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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考报志愿流程
2020广东高考志愿填报指引(方式+时间+流程)
【填报方式】
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实行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可自行上网或到中学(报名点),凭本人考生号和密码登录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凭报名时绑定的手机号码接收短信验证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志愿确认。
(一)填报网址。
入口:
,凭高考考生号和密码登录。
(二)志愿确认。
考生通过手机短信验证码方式进行网上志愿确认,以考生网上确认的志愿信息为投档录取依据。今年不设现场签名确认环节。志愿填报期间,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将使用10639678、106904886、10690045165号码发送有关短信。请考生密切留意这三个号码发送的短信。为确保志愿信息准确,保护自身权益,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考生号、密码、手机验证码,不得委托他人填报志愿。
【填报时间】
考生填报志愿分两个时段进行,所有考生(包括已在第一时段填报志愿的考生)必须在第二时段填报其他所有院校志愿并在网上确认志愿信息,具体如下:
第一时段:7月25日10:00-7月26日16:00。本时段仅填报需政审、面试、体检的提前批军队、武警、司法、消防、
飞行技术、公安等院校(含本科和专科院校)志愿,报考上述院校或专业志愿的考生须在本时段填报并进行网上确认志愿信息。
第二时段:7月26日19:00-8月2日16:00。本时段除第一时段,即除提前批需政审、面试、体检的军队、武警、司法、消防、飞行技术、公安等院校外的其他所有各批次、各科类(普通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等)院校志愿,均需在本时段填报并进行网上确认志愿信息。
【填报流程】
(一)了解招生录取政策。
考生填报志愿前,要认真查阅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招〔2020〕3号),及有关体育艺术院校(专业)招生政策规定,了解平行志愿、顺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批次、志愿填报、投档原则;务必登录拟填报高校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址:
),了解拟填报高校的招生章程,特别是招生专业的录取规则、身体条件限制等要求。
(二)查阅招生专业目录。
考生根据本人高考成绩、排位和《关于公布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考考生成绩各分数段数据的通知》各分数段的人数情况,查阅省招生办公室编写的《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文科 艺术版”或“理科 体育版”)(下称《招生专业目录》)、《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志愿填报指南》,以及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的《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特殊类型招生专业目录》,分科类分批次选择适合自己的高校和专业进行填报。
志愿填报期间,务必要密切关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网址:
)和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广东省教育考试院,ID号:gdsksy)上关于增补或更正《招生专业目录》的信息。
(三)对照身体体检要求。
考生要认真阅读《招生专业目录》重要说明及高校招生章程,对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和自己体检情况,选择合适的专业填报。
对于规定不宜就读的专业,考生不应填报,如因此被高校退档,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拟定志愿表草稿表。
考生上网填报志愿前,可预先填写《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表》(附件1,下称《考生志愿表》)作为草稿表,《考生志愿表》可在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下载。
(五)网上填报志愿及网上确认。
1.录入院校志愿。
考生须在规定时段内凭本人考生号和密码登录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如忘记登录密码,可通过已经绑定的手机号码重置密码),按照事先填写并校对正确的《考生志愿表》草稿表,录入各批次志愿的院校代码、专业代码、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并在网上提交。
2.网上确认志愿。
考生需逐批次填报志愿,在提交某一批次所填报的志愿后,系统会先进行志愿校验,如果出现红色警告字符,该批次所填志愿将无法保存,请考生仔细核对院校代码及专业代码,直至修改正确为止。确认该批次志愿无误后,请保存所填志愿。考生填报的所有批次志愿均填报并保存后,须进行网上确认。网上确认时,须点击获取短信验证码,并输入收到的验证码(发送到报名时已绑定的手机)后再进行网上志愿确认。手机收到的短信验证码为6位数字,有效时间为3分钟,超过有效时间则需重新获取验证码。考生未在网上进行志愿确认的,其填报的志愿无效,后果自负。
3.修改志愿时限及次数。
考生志愿未在网上确认前,在规定时间内(第一时段:7月25日10:00-7月26日16:00,第二时段:7月26日19:00-8月2日16:00)可多次上网修改自己填报的志愿;考生首次“确认志愿”后,如有需要可最多进行2次取消志愿确认,修改志愿并重新确认志愿。当考生确定不再进行志愿修改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志愿确认。取消志愿确认后重新修改的志愿,必须再次进行网上确认,否则志愿修改无效。录取时以考生网上最后确认的志愿数据为准。
4.填报志愿提醒。
一是在规定的时间内(第一时段:7月26日16:00,第二时段:8月2日16:00)截止后的2小时内(第一时段:7月26日16:00-18:00,第二时段:8月2日16:00-18:00),考生志愿信息不可修改,但仍可以获取短信验证码完成志愿确认。
二是为避免集中填报造成网络“塞车”,请考生注意避开填报志愿高峰期,减少连续在线时间,并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完毕。逾期未填报志愿的,责任由考生自负。漏报志愿(含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志愿)的考生,只能在相应批次征集志愿阶段补报有缺额计划的院校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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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知道黑龙江的
哈尔滨锋知工业大盯余学 600
黑龙江大学 580提银则消前批 一批550
哈尔滨商业大学 一批535 哈师大一批530 这是14年数据 一本线540左右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
浙江工商大学 杭州商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 浙江工商大学 杭州商学院。
第五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独立学院,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校址:桐庐校区:浙江杭州桐庐环城南路66号,邮编:311508;教工路校区:浙江杭州教工路149号,邮编:310035。
第七条 就学地点:统一高考录取本科新生在桐庐校区就学。
第八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 浙江工商大学 杭州商学院。
第九条 浙江工商大学 杭州商学院依托 浙江工商大学 办学,为1999年首批经浙江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2004年11月由教育部予以正式确认。
第十条 浙江工商大学 杭州商学院下设管理分院、经法分院、人文分院、外语分院、理工分院和基础部,共有32个本科专业,涉及
经济学、管理学、工学、文学、
法学、艺术学等多个学科门类。现有在校本科学生8000余人。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学校面向全国1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二条 学校实行“学校负责,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 、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控制在当批次计划录取人数的105%以内。
第十四条 新生录取时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五条 身体健康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均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十六条 新生录取参考以下原则执行:
(一)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二)投档成绩相同者,参照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结果等,择优录取。
(三)所有专业志愿均未录取者,再根据计划缺额情况,从高分到低分处理服从专业调剂考生。
(四)浙江省内参加新课改的考生,报考我校必须满足综合素质评价中审美与艺术、运动与健康、探究与实践、劳动与技能四个方面要求等第均为P(含)以上以及学习能力要求等第C(含)以上。
第十七条 专业和文化课成绩均合格的
美术类专业考生的录取按综合分排序(其中,专业成绩占50%,文化成绩占50%;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按满分750分制折算),按第十六条原则录取。如有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单独设定考生综合分计算方式的,从其规定。
第十八条 学校公共外语为
英语。
对相关专业设定英语单科合格线,英语高考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遇英语成绩合格生源不足时,则适当降低英语单科合格线(按5分一档降分)至额满为止。英语成绩按满分150分制计,若满分不为150分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其考生的英语高考成绩按满分150分制折算后再衡量是否符合标准。相关专业英语单科合格线为:
(一)英语、
商务英语、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100分。
(二)国际经济与贸易(中美澳学分互认班):105分。
第十九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
第二十条 学校为鼓励和吸引优秀考生,实行以下激励措施:
(一)学校与 浙江工商大学 之间架构人才培养立交桥。即在第二学年末,选拔不超过2%的品学特优学生转入 浙江工商大学 就读。具体选拔办法见《 浙江工商大学 杭州商学院关于选拔部分品学特优学生转入 浙江工商大学 学习的实施办法》。
(二)第二批以平行志愿(不含征求志愿)报考我校的浙江省进档考生,高考总分文科排名列全省前11000名、理科排名全省前34000名者,学校确保其录取在所填的第一专业(类)志愿。
(三)第二批以平行志愿(不含征求志愿)报考我校的浙江省进档考生,高考总分文科排名全省前12000名、理科排名全省前38000名者,学校确保其录取在所填的前三个不同的专业(类)志愿之一。
(四)第二批以平行志愿(不含征求志愿)报考我校的浙江省进档考生,高考总分文科排名全省前15000名、理科排名全省前45000名者,学校确保其录取在所填的六个专业(类)志愿之一(限填满六个不同专业(类)志愿的考生)。
(五)高考英语单科成绩在110分及以上者,可获得申请我校
会计学(ACCA方向)、
金融学(CFA方向)学习资格。
(六)学校面向学生设立金额为10000元的特别优秀奖学金。
(七)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设立对外交流奖学金,通过各种国际化合作项目、短期出国交流等方式,拓展学生国际视野,提升综合素质能力。
(八)经学校确认,参加
清华大学2015艺术特长生测试活动或
北京大学 2015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艺术测试并取得声乐、器乐、舞蹈、戏剧类相关项目艺术成绩85分以上者和在高中阶段获得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网球、羽毛球、田径、游泳、健美操、定向越野项目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非高水平运动队考生)的各批次第一志愿(平行一志愿)考生,入学后可获奖学金20000元/生。奖学金发放参照《 浙江工商大学 艺术、体育特长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暂行)》执行。
第二十一条 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工作,学校按照《浙江省选快车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并结合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入学复查、收费、奖励和资助
第二十二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我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严格执行浙江省物价局、
财政厅、教育厅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
现行学费标准为:设计学类(含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环境设计专业、
产品设计专业)学生学费20000元/人·学年,
财务管理、
会计学、金融学专业学生学费21000元/人·学年,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经济与贸易(中美澳学分互认班)专业学生学费19000元/人·学年,其他专业(类)学生学费16000元/人·学年。
第二十四条 学校设有国家励志奖学金、特别优秀奖学金、学业优秀奖学金、能力优秀奖学金及多类单项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
第五章 咨询联系和录取结果公布方式
第二十五条 新生录取结果通过 浙江工商大学 杭州商学院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和考生公布。
学校网址:
学校招生信息网:
/zhaosheng/
电子邮件:hsyzsb@163.com
招生咨询电话:0571—88803567
招生咨询QQ:800037003
招生官方微博:@杭商院招生就业部
招办官方微信:hsyzjb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在录取期间设立举报投诉电话:0571-89774903,0571—88905731。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 浙江工商大学 杭州商学院招生就业部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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