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大学科目网小编整理了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报考政策解读(民办专科院校毕业只能进入民办本科院校?)相关信息,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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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2020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院的招生工作接受
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莱芜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12330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高新区山财大街1号
邮政编码:271199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学制:三年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八条 学院简介:莱芜职业技术学院于2000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是山东省首批技能型人才培养优秀特色名校,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建设单位,建有教育部“AI+智慧学习”
人工智能学院。先后被评为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示范校、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山东省教育信息化示范单位、山东省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示范校、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优秀学院、山东省文明校园。
学院占地1167亩,固定资产8.05亿元,仪器设备总值1.55亿元,馆藏图书93.56万册。在职教职工721人,专任教师525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63人,博士、硕士364人。学院现有8个系,18个研究所;229个校内专业实验实训室和290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学院建有省级特色专业和示范专业9个,省级教学团队7个,国家级和省级精品课程29门。现有招生专业44个,面向13个省(自治区)招生,全日制在校生10430人。
第九条 办学特色:学院坚持“服务济南、辐射周边,工科为主、多科并举,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建设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的高职院校”的办学定位,坚持“特色立院、质量强院、文化兴院”的办学方针,坚持“人人成才、人人就业”的培养目标,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服务水平逐年提高。逐步形成了校企一体的办学特色、工学结合的教学特色、引领产业发展的技术研发特色和有利于学生职业素养全面提升的校园文化特色。
第十条 办学成就:学院建有省级高水平专业群1个、省级职业院校品牌专业群2个、省级特色专业和示范专业9个、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2个,省级教学资源库1个、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7门、省级精品课程29门。申报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3门,2门课程在全国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职业岗位能力精品课》评选中获一等奖,2门成人教育课程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和优质课程。牵头开发了3个专业的省级教学指导方案。
建设了95门混合式教学改革课程,280多名教师开展了混合教学模式改革;学院入选全国首届16所混合式教学改革示范校,位列第三。
学院先后涌现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名,全国、全省先进工作者12名,山东高校十大师德标兵1名,山东省教学名师5名,山东省青年技能名师3名,齐鲁首席技师2名,山东省优秀教师7名,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获得者2名,山东省劳动模范2名,黄炎培职业教育奖杰出教师1名;荣登“全国好人榜”1人,“山东省最美劳动者”称号1人。
近年来,学院学生在国家级和省级技能大赛中共获得各类奖项770余项,其中国家级一等奖26项、二等奖47项;省级特等奖7项、一等奖150项、二等奖223项。
2019年,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学生获2金4银1铜的好成绩;在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学生共获6个一等奖、6个二等奖、14个三等奖。在国赛和省赛获奖成绩排名中,学院位列全省高职院校前六名、济南市高职院校第一名。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持续提升,在山东省“学创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特等奖1项,一、二等奖各1项;在全省互联网+大赛中获金奖1项、银奖1项,建院以来,已累计为社会培养输送合格毕业生3.92万人,就业率始终保持较高水平。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招生政策的制定和招生计划的落实,以及讨论决定招生工作有关事宜。
第十二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学院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录取规则及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网站、学院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和考生公布。
第十五条 学院按照各省(区)教育招生考试院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
第十七条 录取男女生比例: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八条 身体健康状况:各专业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录取批次:山东省录取批次为常规批,其他省(区)按当地规定批次录取。
第二十条 录取规则:
1. 艺术类专业:达到山东省
美术类专科合格线的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 夏季高考专业:严格执行有关教育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公平、公开、公正选拔,实施“阳光工程”,德智体全面考核。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对进档考生,在各省(区)教育招生考试院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严格执行计划的基础上,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各专业均不提选考科目要求,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投档成绩,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对进档考生依次录取,不进行专业调剂。
3.春季高考专业:按专业类别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二十一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山东省招生录取主管部门官方网站(
www.sdzs.gov.cn
)、学院招生网站(
www.lwvc.edu.cn
)、招生就业处咨询电话(0531-76268314)。
第五章 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二条 学费标准:理工类专业5000元/学年/生,文史类专业4800元/学年/生;艺术类专业7000元/学年/生;校企合作专业的学费以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备案的文件为准。如学费标准有调整,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
财政厅、省教育厅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住宿费:1100元/学年/生;书本作业费:900元/学年/生(毕业时多退少补)。
第二十三条 退费标准: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奖助学金:学院贯彻国家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制度,每年评选发放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各1次。
第二十五条 勤工助学:学院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自愿选择,同时学院还设有特困生补助金,学生提出申请由学院审核后,定期向学生发放。
第二十六条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困难的学生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七条 绿色通道:由学院领导、学生处、计财处等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绿色通道办公室,对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的考生,签订缓缴学费协议书,办理有关入学手续。
第二十八条 建档立卡: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个人提出申请,学院审核通过后,可免交当年学费。
第六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审核的通知》要求进行严格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三十一条 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并由其承担相应的赔偿。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省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联系方式
电 话:0531—76267441,76268314(兼传真)
监督电话:0531-76268696,76267637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高新区山财大街1号
邮政编码:271199
学院网址:
www.lwvc.edu.cn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莱芜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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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专科院校毕业只能进入民办本科院校?
1 如何做好志愿定位
填报志愿是一个选择过程。体现在志愿表上,是有层次、喜好、冷热等差异的。考生或家长在进行选择之前,首先应该确定一个最低目标,就是最基本的“定位”。一切选项都应该服从这个最低目标,而不应该与之产生冲突。
对不同考生而言,最低目标是不同的。有的家庭只想“有学上就行”,有的则认为“总得读个本科”。制订最低目标要考虑考生成绩、招生计划、兴趣爱好、经济条件等等,影响实现最低目标的因素则包括目标定位是否合理、选报志愿是否正确以及今年全省考生志愿流向是否符合一般规律等等。
确定最低目标如同登梯,可以一层一层往上走。例如将最低目标定为“上大学”,往上走则可以提升到“上本科”、“上本科重点”等;如果将最低目标定为“进入本科”,则可以依次往上设定“在南京读本科”、“在南京本科院校学热门专业”等等。在“哪一层阶梯”上确定考生的最低目标,就要依据上述条件。
做好志愿定位的要点:是选项服从最低目标,而不是最低目标服从选项。例如某考生510分,其最低目标定为“本科”。他既可以用“资格线”达线的身份选报本二院校,也可以等待其后的民办本科。但是该生又表示:民办不读。那岂不是自己和自己作对?能做的只有两点:一是将最低目标调高为“公办本科”,一是不放弃民办本科服从最低目标。
2 各批院校志愿如何选择
填报志愿和院校录取都是分批次进行的,有很多考生面临着选报什么批次院校的困惑。
例如在本一省控线上的考生,本一批次有望进入院校但无望选择专业;本二院校则有望同时满足院校和专业志愿,怎么选?再如达到本二省控线的考生,是从本二公办院校中不挑不拣地走呢,还是在本三选报一个心仪的院校?同样,在民办本科和公办专科之间,国际合作办学计划和公办计划之间,都会出现选什么的问题。
由于考生的价值取向各异,所以选择点不同。大致有几个方面应该考虑到:一是志愿的起点,即考生志愿定位或最低目标;二是上下批次院校志愿的承接;三是转向以扩大选择视野;四是在诸多选项中选择最合理的。
如何在各批院校中做选择,其实就是个承接问题。例如某考生成绩超本一、但志愿重心在本二,那么不妨将本一志愿稍调高些,能走掉不后悔,走不掉还有本二。如果考生的成绩在本二院校处于弱势、但志愿目标又较高,那就考虑本二和本三民办院校的选项。如果不选本三,则应该尽量在本二批次走掉,并降低志愿目标以求
保险;如果看重本三,则可以调高本二。
需要提醒的是:往年有不少本三达线考生放弃民办本科,执意报考专一。其考虑是以较小的投资先行进入专一,然后通过“专转本”进入本科。这种选择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民办本科报考率较低而公办专科火爆、投档线反超本科。但是今年江苏“专转本”政策调整,今后“专转本”只能转入民办独立学院。这一改变会不会对今年民办本科以及公办专科的报考态势产生微妙影响,现在还未可知。但是放弃民办本科指望“专转本”的考生应该注意到这一点。
3 要不要选报民办本科
要不要选报民办本科?这还得回到考生的定位上去看。如果考生的最低目标是“上本科”,那应该知道本科计划包含民办本科。有的考生定位是读本科,但是非南京院校不读、非公办本科不读,其实是自相矛盾。很多人关注今年有多少所院校、招多少人、高考录取率是多少,但是加上考生自己所设的限制,这些数字就变得虚了。假如非南京不读、非公办不读,那对该生而言就不是数百所院校招生、而只剩寥寥几所院校了,70%的录取率还有什么意义呢?
实际上,不少人放弃民办本科源于认识误差。他们纠缠在民办本科的文凭样式、写什么名字、内芯是什么颜色、到了人才市场上别人认不认等等,却忽视了民办本科也是国家正规办学单位,也是国家招生计划,在政策待遇上与公办本科院校享受同样政策等实质性问题。
我不否认在就业市场上由于用人单位的观念问题,有民办院校毕业生遭到拒绝或受到轻视,但那不是全部。有人受到轻视、也有人得到重用。民办本科毕业生没有政策性歧视,在工资标准、评晋职称等方面与公办本科生政策一致。
因此,为入学计、为争取本科学习机
会计,只要不是经济条件原因,就不要轻易放弃民办本科。
4 选院校还是选专业
进“大门”还是进“小门”,这是很多考生面临的问题。化解这道难题有一个基本原则:如果是名牌院校,就选“大门”;如果不是名牌院校,就选专业(小门);如果是高等职业技术教育院校,则坚决选其行业背景和专业。
北京大学江苏招生组老师在南京做招生宣传时说:本科选院校,硕士选专业,博士选导师。
清华大学招生老师也提示考生:报考研究型大学,可以淡化专业概念,因为学校实施的是通才教育。选择不是顶尖层次的院校,仍然可以采用此理念。1000多所招生院校,由于办学历史、学术水平、师资队伍等差异,在层次上是有差别的,例如“211工程院校”、“973重点资助院校”、综合性大学、多科性大学、高职院校等等,本身层次不同,而专业建设上的差异可能更大。
排名靠前的院校并不是所有专业都是强势专业,而排名靠后、实力稍弱的院校也会有一流的专业。有的学校排名并不拔尖,但是它的某些专业是国内一流的,专业排名远远高于其院校排名。
考生要做的是获得这些院校的准确信息。还有一个考虑方向:本科后是深造还是就业。如果倾向于深造,应该倾向于研究型大学和有硕士点、博士点的学科;如果倾向就业,则应该更多关注学校的行业背景、就业基地和专业的应用性。
5 如何选报理想专业
考生对选报专业的兴趣应该是理性的兴趣,而不是表面的热情。曾经有不少考生表示对计算机专业感兴趣,执意要报考,但是他们的数学、物理成绩不佳也没有学习动力,更不知道计算机专业要学哪些课程。说穿了,他们对计算机专业的兴趣实则是对电脑游戏的兴趣,是将电脑游戏当作计算机专业了。
这样的选择其实是十分危险的。例如数学、物理不好,怎么能学好以数学、物理为核心课程的计算机专业呢?更常见的现象是家长包办孩子的专业志愿,结果很可能是孩子进入高校以后提不起专业兴趣,失去学习动力。
所谓“理性兴趣”是指考生在中学的学科兴趣、学习成绩、高考选科、选报志愿基本吻合,而且也大致符合个人的发展愿景。此外,学科面比专业面宽,因此对专业的兴趣爱好宜宽不宜窄,在一个学科门类中,可以选报多个专业或专业方向。
6 如何拉开志愿的梯度
平行志愿较之传统办法分享减少,但在选报时也要有风险意识。规避风险的最好办法就是拉开档次,形成梯度。
所谓“档次”是指院校在历年招生中由于种种原因形成的差异。拉开档次主要可以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院校所处的地区,总体上中心城市、沿海开放城市的高校投档线要高于其他地区、特别是高于经济落后地区、边远地区;二是学校的层次,重点高校会高于普通高校;三是历年院校招生实际录取线的差异。档次区分开了,也就形成了梯度。
问题在于很多家长和考生限定了报考的范围,致其志愿无法拉开档次,也难以形成梯度。例如,就地区而言,在大范围有东北、西北、西南、中南、东南、华北之分,在省内有苏南、苏北、苏中之分,但如果局限在南京,你怎么分?难道用江南江北来拉开档次不成?
还有的考生A、B、C志愿选报的都是同类院校,即使其往年录取分数线也仅仅在3-5分之间,在这样的同类院校中,又如何拉开档次形成梯度呢?
正确的做法是首先将选择面放宽,然后调整好上批院校与下批院校志愿的关系,确定好填报志愿的重心位置,用上述办法调整好志愿的档次和合理梯度,力争在重心位置上命中。
7 如何看待专业和职业
考生和家长们在填报高考专业志愿时,往往将专业等同于职业,自觉不自觉地用选择职业的眼光和尺度来选报专业,这是一大误区。
我国院校的专业设置早期源于前苏联,分类很细,职业特征明显;且长期处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专业人才培养对应行业甚至岗位,计划色彩浓厚。
经过多年的专业调整与改造,目前国家颁布的专业目录已经从过去的1000多个调整为250多个,专业特征体现为宽口径、厚基础,对应的不是一种职业或岗位,而是一个领域或一个界别,适应面大大放宽。打个比方说,现在高校的专业建设犹如做裱花蛋糕:不同蛋糕的底座都是一样的,区别在于上面的裱花和内容。高校按大类、院系招生后,大类或院系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等都是“蛋糕的底座”,都是通用的、共通的;而到了二年级以后,则开始进行专业或专业方向教育,即开始“裱花”。
到那个时候,学生就可以选择带有行业或职业倾向的了。而由于已经有了2年的专业学习,对专业自身、行业背景也有了相应的感受和认识,选择起来就比现在理性了。
8 没考好要不要复读
对高考成绩不理想的考生来说,复读是很多人的选项之一。究竟要不要复读,我觉得要做具体分析。
有的考生平时学习成绩一贯优异,只是在本次高考中因为伤病等意外原因严重失常,完全没有达到应有水平,他们要用复读重考来挽救失利。有的考生平时不甚用功,本次高考成绩在“临界点”上,或差点儿本科上线,或差点儿上公办,他们决意刻苦用功再考一次以突破“临界点”。
除了上述两类考生,很多的人是感到成绩不好、上不了理想学校或理想专业,不愿意去外地院校、不愿意读民办等原因选择复读再考,我觉得这部分考生面临风险。
如果选择复读,就要考虑复读的教育投入、学校选择、心理调适、时间成本等问题。首先,复读需要投入经费,目前高中落榜生复读一年的费用通常在万元以上,如果到外地县中还要“贵”;其次,选择复读学校,现在社会办学机构的高补班广告满天飞,实则鱼龙混杂,且多数不可信;第三,学生心理也是一个重要问题,背上复读生的包袱极易导致心理紧张,家长也陪着心理疲劳;第四,复读要付出至少一年的时间成本,且很难看出一年后高考成绩能有多大提高。
还有一个“平台观念”:如果能够依据今年成绩进入大学学习,尽管可能不太理想,但毕竟是进入高等教育的平台;而如果选择复读,则仍然滞留在中学应试教育平台上。其结果可能完全不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0年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院校教育部委代码:13286,浙江省代码:0120,其余各省的代码见各省的有关招生文件。
第四条 办学层次与类型:本科,独立学院;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成立于1999年,是经国家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由杭州师范大学举办的一所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
第五条 办学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学林街16号。
第六条 学生完成相关学业,经考试(考核)合格,授予国家统一电子注册的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经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订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研究确定招生政策,确定学院招生录取原则和具体办法,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第八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院纪委办公室对学院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院面向全国2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人数和批次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和批次为准。
第十一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院负责、省教育考试院(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教育部等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对《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我院原则上按不录取执行。录取受限的专业,具体详见《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2020年招生录取专业受限一览表》。
第十三条 录取时对外语语种不作限制,但学生入学后,公共外语均按
英语教学。
第十四条 学院2020年招生专业录取时均无单科成绩要求。
第十五条 我院各专业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六条 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招生省份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其他按传统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当地招办规定的比例调档。
第十七条 浙江省、山东省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2020年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八条 普通类录取办法:
1.浙江省、山东省: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分段投档录取。
2.其余省份: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的原则依次择优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其中,江苏省考生必测科目等级要求均须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往届生要求达到4C1合格及以上等级),选测科目等级要求达到CC及以上等级。
第十九条 体育类录取办法: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在专业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按招生省份规定的综合分计算办法,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中符合浙江省体育特招生条件且文化成绩达到浙江省划定的体育特招生文化分数线,第一志愿填报我院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考生,可在我院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在浙江省招生计划数15%以内优先投档,根据浙江省体育类综合分计算办法,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艺术类录取办法:
1.在浙江省统考招生的艺术类专业:
我院音乐类、美术类、播音主持类、编导类、舞蹈类等艺术类专业在浙江省实行专业省统考招生,按照浙江省有关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录取办法执行。
2.在新疆、吉林两省招生的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在该省份对应招生批次,直接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录取。
3.在新疆、吉林两省校考招生的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在高考文化成绩合格(达到招生省份该专业类别相应批次文化线)和专业校考成绩合格的前提下,采用院校志愿、专业志愿优先,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折算成百分制)×70%+专业校考成绩(折算成百分制)×30%。若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排名列前的考生。如仍相同的,则按高考文化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顺序排列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
4.在山东省联考招生的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按照山东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联考招生录取办法执行。
5.承认其他省份省统考招生的艺术类专业: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安徽、江西、河南三省实行承认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招生,按照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录取办法执行。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山东、安徽、江西三省实行承认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招生,按照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录取办法执行。
舞蹈表演专业在四川、安徽、江西三省实行承认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招生,按照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录取办法执行。
音乐表演专业在四川、安徽两省实行承认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招生,按照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录取办法执行。
环境设计专业在江西、四川、广西、贵州、河南五省实行承认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招生,按照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录取办法执行。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在江西、四川、河南三省实行承认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招生,按照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录取办法执行。
动画专业在江西、广西、贵州、河南四省实行承认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招生,按照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录取办法执行。
第二十一条 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浙江省“专升本”录取按照《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2020年选拔优秀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招生章程》执行;浙江省“单考单招”(面向中职)录取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院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五章 入学复查、收费和助学政策等
第二十四条 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教育厅最新收费文件精神(浙价费〔2018〕61号),我院2020级新生学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根据培养成本核算后确定的标准收费。2020级招生专业学费标准为:
数学与应用数学、
应用化学(含专升本)、
环境科学(含专升本)、
法学、
跨境电子商务专业为每生每年17000元;
电子信息工程、
工业设计、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含单独考试招生)、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含单独考试招生)、舞蹈
表演、动画、环境设计(含专升本)专业为每生每年19000元;
护理学、
经济学(含专升本)、
电子商务(含专升本)、
会计学(含专升本)、
市场营销(含专升本)、
旅游管理(含专升本)、旅游管理(为民航业培养)、英语(含专升本)、
汉语言文学(含专升本)、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含专升本)专业为每生每年23250元;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音乐表演(声乐、器乐)、视觉传达设计(含专升本)专业为每生每年26250元。请考生充分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
第二十六条 住宿费按学院向浙江省价格主管部门报备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七条 学校设有院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新生录取结果可通过各省(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生办)或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网查询。学院网址:
www.huqc.edu.cn
,学院招生网网址:
。
第二十九条 学院不设民族餐。
第三十条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联系方式: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办。地址:浙江省钱塘新区学林街16号,邮编:310018,招生热线:0571-28865806,0571-28861211,监督举报电话:0571-28860013。
第三十一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院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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