服务方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信息管理方向、工商管理-跨国公司管理方向)前两年25000元/人•年,后两年45000元/人•年;

3.高职专科各专业5000元/人•年;

4.其他专业为4500元/人•年;
5.住宿费为1200元/人•年。

我校设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为辅完善的资助体系。

六、国际合作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和英国萨里大学合作设立了东北财经大学萨里国际学院,设有三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旅游管理-休闲与服务方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信息管理方向、工商管理-跨国公司管理方向)面向全国高考直接招生,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东北财经大学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和英国萨里大学相应的学位证书。

另外,我校与多所国外一流大学合作建立了“双校园模式”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009年招收主要项目如下:

1.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休伦学院经济学本科项目;
2.德国美因兹大学经济学本科项目;
3.德国安哈特应用技术大学经济学本科项目;
4.澳大利亚科廷理工大学会计学本科项目。

我校“双校园模式”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采取二次招生方式,在我校当年各普通本科专业录取新生中选拔,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旅游管理-休闲与服务方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信息管理方向、工商管理-跨国公司管理方向)录取的新生不可报考。

学生在结束国内阶段学习后,符合申请签证条件并经考试合格者,方可办理申请赴国外学习。

七、招生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招生计划在50人(含50人)以下按120%调档;招生计划在50人以上300人以下(含300人)按110%调档;超过300人按105%调档。具体调档比例根据各省份生源情况进行调整,最高调档比例不超过120%,辽宁省按略多于招生计划调档。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东北财经大学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此外,根据工作性质的要求,肝炎病原携带者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验阳性者不宜就读旅游管理专业;色盲者不宜就读会计学和财务管理相关专业。入学后,我校将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3.我校招生录取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4.学校录取对填报志愿采取非平行志愿方式的考生实行院校“志愿优先”的录取规则,即在满足普通高校对招生对象要求的前提下,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对填报志愿采取平行志愿方式的考生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无院校志愿考生不予录取。

5.专业录取以分数优先作为划分专业的主要标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旅游管理-休闲与服务方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信息管理方向、工商管理-跨国公司管理方向)无专业志愿不予录取;被该类专业录取后,不能参加我校“双校园模式”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

对江苏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划分专业,各类专业的学业测试等级要求:选测为2A,必测为4C。

6.我校认可各省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7.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考生须同时通过我校组织的选拔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或选拔比赛,高考成绩达到规定分数线,并且公示合格,我校方能录取。

8.学校专业详细介绍、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奖贷助学金政策等信息详见2009年招生简章或到我校招生网查询。

9.招生办咨询联系方式

招生单位:东北财经大学学生处招生办公室
学校网址:
招 生 网:
电子信箱:student@dufe.edu.cn
电话:0411-84710259 84710258
传真:0411-84710259

西南财经大学200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名称:西南财经大学

2、学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555号

3、办学类型: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

4、招生层次:普通本科

5、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南财经大学

6、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

二、录取规则

1、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招生录取体制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2、学校原则上按照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120%以内调阅考生档案;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3、在考生思想政治道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按相关规定检查合格后,我校采用“志愿清、清”规则进行录取,即按照院校志愿顺序、专业志愿顺序、分数高低依序进行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采用“专业清”规则进行录取;对江苏省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排序,再按照“专业清”规则进行录取。

我校要求考生的单科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及格水平,在考生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侧重语文、数学和外语成绩;学校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加分政策。

4、学校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追加招生计划和自主录取少数高分落榜生。

5、由于相关条件限制,我校的金融学双语实验班、会计学双语实验班、保险双语实验班、工商管理双语实验班、国际经济与贸易双语实验班、国际商务双语实验班、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商务、英语等专业某些相关课程不能满足非英语语种考生的学习,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不要报考以上专业,报考以上六个双语实验班和英语专业的考生还需参加英语口试。

6、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和规定招收自主选拔考生、保送生和高水平运动员,具体办法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信息网。

7、收费标准: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同招生计划一并公布。

8、奖助办法:请见奖助学金一览表。

9、录取体检标准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考生须如实上报健康状况。

三、联系方式

电话(兼传真):(028)87092355

网址:
转自:<a href=' '>高考招生网</a>
中央财经大学2009年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中央财经大学

学校性质:教育部直属的“211”工程重点建设学校

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

学习形式:全日制

学校地址:学院南路校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邮编:100081

沙河校区: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邮编:102206

2009级学生一至三年级在沙河校区学习,四年级在学院南路校区学习

语种要求:1、以下各专业的培养方案仅面向语种为英语的考生,非英语考生谨慎填报。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国际贸易/金融风险管理方向、工商管理专业国际商务管理专门化方向、电子商务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保险专业精算方向、国际政治专业国际政治经济学方向、经济学专业数理经济与数理金融方向、金融学专业国际金融方向、金融学专业公司理财方向、财政学专业财政理论与政策方向。

2、英语专业经贸英语方向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男女比例:不限。

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录取规则: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1、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在重点线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2、专业按投档分数(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志愿顺序录取,不设定专业分数级差。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3、在投档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优先录取。①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的考生②相关成绩考虑数学、英语、语文成绩较好的考生。

4、往届生和应届生在录取时同等对待。

5、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的100%-105%。

6、报考英语专业经贸英语方向的考生须在高考中加试英语口语。

7、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国际贸易/金融风险管理方向只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8、英语专业经贸英语方向只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9、江苏省普通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选测为2B+、必测为4C1合格,对进档考生按上述规则2、规则3确定专业;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选测为2B、必测为4C1合格。

10、浙江省普通类考生考试科目应为一类科目,对进档考生按上述规则2、规则3确定专业;自主选拔录取考生考试科目应为一类科目。

学费标准:

1、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国际贸易/金融风险管理方向:30000元/生/年;

2、艺术设计:10000元/生/年;

3、英语专业经贸英语方向:6000元/生/年;

4、统计学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应用心理学专业经济心理学方向、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金融数学方向:5,500元/生/年;

5、其他专业:5,000元/生/年。

学位授予:

1、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的专业:

财政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国际贸易/金融风险管理方向、金融工程、经济学、国民经济管理、保险、保险专业精算方向、税务、税务专业国际税收方向、税务专业注册税务师方向、统计学、投资学、经济学专业数理经济与数理金融方向、金融学专业国际金融方向、金融学专业公司理财方向、财政学专业财政理论与政策方向。

2、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的专业:

会计学、会计学专业注册会计师专门化方向、财务管理、工商管理国际商务管理专门化方向、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文化产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工程管理、项目管理、房地产经营管理、管理科学、体育经济、体育经济专业体育运动项目管理方向。

3、授予法学学士学位的专业:

法学、社会学专业经济社会学方向、国际政治专业国际政治经济学方向。

4、授予文学学士学位的专业:

汉语言文学专业财经文秘方向、新闻学专业财经新闻方向、广告学、艺术设计、英语专业经贸英语方向。

5、授予理学学士学位的专业:

应用心理学专业经济心理学方向、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金融数学方向。

6、授予工学学士学位的专业: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中央财经大学

证书种类:学位证书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学位证书;毕业证书颁发经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批准我校印制的毕业证书。

专科院校全国排名公办(中国财经类大学排名及招生信息!)

广州中医药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广州中医药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广州中医药大学办学基础为创立于1924年的广东中医药专门学校,1956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广州中医学院,是新中国首批四所高等中医药院校之一,1995年更名为广州中医药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始于1978年,是全国首批获得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是全国首批获得中医专业学位(硕士、博士)授予权的高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规模和培养质量居全国同类院校前列。学校是教育部确定的首批实施“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和承担“中医拔尖创新人才模式改革试点项目”高校(中医学“5+3”一体化、中医学九年制)。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8年晋级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2020年成为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单位。学校秉承“崇德远志、和衷有容、汲古求新、笃学精业”大学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医药、护理、人文、管理等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本学科科研、教学、医疗、管理等工作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培养类型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术型学位;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培养高级医学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从事医学实践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专业学位,包括中医专业学位、中药学专业学位、护理专业学位。在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以“105”开头的专业均培养此类型硕士研究生。

三、招生安排

(一)招生规模

2021年我校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1500名(含推免生、中医学“5+3”一体化转段生、普通招考生),包括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两类。面向全国招收有志献身于中医药科学、哲学、管理学的报考青年。我校暂未开展非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招收数量以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数为准。

(二)招考方式

1.接收推免生:具体参见《广州中医药大学2021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含专业目录)。

2.中医学“5+3”一体化转段生:广州中医药大学在校医学长学制本科生按要求于2021年转入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具体参见转段工作相关通知。

3.普通招考:包括初试和复试两个环节,相关要求如下。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热爱医药卫生事业。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即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 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即往届本科毕业生)。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根据有关规定,我校对部分专业的考生来源有一定要求(详见报考专业资格要求)。

(二)报考专业资格要求及其他规定:

1.我校不接受高职高专、本科结业生等以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自2016年起,已不再招收“非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攻读中医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即“非医攻博”。

2.我校暂不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研究生。

3.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但可选择报考中医学学术型研究生。

4.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学员,报考全日制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者,需与相关单位办理终止规培的手续;未办理好相关手续者,一经发现核实,我校将取消其报考、复试与录取资格。

5.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在院校培养和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升学管理。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就业及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卫科教函〔2020〕18号),定向本科医学生毕业当年经原签约行政机关或定向服务单位同意后可以报读全科专业临床硕士学位研究生。未经原签约行政机关或定向服务单位同意报读研究生的,或者报读其他类型研究生的,视为违约。

6.报考我校医学各专业的考生要求具有相应的医学教育背景。

(1)报考攻读中医学临床类各专业(含中医学学术学位,专业代码1005、1006;或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7)研究生的考生要求本科毕业于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不含药学、中药学、护理学、医学技术等非临床类专业)。

根据有关规定,中医硕士专业学位(含中医、中西医结合临床)采取专业学位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接轨的培养,报名考生应为符合中医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中专业要求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且获医学学士学位(具体参见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的通知[国卫医发﹝2014﹞11号],以下简称“医师报名规定”)。

其中,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取得 执业医师资格证 ,或取得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证满两年,或符合以成人教育本科学历报考相应类别医师资格的条件(具体参见最新版的“医师报名规定”),网上报名在备用信息如实填写相应内容。

(2)报考攻读中医学基础类专业(专业代码1005)的学术学位研究生要求本科毕业于相应的医、药学专业。

(3)报考攻读中西医结合基础(专业代码1006)、中药学(专业代码1008、1056)、药学专业(专业代码1007)、基础医学(西医)(专业代码1001)学术学位研究生的考生,要求本科毕业于相应的医、药学、生物学专业。

(4)报考攻读临床医学(西医)学术学位(专业代码1002)研究生的考生,要求本科毕业于临床医学(西医)相关专业。

(5)报考攻读护理专业学位,要求大学护理学本科毕业,须符合报考护士资格的条件,或通过国家注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或具有注册护士执照。

3.其他非医药类专业(科学技术哲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等)报名考生,要求本科毕业于相关学科。

五、报名

(一)报名形式: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二)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网上(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11月10日前(以各报考点公告为准)

(三)网上报名网址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公网)或(教育网),即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地点:由各省市招生办公室指定报名点。拟在其他地市报名考试的考生,可选择所在地市招生办报考点,所在地市未开设报考点的,可就近选择报考点进行报名。按照就近报名的原则,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为了充分保障师生健康,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如选择我校考点(“4426广州中医药大学招生办”),本考点接受的广州市范围内考生指以下三类:(1)广州市户籍或就读广州市普通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工作或户口所在地是广州市的往届本科毕业生考生;(3)在广州市实习应届本科毕业生。

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报考流程:

考生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成功提交后通过 “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报考点规定的方式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请考生密切留意有关通知。

(五)报考资格审查:

1.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对照我校报考要求,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方准予报名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在网上确认期间上传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未提供报告者不准予网上确认,不准予考试。

考生在报名期间可随时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研招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并在网上报名时填写在线验证报告码,往届生填写12位学历报告验证码(填在备用信息处,格式为:“学历验证码:************”),应届生填写12位学籍报告验证码(填在备用信息1处,格式为:“学籍验证码:************”)。考生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应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及时查缺补漏。

在招生单位核查报名考生信息、审核复试考生资格、上报拟录取考生数据时,全过程均需核验认证报告,故请确保在线验证报告至少在2020年7月底前有效(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最长有效期6个月,免费申请延长方法如下:

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线申请办法详见:(学信网)。如学信网无法做出相关学历在线验证,请提供省级教育相关机构(本省,如广东省教育厅学历学位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此类方法认证周期较长,请考生务必提前准备。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登录教育部网站(网址_zwfw/)查询认证,并获取书面认证报告。同时将对应验证报告码按上述要求填写在指定位置。

2.以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身份报考的人员,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按上述要求操作,考生报名审核不通过、无法考试、影响录取,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取消报名考试资格并通知公安机关。

(六)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务必根据教育部的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报名点要求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工作,逾期将无法补办相关手续。

2.考生网上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院所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和我校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进入我校复试名单的考生可按照学校、各招生院所的复试安排,结合自己的初试成绩在复试时实行导师考生双向选择。

3.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工作要求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请密切关注。

4.我校部分专业对考生来源有一定限制(详见前文及《招生专业目录》),考生在网报时,请务必详细阅读我校招生章程和专业目录。

我校2021年招收硕士生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类。考生报考时,请仔细辨认院系所(代码)、专业(代码)、研究方向(代码),按代码填写不得错漏。尤其是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不同,注意加以区分。

2021年我校将继续开展“1+4”创新班,按“硕博连读,中期考核、五年贯通”的形式,复试时各院所公布招收“1+4”创新班的导师名单,在复试时选拔招收中医拔尖创新人才,以培养拔尖创新人才为目标,通过五年一贯的培养,产生一批高水平的博士学位论文,合格者授予学术型博士学位;“1+4”创新班各研究方向所接收推免生需参加统一复试后根据综合排名择优录取。

推免生、中医学“5+3”一体化转段生必须进行网上报名,详细要求参照具体通知。

5.考生必须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凡因考生本人未认真阅读招生章程、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

特别注意:①“报名点”、“考试方式”、“考试科目”的选择是否正确;②如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则只能在研招网规定开放的网报时间内重新网报,逾期所有报名信息将无法修改;③身份证号码不能填错,出生年月日必须与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日一致;④毕业证书编号和学位证书编号填电子注册的证书编号(往届毕业生未电子注册者填纸质证书上的编号,并及时进行《学信网》学历认证)或在学期间的学号(应届毕业生填写学生证上的学号,并确认学籍信息《学信网》可查询),同时按上文要求在“备用信息”处填写12位验证码;⑤往届生毕业年月按证书落款日期填写,应届生毕业年月填写2021年7月或实际毕业时间即可;†考生本人的通讯地址(省、市、县、门牌号<信箱号>、邮编等)和联系电话应认真、慎重填写,并且确保到2021年8月10日之前不会变化,以免录取通知书投递错误。

6.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中医学“5+3”一体化转段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或长学制转段生录取资格。

7.现役军人报考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8.考生应在 2020年12 月 19日至12 月 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建议同时保存好电子版,以备复试期间使用)。《准考证》使用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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