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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高考书法加分政策 甘肃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2024-10-16 23:53:30 | 大学科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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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甘肃高考书法加分政策 甘肃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2021年甘肃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一、体育、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适用范围

(一)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适用范围

省内、外院校的本科、高职(专科)体育类专业必须使用我省体育类统考成绩。

(二)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适用范围

省内院校的本科、高职(专科)和部分省外民办院校、独立学院、高职(专科)院校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必须使用我省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省外符合组织专业校考条件的院校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专业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在我省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再组织专业校考,使用本校校考合格成绩。

(三)音乐学类专业统考成绩适用范围

省内院校的本科、高职(专科)和部分省外民办院校、独立学院、高职(专科)院校音乐学类专业必须使用我省音乐学类专业统考成绩。省外符合组织专业校考条件的院校音乐学类本科专业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在我省音乐学类专业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再组织专业校考,使用本校校考合格成绩。

(四)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统考成绩适用范围

省内院校的本科、高职(专科)和部分省外民办院校、独立学院、高职(专科)院校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必须使用我省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统考成绩。省外符合组织专业校考条件的院校戏剧与影视学类本科专业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在我省戏剧与影视学类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再组织专业校考,使用本校校考合格成绩。

(五)舞蹈学类专业统考成绩适用范围

省内院校的本科、高职(专科)和部分省外民办院校、独立学院、高职(专科)院校舞蹈学类专业必须使用我省舞蹈学类专业统考成绩。省外符合组织专业校考条件的院校舞蹈学类本科专业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在我省舞蹈学类专业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再组织专业校考,使用本校校考合格成绩。

(六)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统考成绩适用范围

省内外所有院校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必须使用我省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统考成绩,此专业不允许组织校考。

二、专业成绩公布、报送及管理

体育类专业统考和艺术类专业统考、校考成绩的公布、报送和管理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甘教考高〔2021〕6号)、《关于做好2021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甘教考高〔2020〕30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的通知》(甘教考高〔2021〕1号)规定执行。

三、招生批次及志愿设置

(一)艺术类专业批次设置

我省普通高校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设置本科一批、本科二批、高职(专科)批三个批次。

艺术类本科一批分三个段次进行投档录取,段次分别为T、U、V。

T段安排学校为:使用校考成绩的独立设置艺术高校、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高校管理的普通高校(以下简称“独立设置本科艺术类院校”,详见附件1)和使用校考成绩的教育部直属普通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以及使用统考成绩,但是不使用我省投档规则的上述高校;使用我省音乐学(器乐)统考成绩按照乐器种类招生且有明确的乐器种类招生计划数的二本及以上高校本科专业等。

U段安排学校为:省属艺术类本科一批高校及使用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并申请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外艺术类本科一批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V段安排学校为:除T段和U段普通高校外的其他艺术类本科一批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使用校考成绩的民办院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艺术类本科二批为使用我省统考成绩的省内外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在本科二批W段进行录取。

艺术类高职(专科)批为使用我省统考成绩的省内外艺术高职(专科)批高校,在高职(专科)批X段进行录取。

(二)艺术类专业志愿设置

艺术类本科一批T段、V段实行“1+1”顺序志愿,即设置两个院校志愿,一个第一志愿,一个第二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6个专业及一个专业服从调剂选项。

艺术类本科一批U段、本科二批W段、高职(专科)批X段实行平行志愿,设置9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6个专业及一个专业服从调剂选项。

(三)体育类专业批次及志愿设置

体育类本科一批为使用我省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的省内外普通公办本科高校,在U段进行录取;体育类本科二批高校为使用我省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的省内外普通民办高校及独立学院,在W段进行录取;体育类高职(专科)批高校为使用我省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的省内外体育类高职(专科)层次高校,在X段进行录取。

体育类各批次均实行平行志愿,设置9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6个专业及一个专业服从调剂选项。

四、计划编制

各高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普通高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2号)规定编制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

(一)体育类

1.我省体育类专业计划编制不分体育文、体育理,统一列为体育类(文理兼收)。在体育类栏目下,直接公布体育类各招生院校名称及代码、专业名称及代码以及招生计划数。

2.使用甘肃省体育统考成绩的招生院校体育类专业须分别按照田径类,篮球、排球、足球类和体操、武术类三类不同专项类别进行计划编制与报送。

3.使用甘肃省体育统考成绩的招生院校体育类专业计划按三个批次进行编制,分别为体育类本科一批U段、体育类本科二批W段和体育类高职(专科)批X段。

(二)艺术类

1.我省艺术类专业来源计划编制不分艺术文、艺术理,统一列为艺术类(不分文理)公布。

2.在艺术类栏目下,我省计划分为使用省统考成绩院校代码及名称和使用校考成绩院校代码及名称两部分公布,经教育部批准不做分省计划的院校可不公布计划数。

使用我省统考成绩的专业须分别按照美术、书法、唐卡、声乐、器乐、作曲、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学类、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等10个专业类别进行计划编制,并在备注中注明使用哪一类专业成绩。其中艺术类统考(器乐)分为区分乐器种类和不区分乐器种类两类,艺术类本科一批院校选择艺术类统考(器乐区分乐器种类)且各类别有人数要求的专业将安排在艺术体育类本科一批T段录取,艺术类本科一批院校选择艺术类统考(器乐不区分乐器种类)的专业将安排在艺术体育类本科一批U段录取。艺术体育类本科二批和艺术体育类高职(专科)批由于实行平行投档,使用我省音乐学类(器乐)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只能选择艺术类统考(器乐不区分乐器种类)。

3.经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类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按校考不分省计划编制来源计划。其余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含独立设置本科艺术类院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须编制分省来源计划。

4.组织专业校考的高校招生计划与合格生源比例原则上应按1:4安排。

五、志愿填报

体育、艺术类考生须根据《2021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和各招生院校公布的招生章程,准确填报志愿。

(一)体育、艺术类志愿填报分两段进行

1.第一阶段为体育、艺术类本科第一批T段、U段、V段和体育、艺术类本科第二批W段院校及专业志愿填报(以下简称“原始志愿”),填报时间:6月25日20:00至6月27日20:00。

2.第二阶段为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批X段院校及专业的志愿填报(以下简称“原始志愿”),填报时间:8月5日20:00至8月7日14:00。

(二)体育、艺术类院校及专业网上填报志愿对应文理科类批次的位置

1.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栏内填报。

2.体育、艺术类本科二批安排在本科二批栏内填报。

3.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安排在高职(专科)批栏内填报。

(三)征集志愿

体育、艺术类各批次均实行征集志愿,征集1次,征集志愿设置与首次填报志愿相同。

1.征集志愿时间

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征集志愿时间:7月15日20:00-7月16日8:00。

体育、艺术类本科二批征集志愿时间:7月30日20:00-7月31日8:00。

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征集志愿时间:8月10日20:00-8月11日8:00。

2.征集志愿范围

(1)体育类

体育类本科一批线上(文化分数线和专业分数线,下同)未被录取的考生;体育类本科二批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体育类高职(专科)批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

(2)艺术类

艺术类本科一批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其中校考为报考院校专业课合格、文化课上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艺术类本科二批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艺术类高职(专科)批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

(四)其他有关要求

1.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按考试科目类别分为:理工类、文史类、体育(文/理)类、艺术(文/理)类、中职生类等。理工类、文史类考生应分批次按科类填报志愿。体育、艺术类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既可填报体育、艺术类院校及专业,也可填报普通文理类院校及专业,但同一批次内同时录取的段次只能选定一类,具体为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T、U、V段)与普通文理类本科提前批(A、B、C、D、E、F、G段)同时录取,考生只能选定一类填报,但不影响普通文理类本科一批(H、I、J段)志愿的填报及征集;体育、艺术类本科二批(W段)与普通文理类本科二批(K段)同时录取,考生只能选定一类填报;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批(X段)与普通文理类高职(专科)批(P段、Q段)同时录取,考生只能选定一类填报,但不影响普通文理类高职(专科)批(R段)志愿的填报及征集。

2.艺术类考生在填报使用统考成绩艺术类院校及专业志愿时,每个志愿只能在美术、书法、唐卡、声乐、器乐、作曲、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等10个专业方向中选择一个专业方向进行填报,选择两个(含两个)以上专业方向填报的,以第一专业方向为准进行投档。

体育类考生填报体育类专业志愿时,不得跨类填报志愿,只能选择自己所考的专项类别(田径类,篮球、排球、足球类和体操、武术类)填报志愿,选择两个(含两个)以上专项填报的,以第一专业的专项为准进行投档。

3.参加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的考生,既可以填报使用相应专业统考成绩的院校及专业,也可以填报校考合格的院校及专业。

4.只参加院校组织校考合格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只能填报相应校考合格的院校及专业。

5.考生未按要求填报志愿造成的填报错误、漏报等失误,由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6.考生在填报志愿前,要认真查阅拟填报院校的招生简章,要特别注意院校对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及身体条件的要求,选择院校及专业时还要仔细阅读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中的相关要求(器乐类考生尤其要注意对乐器种类的要求),然后结合本人实际,根据本人文化课、专业课成绩谨慎填报志愿。计算机在投档时对院校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中的内容不作判断,由此造成滑档或退档由考生本人负责。

六、录取

我省体育、艺术类专业录取工作实行“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当院校的录取原则与我省的投档原则不一致时,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1号)规定,院校有职责执行“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院校须按照我省投档原则,在已投档考生中依据本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遗留问题由院校负责处理。

(一)录取分数线确定

1.体育类

体育类专业按照田径类,篮球、排球、足球类和体操、武术类三类(不分文理)分别划定各批次专业和文化分数线。

2.独立设置本科艺术类院校

根据本校已公布的招生章程确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分数线和文化分数线。

3.使用我省艺术类统考成绩院校及专业

使用我省艺术类统考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实行分类划线:按美术、书法、唐卡、声乐、器乐、作曲、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分类别划定文化和专业分数线进行录取。

(1)文化分数线。由我省按艺术类专业计划,参考普通文理科分数线的比例,分类别、分批次划定。

(2)专业分数线。由我省按艺术类专业计划,分类别、分批次划定。

4.使用艺术类校考成绩的院校本科专业(不含独立设置本科艺术类院校)

(1)文化出档线。由我省按艺术类专业计划,参考普通文理科分数线的比例划定。

(2)专业分数线。由招生学校按本校公布的招生章程确定。

(二)投档顺序

按照本科一批T段、U段、V段、本科二批W段、高职(专科)批X段的顺序进行投档,每个批次结束后对未完成的计划征集志愿一次,征集志愿的志愿设置、投档顺序与原始志愿保持一致。征集志愿结束后原始志愿作废,按照最新征集志愿投档。

1.使用我省统考成绩录取的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U段、本科二批W段和高职(专科)批X段第1至9志愿及各批次的原始志愿、征集志愿均按志愿顺序,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照计划数的100%投放考生电子档案。

2.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T段、V段艺术类专业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均按志愿顺序分别一次性投放相应类别统考合格(统考类别与专业对照表见附件2)、校考合格且经我省备案,文化课成绩达到我省相应专业、批次出档线的全部考生电子档案。

3.使用统考成绩录取的T段、V段艺术类专业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及征集志愿均按志愿顺序分别一次性投放“双上线”全部考生电子档案,由院校按照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4.独立设置本科艺术类院校的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均按志愿顺序分别一次性投放校考合格且经我省备案的全部考生电子档案。

(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

U段、W段、X段分美术、书法、唐卡、声乐、器乐、作曲、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田径、篮球足球排球、武术体操等13个类别,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投档,即:由高考成绩和专业成绩按照一定比例折算后生成排序成绩,按排序成绩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

类别一:美术、书法等类别排序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排序成绩=文化课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750×300×30%+专业课总分×70%,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类别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排序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排序成绩=文化课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750×300×70%+专业课总分×30%,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类别三:唐卡、声乐、器乐、作曲、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田径、篮球足球排球、武术体操等类别的排序成绩为专业课总分。

类别四: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排序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排序成绩=文化课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750×300×50%+专业课总分×50%,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当排序成绩相同时,类别一的考生按专业课总分、语文成绩高低排序,类别二、类别四的考生按文化课总分、语文成绩高低排序,类别三的考生按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成绩高低排序。

在正式投档前,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和学校报送的调档比例进行模拟投档,模拟投档后,学校根据生源情况提出调档比例,完成计划调整后进行正式投档。

(四)录取办法

1.独立设置本科艺术类院校本科专业录取采用不分文理一次性投放考生档案的形式,其条件是:①校考专业合格,并在规定时间内在我省备案专业合格考生名单;②考生填报该院校为第一志愿;③考生相应专业统考本科合格。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于2021年7月1日前将报考第一志愿的考生文化成绩提供给招生院校,招生院校须按公布的招生章程进行拟录取,以便在正式投档后能够尽快提交录取结果。

2.使用校考专业成绩的本科院校(不含独立设置本科艺术类院校)本科专业录取采用不分文理一次性投放考生档案的形式,其条件是:①校考专业合格,并在规定时间内在我省备案专业合格考生名单;②达到我省该批次相应专业类别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③统考合格,统考类别与专业对照表详见附件2;。

3.使用我省体育、艺术类统考成绩的艺术类本科一批院校U段、本科二批院校W段、高职(专科)批X段院校采用“双上线”,不分文理按计划100%,按平行志愿规则进行投档。

院校接收考生档案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录取原则录取考生,并将未录考生档案及时退回,以便考生电子档案进行其他志愿的运转。

4.对投档比例等有特殊要求的院校,须根据其招生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在院校所在录取批次开档前提出书面申请,经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后投档。

5.艺术类考生在参加艺术类专业投档时,不享受其他照顾性政策。

七、违规处理

各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各考点和招生院校要对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进行处理。严厉打击徇私舞弊和弄虚作假行为,对涉嫌舞弊、造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坚决取消录取资格,已入校的由相关高等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相关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八、联系方式

单位: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

通信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广武门后街立功巷1号

邮政编码:730010电话:0931-4636229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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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甘肃民族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 甘肃 民族 师范 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甘肃民族师范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 高考 招生录取 工作 的政策规定,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有序进行,实施“阳光工程”,坚持依法治招,保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合理地选拔到符合培养要求的优秀 新生 ,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 校招 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甘肃民族师范学院

(Gansu Normal College for Nationalities)

第三条  学校国标代码: 11561

第四条  学校性质:省属公办院校

第五条  学校主管部门:甘肃省教育厅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 本科学校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有关职能部门、各院系部负责人、学生代表、家长代表和校友代表组成的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政策,全面领导和监督招生工作。下设本科招生工作小组,具体研究学校本科招生工作。

第八条  学校招生 就业 处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预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招生工作同时接受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及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共同监督。

第二章   进档考生录取规则及要求

第十条  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一条  各专业原则上不限制外语语种。

第十二条  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三条  学校面向全国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放招生计划,分专业招生计划数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  进档考生录取及专业分配办法:根据录取规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普通文理科专业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进档考生,不设专业级差,专业 志愿 分配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如录取计划满额,遇平行分数考生时,则文科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生计划录取并分配相关专业;理科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生计划录取并分配相关专业;藏语类专业文科按藏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招生计划录取并分配相关专业;藏语类专业理科按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招生计划录取并分配相关专业。当考生报考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愿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十五条  对于实行非 平行志愿 的省份或批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内蒙古 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对高考改革试点省份,按照相应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投档规则录取。考生的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位次排序靠前的考生。

第十六条  甘肃省 艺术 、 体育 类各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按其相关规则录取。即美术、 书 法类别由高考成绩和专业成绩按照一定比例折算后生成排序成绩(排序成绩=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750×300×30%+专业课成绩×70%,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唐卡、声乐、器乐、舞蹈、田径、篮球足球排球、武术体操等类别的排序成绩为专业课成绩。然后按排序成绩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按位次优先的原则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若排序成绩相同时,则美术、书法类考生按专业课、语文成绩高低排序录取;唐卡、声乐、器乐、舞蹈、田径、篮球足球排球、武术体操等类别按考生文化课、语文、数学成绩高低排序录取。

除甘肃省外艺术、体育类专业使用专业课统考成绩且该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所在省投档规则进行审核录取;使用专业课统考成绩且该专业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要求在专业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均达到录取最低控制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专业课、文化课成绩相同时,参照第十四条中相关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  专升本录取工作在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 考试 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录取办法遵照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文件相关规定。

第十八条  学校对于各省(区)规定的加分政策均予以认可。经加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作为录取和专业分配的成绩依据。

第十九条  专业加试要求:学校招收的藏语类专业根据所招生省(区)的有关规定及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加试藏语文。

第二十条  甘肃省内少数民族预科生的招生录取,按规定的批次进行,降分幅度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录取时按志愿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学习 一年,经考核合格即可取得正式学籍,享有学校普通学生的所有待遇。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文化成绩及艺术体育类专业课成绩测试等复查,凡发现专业、体检或其它方面不符合国家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清退。假冒顶替入学学生随时发现随时清退,学校将保留进一步追查有关责任单位和个人的权力。

第二十二条  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收费及其他

第二十三条  收费标准:

1. 学费 收费标准(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文史类专业学费3800元/学年, 理工 、体育类专业学费4000元/学年,外语类专业学费43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学费6500元/学年。

校企联合办学专业学费标准(甘发改收费[2017]407号): 计算机 科学与技术(移动互联开发)、网络工程(云计算方向)专业学费8500元/学年,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方向)专业学费9000元/年。

2.预科生收费标准(甘价费[2006]120号):本科预科学费15000元/学年。

3.住宿费收费标准(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公寓住宿费900元/学年。

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学校将按照甘肃省发改委最新批准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四条  奖、贷、助学金:

为保证品学兼优、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奖、贷、助”多元化的资助体系。具体资助措施及资助项目可登陆我校学生处网站查询。()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公布后若有与国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六条  咨询、监督方式:

学校地址:甘肃省甘南州合作市知合玛路233号

邮政编码:747000

咨询电话:0941-8253168

传    真:0941-8253168

学校网址:

Email:gsmyzsb@163.com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甘肃民族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甘肃高考书法加分政策 甘肃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甘肃省2023年艺术生录取一分一段表出炉了!

大学科目网(https://www.whdxky.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甘肃省2023年艺术生录取一分一段表出炉了!的相关内容。

甘肃省艺术生一分一段表如下:


6月26日,奔流新闻记者从甘肃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为方便考生填报志愿,该院根据艺术类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计算了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统考综合成绩及排名。考生可登录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正确输入考生号和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拓展知识:


2022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艺术体育类专业U段分美术、书法、唐卡、声乐、器乐、作曲、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舞蹈、田径、篮球足球排球、武术体操等13个类别。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投档,即:由高考成绩和专业成绩按照一定比例折算后生成排昌返序成绩,将文化课和专业课双上线的考生按排序成绩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


因此,对于考生来说该轮投档只有一次投档机会,个别已经投档的考生会因专业不服从调剂或不符合院校模碰相关招生政策等情况被院校退档,会产生空余计划进行征集。此次公布的投档最低分为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结果。


各类别排序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1.美术、书法等类别排序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排序成绩=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750×300×30%+专业课成绩×70%,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排序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排序成绩=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750×300×70%+专业课成绩×30% ,最终结果旦迅谈保留两位小数。 大学科目网


3.唐卡、声乐、器乐、作曲、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田径、篮球足球排球、武术体操等类别的排序成绩为专业课成绩。


4.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排序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排序成绩=文化课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750×300×50%+专业课总分×50% ,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当排序成绩相同时,类别一的考生按专业课总分、语文成绩高低排序,类别二、类别四的考生按文化课总分、语文成绩高低排序,类别三的考生按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成绩高低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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