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16 06:48:55 | 大学科目网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录取规则
第四章招生计划与录取规则第十五条学校在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内,根据“以生源质量为主,兼顾地区平衡”的原则,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招生来源计划。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预留少量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省(区、市)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第十六条学校对学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按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第十七条学校对学生身体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公安类专业除外)。第十八条学校艺术类美术专业录取批次遵照各省招生政策执行,其他专业(公安类专业除外)均为本科第一批录取批次。第十九条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0%-105%,公安类专业投档比例为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投档比例最终以录取时各省级招办公布的比例为准。第二十条学校对实行平行志愿进档考生的专业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不设置专业分数级差,其它的非平行志愿进档考生录取时设置专业分数级差,各专业志愿之间的级差均为1分。考生所填报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在考生所在省(区、市)的招生专业计划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内蒙古自治区考生专业志愿实行“分数清”的录取规则。第二十一条关于外语应试语种要求(一)英语和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应试语种为英语的考生。(二)日语只招收应试语种为日语或英语的考生。(三)法语只招收应试语种为法语或英语的考生。(四)其他专业不限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但进校后须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第二十二条对于有选考科目的省(区、市),除省级招生考试部门有明确规定的以外,选考科目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报送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并经公示的选考科目为准。其中学校在江苏省的普通类专业的选考科目等级为AB。第二十三条学校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且无男女比例限制(公安类专业除外)。第二十四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学校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不设立院校分数级差。第二十五条对于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区、市)确定的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学校予以认可,并在录取专业时以考生加分或降分后的投档成绩为准。学校不另外制定加分或降分政策。第二十六条关于公安类专业的录取(一)根据教育部教学司[2003]16号文件规定,我校治安学、侦查学、侦查学(职务犯罪侦查方向)和边防管理等4个公安类专业及方向在本科提前批录龋(二)学校对公安类专业学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要求必须符合教育部教学司[2003]16号文件第三条和第四条规定。(三)学校对公安类专业学生身体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教学司[2003]16号文件第五条和第六条规定。(四)学校对报考提前批录取的公安类专业考生不进行体能测试,不进行面试。报考条件执行教育部教学司[2003]16号文件第三条至第六条规定。(五)根据教育部教学司[2003]16号文件规定,提前批录取的公安类专业实行按志愿先后、根据高考成绩择优录龋无院校志愿的考生(含服从调剂院校志愿),学校一律不予录龋(六)根据教育部教学司[2003]16号文件规定,提前批录取的公安类专业女生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5%。第二十七条关于艺术类美术专业录取(一)报考艺术设计(动画方向)专业的学生须取得所在省美术专业统考成绩合格证和我校发放的专业测试成绩合格证,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区、市)所划定的艺术类美术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1年艺术设计招生简章》进行录龋其中在江苏省根据江苏省艺术类美术专业录取政策和学校的美术专业招生简章进行录龋(二)报考中韩合作办学项目(艺术设计(动漫游戏方向))专业的学生须参加所在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美术专业考试,且成绩达到规定要求,取得省统考合格证。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规定的美术专业本科录取控制线,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龋(三)艺术类美术专业学生入学后不能调整专业。第二十八条对于获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娶高水平运动员认定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必须达到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区、市)规定的录取要求,学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省(区、市)招办或考试院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录龋第二十九条少数民族预科生、内地西藏班学生、内地新疆高中班学生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录龋第三十条学校录取结果经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将及时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查询网址:
招生省份 | 招生年份 | 科目 | 批次 | 招生专业 | 招生人数 | 学费学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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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 | 2023 | 文科 | 本科一批 | 公共管理类(首义校区)(包含专业: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城市管理) | 4 | 4500/- |
内蒙古 | 2023 | 文科 | 本科一批 | 法学类(南湖校区)(包含专业:法学、法学)(民商法方向、法学)(涉外法治方向、法学)(政府法治方向、法学)(刑事司法方向、法学)(社会治理方向、知识产权) | 3 | 5850/- |
内蒙古 | 2023 | 文科 | 本科一批 | 社会学(南湖校区) | 2 | 4500/- |
内蒙古 | 2023 | 文科 | 本科一批 | 金融学类(首义校区)(包含专业:金融学、金融工程、投资学) | 2 | 5850/- |
内蒙古 | 2023 | 文科 | 本科一批 | 工商管理类(会计学院)(首义校区)(包含专业:会计学、会计学)(注册会计师方向、财务管理) | 2 | 5850/- |
内蒙古 | 2023 | 文科 | 本科一批 | 财政学类(首义校区)(包含专业:财政学、税收学) | 1 | 5850/- |
内蒙古 | 2023 | 文科 | 本科一批 | 汉语言文学(南湖校区) | 1 | 4500/- |
内蒙古 | 2023 | 文科 | 本科一批 | 经济学类(首义校区)(包含专业:经济学、数字经济) | 1 | 4500/- |
内蒙古 | 2023 | 文科 | 本科一批 | 俄语(英语,俄语)(首义校区) | 1 | 4500/- |
内蒙古 | 2023 | 文科 | 本科一批 | 新闻传播学类(南湖校区)(包含专业:新闻学、广播电视学、网络与新媒体) | 1 | 4500/- |
内蒙古 | 2023 | 文科 | 本科一批 | 工商管理类(首义校区)(包含专业: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电子商务、工商管理)(商务分析方向) | 1 | 4500/- |
内蒙古 | 2023 | 理科 | 本科一批 | 计算机类(首义校区)(包含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大数据管理与应用)(仅招双学位班、人工智能)(仅招双学位班) | 5 | 4500/- |
内蒙古 | 2023 | 理科 | 本科一批 | 法学类(南湖校区)(包含专业:法学、法学)(民商法方向、法学)(涉外法治方向、法学)(政府法治方向、法学)(刑事司法方向、法学)(社会治理方向、知识产权) | 4 | 5850/- |
内蒙古 | 2023 | 理科 | 本科一批 | 公共管理类(首义校区)(包含专业: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城市管理) | 2 | 4500/- |
内蒙古 | 2023 | 理科 | 本科一批 | 经济学类(首义校区)(包含专业:经济学、数字经济) | 2 | 4500/- |
内蒙古 | 2023 | 理科 | 本科一批 | 金融学类(首义校区)(包含专业:金融学、金融工程、投资学) | 2 | 5850/- |
内蒙古 | 2023 | 理科 | 本科一批 | 新闻传播学类(南湖校区)(包含专业:新闻学、广播电视学、网络与新媒体) | 2 | 4500/- |
内蒙古 | 2023 | 理科 | 本科一批 | 工商管理类(首义校区)(包含专业: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电子商务、工商管理)(商务分析方向) | 2 | 4500/- |
内蒙古 | 2023 | 理科 | 本科一批 | 工商管理类(会计学院)(首义校区)(包含专业:会计学、会计学)(注册会计师方向、财务管理) | 2 | 5850/- |
内蒙古 | 2023 | 理科 | 本科一批 | 金融数学(首义校区) | 1 | 4500/- |
内蒙古 | 2023 | 理科 | 本科一批 | 财政学类(首义校区)(包含专业:财政学、税收学) | 1 | 5850/- |
内蒙古 | 2023 | 理科 | 本科一批 | 统计学类(首义校区)(包含专业:统计学、应用统计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经济统计学) | 1 | 4500/- |
内蒙古 | 2023 | 理科 | 本科提前批A段 | 法学类(高校专项计划)(南湖校区)(一本线,包含专业:法学、法学(民商法方向)、法学(涉外法治方向)、法学(政府法治方向)、法学(刑事司法方向)、法学(社会治理方向)、知识产权) | 1 | 5850/- |
内蒙古 | 2023 | 文科 | 本科提前批A段 | 工商管理类(高校专项计划)(首义校区)(一本线,包含专业: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电子商务、工商管理(商务分析方向)) | 1 | 4500/- |
内蒙古 | 2023 | 理科 | 本科提前批B段 | 财政学类(国家专项计划)(首义校区)(包含专业:财政学、税收学) | 4 | 5850/- |
内蒙古 | 2023 | 文科 | 本科提前批B段 | 财政学类(国家专项计划)(首义校区)(包含专业:财政学、税收学) | 3 | 5850/- |
内蒙古 | 2023 | 文科 | 本科一批B段 | 少数民族预科班(非定向)(不限)(预科培养地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4 | 3375/- |
内蒙古 | 2023 | 理科 | 本科一批B段 | 少数民族预科班(非定向)(不限)(预科培养地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2 | 33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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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录取规则中央财经大学录取规则第三章招生计划及录取第十条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综合考虑各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人数及各省考生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生源质量和学校近几年计划编制情况等因素,合理制定分省分专业计划。第十一条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第十二条中央财经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
中国政法大学录取规则中国政法大学录取规则第五章录取第十八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按照100%计划予以录龋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直辖市、自治区)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01%。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且服从调剂时,学校将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如果考生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根据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学校对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最低成绩要求为B
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录取规则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录取规则五、录取规则:1、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招生录取体制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2、我院本科录取原则上按照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调阅考生档案;专科按照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调阅考生档案。3、在考生思
云南财经大学录取规则云南财经大学录取规则第三章录取原则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的招生政策,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让考生和家长放心,具体的录取原则是:1.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我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2.录取及专业安排按分数和志愿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即同一批次投档考生如果投档数超过计划数,分考生类别按考生成绩高低排队,确定分数最低控制线,再按志愿优先的原则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录取规则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录取规则1、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等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2、学校志愿按“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学校一志愿不满时,方接受二志愿及以后志愿的考生。江苏省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计算录取分,考生报考我校两门选修科目测试需达到BC级及以上等级。必修科目测试等级需达到4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
西南政法大学录取规则西南政法大学录取规则第五章录取第十六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提前批公安武警类专业、招收国防生的专业由于有身体条件及性别限制,调档比例控制在150%以内。第十七条侦查学、治安学、经济犯罪侦查专业及国防生招生的专业于重点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其余普通本科专业在本科第一批次录取;高职本科于重庆市本科第二批次和第三批次录龋具体录取批次原则上以各省(自
新疆财经大学录取规则新疆财经大学录取规则一、招生录取规则:1、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充分尊重新生考生志愿的原则。2、全面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对残疾考生执行国家有关政策。3、严格执行教育部、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4、考生必须达到本省普通本科录取分数线。5、考生录取时志愿优先,各志愿无分数级差。6、在分数线上120%投档内,学校以专
兰州财经大学录取规则兰州财经大学录取规则第五章录取规则第八条学校招生工作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机构的统一安排进行,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缺的原则。第九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机构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投档管理模式进行录取,提档比例一般为120%。第十条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录取新生,坚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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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30 11:3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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