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今天整理了一些象山二中今年高考怎么样?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本文目录一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等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宁波财经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0年宁波财经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宁波财经学院
第六条 学校国标码:13001,浙江省招生代码:0074
第七条 办学类型:民办
第八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九条 学历证书:我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宁波财经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经学校评定委员会审定,授予宁波财经学院学士学位;专科学生毕业时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宁波财经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条 办学地点:本部校区: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学院路899号,邮编:315175;杭州湾校区:浙江省宁波市杭州湾新区滨海二路西段博华路77号,邮编:315327;象山校区: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丽湾路。
第十一条 学校简介:宁波财经学院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创办于2001年,2015年成为浙江省首批应用型本科建设试点示范高校。学校占地面积约1700亩,分为三个校区,在校全日制本科生近2万人。
学校现有39个本科专业,5个高职专业,形成了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经、管、工、文、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学校不断凝练学科发展方向,围绕大宗商品流通、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家族
财富管理、金融
大数据技术等研究领域,着力打造财经类优势、特色学科;聚焦影视制作技术、影视产业管理等研究领域,大力推进影视文化类特色学科建设。现有省一流学科3个,市重点学科5个,省一流专业、重点专业、优势专业和新兴特色专业建设项目共18个,市品牌、特色、优势等重点专业建设项目共8个。学校历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均在97%以上,毕业生创业率在全省本科院校中名列前茅;学校创业学院被列为“浙江省普通高校示范性创业学院”。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政策和规则的制定,确定招生规模及其它招生重大事项的决策。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 学校
纪检监察审计处对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 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趋势及学校自身办学条件,2020年学校计划面向浙江、河北、山西、内蒙古、江苏、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新疆、等全国20个省(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六条 实行部分专业按专业大类招生,入学一年后根据学生志愿,结合在校学习成绩进行专业分流。其中,按类招生的有:设计学类含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产品设计。
第十七条 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并根据当地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120%。在浙江省调档比例为100%,进档考生,只要政审、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第十八条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条 学校录取不限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为
英语、
日语、韩语,学生可择其一作为自己的公共外语。
第二十一条 学校录取不设单科成绩要求。
第二十二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的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作为主要录取依据,择优录取的原则。学校优先录取第一院校志愿(或者平行志愿)的考生,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教育考试院)关于志愿投档顺序的有关规定。如第一院校志愿(或者平行志愿)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则按照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教育考试院)规定依次进行后续志愿(或者征求志愿)录取。
第二十四条 专业录取要求:
浙江省: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根据考生高考总分,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对进档考生直接录取到考生所选的专业(类)。
海南省: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根据考生高考总分,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专业组内的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
江苏省: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1C1C及以上,必测科目等级须达到4C1,进档后按“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择优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选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如仍相同,按江苏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
其它招生省份对进档的考生,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即先按考生所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二十五条 艺术类招生录取办法:我校
美术类、影视
表演类、编导类、播音主持类、摄制类等的艺术专业均采用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不另行组织校考,报考对象和条件参照各省艺术类统考安排和要求执行,以生源所在省统考投档录取规则为准,如生源所在省未定录取规则,则按照以下规则录取:
1、美术类:按照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位次号从高到低录取。
2、影视表演类:按照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位次号从高到低录取。
3、播音主持类:按照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位次号从高到低录取。
4、编导类: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位次号从高到低录取。
5、摄制类: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位次号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六条 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宁波财经学院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学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要求及规定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招生网查询。
第五章 入学复查、收费和资助等事项
第二十八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部门备案的标准执行。
学费标准:
1、36000元/学年:
广播电视编导(中韩2+2学分互认班);
1、33000元/学年:表演、广播电视编导、视觉传达设计(中韩2+2学分互认班);
2、31000元/学年:
工商管理(中斯2+2学分互认班)、
财务管理(中美2+2学分互认班);
3、30000元/学年:
戏剧影视文学、
播音与主持艺术、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
数字媒体艺术、
动画;
4、28000元/学年:财务管理、财务管理(家族财富管理方向)、
会计学、
审计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经济与贸易 (大宗商品交易方向)、
金融工程、
电子商务、
国际商务、工商管理、工商管理(
创业管理方向);
5、25000元∕学年: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软件工程、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数字媒体技术、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机械电子工程、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工业设计、
工业工程、
物流管理、
市场营销、
文化产业管理、日语、英语、
商务英语、
汉语国际教育、
秘书学、
广告学、
广播电视学、
编辑出版学;
6、20000元/学年:
戏剧影视表演(高职);
7、16000元/学年:
播音与主持(高职)、
广播影视节目制作(高职)、
摄影与摄像艺术(高职)、
传播与策划(高职);
住宿费:六人间1500元∕学年、四人间2800元∕学年;
代管费:800元∕学年;
第三十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实行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 学校联系方式:
宁波财经学院招生网:
招生官微: nbdhyzsb
招生办联系电话:0574-88052238,88052239
传真:0574-88052238
纪检监察审计处电话:0574-88044810。
通讯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学院路899号宁波财经学院招生办
邮编:315175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宁波财经学院授权宁波财经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宁波重点高中
宁波重点前三高中如下:
01宁波中学
浙江省宁波中学始建于1898年,在12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学校培养了中国自然科学
诺贝尔奖
第一人
屠呦呦
、以及包括11名中国两院院士在内的各类杰出人才近五万名。近年来,宁波中学一段升学率已超过85%、二段升学率近100%;一大批宁中学子考入985、211等国内一流高校及欧美、
港澳台地区
的一流学府深造。
02宁海中学
浙江省宁海中学创建于1926年,始为初中,1942年增设高中;1981年被列为省重点中学,1996年被评定为省一级重点中学。学校是
宁海县
最好的高中,2019年高考宁海中学530人参考,本科上线525人,上线率99.1%;文化类291人参考,本科达线率98.21%,一本达线率59.1%;美术类239人参考本科达线率100%,31人超
清华美院
,中央美院和中国美院的录取分数。
03象山中学
大学科目网
浙江省象山中学创办于1942年,是
象山县
唯一的省一级重点中学。1980年定为市重点中学,同年经省教育厅检查验收,批准为省重点中学;1989年复称“浙江省象山中学”,沿用至今;1996年,被省教委认定为浙江省一级重点中学。
象山二中今年高考怎么样?
大学科目网(https://www.whdxky.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象山二中今年高考怎么样?的相关内容。
592分
浙江省象山县第二中学始建于1938年,位于石浦镇渔港北路83号,是浙江省二级重点中学,宁波市文明单位,宁波市示范性文明学校。学校地处东海之滨的著名渔港——石浦镇。东邻风光旖旎的皇城沙滩,南望千舟竞发的石浦港。校园绿树荫翳,花草葳蕤,一派生机。学校占地总面积7365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9663平方米,设施先进,教学设备健全。现有31个教学班,学生总数1686人。
1988年学校被教育部、
财政部、劳动部、国家计委联合评为全国“勤工俭学、培育四有新人”先进单位,省首批劳技资格认可学校,宁波市十大“勤工俭学全国先进集体”。1996年以来又获得了浙江省实验普及教学先进单位、宁波市军警民共建先进单位、宁波市高中证书会考先进单位、市
艺术教育先进单位、市文明单位、市示范性文明学校、市卫生先进单位、市校本培训先进单位、市
园林式单位、市一级档案先进单位、市先进团委、县先进单位、县双拥先进单位、县拥军优属先进单位、县敬老文明学校、县先进党支部、县先进基层工会等多项荣誉。
以上就是大学科目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内容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关注大学科目网。更多相关文章关注大学科目网:
www.whdxky.com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