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16 12:59:06 | 大学科目网
天津音乐学院录取规则
第四章录取规则第八条我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盛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择优录龋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第九条我院是教育部规定的自主划定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的院校之一,各盛自治区、直辖市按我院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投档,文、理兼收。我院不承认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录取照顾政策加分。第十条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制定的控制分数线(外语需达到我院规定分数线),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龋艺术管理方向的部分考生按专业录取,其他考生按专业课总分(总分100分)与文化课总分(750分折合成百分制)相加所得分数划定录取线。学前教育与表演方向按文化课成绩(总分750分折合成百分制)与专业课成绩相加后从高到低录龋考生兼报志愿均达录取标准,采取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第十一条考生只有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并取得文考通知后才能报考我院,我院不承认各盛自治区、直辖市联考以及其它院校的专业考试成绩。第十二条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第十三条我院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第十四条专业设置和专业考试内容请考生参考招生简章。第十五条我院在接到各盛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 大学科目网
招生省份 | 招生年份 | 科目 | 批次 | 招生专业 | 招生人数 | 学费学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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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 | 2024 | 综合 | 艺考类本科校考与省际联考阶段院校 | 音乐表演(阮)(天津音乐学院) | 0 | 15000/四年 |
天津 | 2024 | 综合 | 艺考类本科校考与省际联考阶段院校 | 音乐表演(板胡)(天津音乐学院) | 0 | 15000/四年 |
天津 | 2024 | 综合 | 艺考类本科校考与省际联考阶段院校 | 音乐表演(管子)(天津音乐学院) | 0 | 15000/四年 |
天津 | 2024 | 综合 | 艺考类本科校考与省际联考阶段院校 | 音乐表演(笙)(天津音乐学院) | 0 | 15000/四年 |
天津 | 2024 | 综合 | 艺考类本科校考与省际联考阶段院校 | 音乐学(音乐商务与音乐传媒)(天津音乐学院) | 0 | 15000/四年 |
天津 | 2024 | 综合 | 艺考类本科校考与省际联考阶段院校 | 音乐教育(钢琴主项)(天津音乐学院) | 0 | 15000/四年 |
天津 | 2024 | 综合 | 艺考类本科校考与省际联考阶段院校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指挥)(天津音乐学院) | 0 | 15000/五年 |
天津 | 2024 | 综合 | 艺考类本科校考与省际联考阶段院校 | 音乐教育(声乐主项)(天津音乐学院) | 0 | 15000/四年 |
天津 | 2024 | 综合 | 艺考类本科校考与省际联考阶段院校 | 音乐学(音乐学理论)(天津音乐学院) | 0 | 15000/五年 |
天津 | 2024 | 综合 | 艺考类本科校考与省际联考阶段院校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电子音乐)(天津音乐学院) | 0 | 15000/五年 |
天津 | 2024 | 综合 | 艺考类本科校考与省际联考阶段院校 | 音乐表演(美声)(天津音乐学院) | 0 | 15000/四年 |
天津 | 2024 | 综合 | 艺考类本科校考与省际联考阶段院校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天津音乐学院) | 0 | 15000/五年 |
天津 | 2024 | 综合 | 艺考类本科校考与省际联考阶段院校 | 音乐表演(二胡)(天津音乐学院) | 0 | 15000/四年 |
天津 | 2024 | 综合 | 艺考类本科校考与省际联考阶段院校 | 音乐表演(琵琶)(天津音乐学院) | 0 | 15000/四年 |
天津 | 2024 | 综合 | 艺考类本科校考与省际联考阶段院校 | 音乐表演(中提琴)(天津音乐学院) | 0 | 15000/四年 |
天津 | 2024 | 综合 | 艺考类本科校考与省际联考阶段院校 | 音乐表演(管弦大提琴)(天津音乐学院) | 0 | 15000/四年 |
天津 | 2024 | 综合 | 艺考类本科校考与省际联考阶段院校 | 音乐表演(柳琴)(天津音乐学院) | 0 | 15000/四年 |
天津 | 2024 | 综合 | 艺考类本科校考与省际联考阶段院校 | 音乐表演(民族声乐)(天津音乐学院) | 0 | 15000/四年 |
天津 | 2024 | 综合 | 艺考类本科校考与省际联考阶段院校 | 音乐表演(民族打击乐)(天津音乐学院) | 0 | 15000/四年 |
天津 | 2024 | 综合 | 艺考类本科校考与省际联考阶段院校 | 音乐表演(唢呐)(天津音乐学院) | 0 | 15000/四年 |
天津 | 2024 | 综合 | 艺考类本科校考与省际联考阶段院校 | 音乐表演(扬琴)(天津音乐学院) | 0 | 15000/四年 |
天津 | 2024 | 综合 | 艺考类本科校考与省际联考阶段院校 | 音乐表演(三弦)(天津音乐学院) | 0 | 15000/四年 |
天津 | 2024 | 综合 | 艺考类本科校考与省际联考阶段院校 | 音乐表演(古筝)(天津音乐学院) | 0 | 15000/四年 |
天津 | 2024 | 综合 | 艺考类本科校考与省际联考阶段院校 | 音乐表演(古琴)(天津音乐学院) | 0 | 15000/四年 |
天津 | 2024 | 综合 | 艺考类本科校考与省际联考阶段院校 | 音乐表演(竹笛)(天津音乐学院) | 0 | 15000/四年 |
天津 | 2024 | 综合 | 艺考类本科校考与省际联考阶段院校 | 音乐表演(小提琴)(天津音乐学院) | 0 | 15000/四年 |
天津 | 2024 | 综合 | 艺考类本科校考与省际联考阶段院校 | 音乐表演(双簧管)(天津音乐学院) | 0 | 15000/四年 |
天津 | 2024 | 综合 | 艺考类本科校考与省际联考阶段院校 | 音乐表演(手风琴)(天津音乐学院) | 0 | 15000/四年 |
天津 | 2024 | 综合 | 艺考类本科校考与省际联考阶段院校 | 音乐表演(电子管风琴)(天津音乐学院) | 0 | 15000/四年 |
天津 | 2024 | 综合 | 艺考类本科校考与省际联考阶段院校 | 音乐表演(竖琴)(天津音乐学院) | 0 | 15000/四年 |
天津 | 2024 | 综合 | 艺考类本科校考与省际联考阶段院校 | 音乐表演(爵士钢琴)(天津音乐学院) | 0 | 15000/四年 |
天津 | 2024 | 综合 | 艺考类本科校考与省际联考阶段院校 | 音乐表演(长笛)(天津音乐学院) | 0 | 15000/四年 |
天津 | 2024 | 综合 | 艺考类本科校考与省际联考阶段院校 | 音乐表演(流行演唱)(天津音乐学院) | 0 | 15000/四年 |
天津 | 2024 | 综合 | 艺考类本科校考与省际联考阶段院校 | 音乐表演(西洋打击乐)(天津音乐学院) | 0 | 15000/四年 |
天津 | 2024 | 综合 | 艺考类本科校考与省际联考阶段院校 | 音乐表演(爵士萨克斯管)(天津音乐学院) | 0 | 15000/四年 |
天津 | 2024 | 综合 | 艺考类本科校考与省际联考阶段院校 | 音乐表演(钢琴)(天津音乐学院) | 0 | 15000/四年 |
天津 | 2024 | 综合 | 艺考类本科校考与省际联考阶段院校 | 音乐表演(管弦萨克斯管)(天津音乐学院) | 0 | 15000/四年 |
天津 | 2024 | 综合 | 艺考类本科校考与省际联考阶段院校 | 音乐表演(爵士鼓)(天津音乐学院) | 0 | 15000/四年 |
天津 | 2024 | 综合 | 艺考类本科校考与省际联考阶段院校 | 音乐表演(电吉他)(天津音乐学院) | 0 | 15000/四年 |
天津 | 2024 | 综合 | 艺考类本科校考与省际联考阶段院校 | 音乐表演(管弦低音提琴)(天津音乐学院) | 0 | 15000/四年 |
天津 | 2024 | 综合 | 艺考类本科校考与省际联考阶段院校 | 音乐表演(大管)(天津音乐学院) | 0 | 15000/四年 |
天津 | 2024 | 综合 | 艺考类本科校考与省际联考阶段院校 | 音乐表演(长号)(天津音乐学院) | 0 | 15000/四年 |
天津 | 2024 | 综合 | 艺考类本科校考与省际联考阶段院校 | 音乐表演(圆号)(天津音乐学院) | 0 | 15000/四年 |
天津 | 2024 | 综合 | 艺考类本科校考与省际联考阶段院校 | 音乐表演(单簧管)(天津音乐学院) | 0 | 15000/四年 |
天津 | 2024 | 综合 | 艺考类本科校考与省际联考阶段院校 | 音乐表演(古典吉他)(天津音乐学院) | 0 | 15000/四年 |
天津 | 2024 | 综合 | 艺考类本科校考与省际联考阶段院校 | 音乐表演(小号)(天津音乐学院) | 0 | 15000/四年 |
天津 | 2024 | 综合 | 艺考类本科校考与省际联考阶段院校 | 表演(天津音乐学院) | 0 | 15000/四年 |
天津 | 2024 | 综合 | 艺考类本科校考与省际联考阶段院校 | 舞蹈学(天津音乐学院) | 0 | 15000/四年 |
天津 | 2024 | 综合 | 艺考类本科校考与省际联考阶段院校 | 舞蹈编导(天津音乐学院) | 0 | 15000/四年 |
天津 | 2024 | 综合 | 艺考类本科校考与省际联考阶段院校 | 舞蹈表演(天津音乐学院) | 0 | 15000/四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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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音乐学院录取规则中央音乐学院录取规则二、录取规则(一)文化课分数线:参照北京市当年艺术类录取分数线和我院考生的文考成绩情况确定我院录取分数线。(二)根据专业成绩与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体检情况综合平衡择优录龋录取通知书将于我院收到各省市招办《录取名册》后由我院招生办公室寄发给被录取的考生。24中央音乐学院在天津招生计划招生省份招生年份科目批次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学费学制
武汉音乐学院录取规则武汉音乐学院录取规则1、按照武汉音乐学院2008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简章的要求,根据考生成绩和德、智、体情况全面考核择优录龋2、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考生,在文化课达到我院划定的录取分数线、专业基础课合格的前提下,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结构成绩(结构比例为:专业分60%24武汉音乐学院在辽宁招生计划招生省份招生年份科目批次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学费学制辽宁2024艺术(历史学
中国音乐学院录取规则中国音乐学院录取规则二、录取规则(一)文化课分数线:参照北京市当年艺术类录取分数线和我院考生的文考成绩情况确定我院录取分数线。(二)我院根据考生专业成绩、文化课考试成绩和政审、体检结果,在考生文化课总分达到我院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注意相关科目成绩,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平衡、择优录龋其中艺术管理专业方向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外语成
上海音乐学院录取规则上海音乐学院录取规则九、录取规则1、秋季集中录取阶段,我院将根据各省(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提供的投档考生人数进行录取[省(市)高招办提供的投档比例范围内(投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不超过105%,不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不超过120%),根据生源情况,确定院校的投档分数线]。进档考生所填专业顺序,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龋2、当考生所填的专业均不能满足,但本人志愿表上注明愿意
星海音乐学院录取规则星海音乐学院录取规则第五章录取规则第十七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龋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音乐类分类录龋第十八条考生须参加我校组
四川音乐学院录取规则四川音乐学院录取规则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招生体检合格,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划定的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音乐学(理论)、音乐治疗、音乐传媒、公共事业管理、戏剧影视文学、专题节目编辑制作、文艺节目编辑制作、电视剧制作、影视编导、文艺新闻、影视制片管理、影视剪辑、非线编辑与特技合成各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此外其他各专业均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
沈阳音乐学院录取规则沈阳音乐学院录取规则1.根据辽宁省招考办划定的艺术类文化课最低分数线,学校自主划定文化课合格分数线(英语不设分数线),根据招生计划,按专业课总成绩排序,分专业全面考核、择优录龋2.报考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考生高考语文成绩须达到该专业规定标准。3.报考戏剧影视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艺术商务与管理、音乐传播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合格、第一志愿报考南校区且文化课总成
天津天狮学院录取规则天津天狮学院录取规则录取原则第八条天津天狮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九条学院录
2024-09-12 03:36:34
2024-09-26 10:42:43
2024-09-18 15:09:49
2024-09-10 15:26:41
2024-06-30 11:33:11
2024-08-04 15:3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