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18 14:26:27 | 大学科目网
北京工商大学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第九条学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学生德智体美,择优录龋第十条对于未实行平行志愿(大平行)的省份,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将按规定招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在北京一批次录取中,我校一批次招生专业均单独预留20%左右的计划,专门用于招收非第一志愿高分考生,具体分专业录取的原则不变。对于实行平行志愿(大平行)的省份将按照当地的相关规定录龋第十一条专业录取时,按投档考生的实际考分和专业志愿顺序,由高到低按“专业级差”方式依次录龋“专业级差”原则上为3-5分,具体数值的设定以符合考生最大志愿满足率为标准,由网上录取系统自动分配专业。第十二条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各省级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但进行分专业录取时以实际考分为准。在实际考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加分的考生和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科目分数高的考生。第十三条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级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大学科目网
招生省份 | 招生年份 | 科目 | 批次 | 招生专业 | 招生人数 | 学费学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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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 2022 | 物理类 | 本科批 | 金融科技 | 5 | 4200/四年 |
辽宁 | 2022 | 物理类 | 本科批 |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营养与健康)(色弱限报) | 5 | 4600/四年 |
辽宁 | 2022 | 物理类 | 本科批 | 应用化学(日化方向)(色盲限报) | 5 | 4600/四年 |
辽宁 | 2022 | 物理类 | 本科批 | 环境工程(色盲限报) | 5 | 4600/四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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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大学录取规则北京理工大学录取规则北京理工大学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是一所理工为主、工理管文协调发展的全国重点大学,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历批次重点建设的高校,是全国首批设立研究生院,首批进入“211工程”,第十所进入“985工程”建设行列,首批成为党委书记、校长职务由中央直接任命的高校。普通本科专业招生参加各地本科一批录取。艺术类本科专业根据各省要求参加提前批或本科一批次录取
北京工业大学录取规则北京工业大学录取规则第三章录取原则第九条严格执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第十条学校的调档比例不超过计划录取数的120%。第十一条学校调档后,按照高考总分优先(不考虑附加分)的原则,确定考生录取专业,不分专业级差;部分专业录取时,考生相关科目的高考成绩可以作为参照的依据。★对于江苏籍普通类考生,我校录取采用先等级后分数的方法:选测科目等
北京化工大学录取规则北京化工大学录取规则1、我校的投档比例为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在此范围内,由我校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专业志愿、综合素质、身体健康状况以及相关单科考试成绩等情况自主录龋2、第一批次院校录取时,根据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到低按“专业级差”方式依次录取;分数级差的确定以调档线上所有进档考生的专业志愿满足率最大为原则,一般在3分以内,同等条件下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单科
重庆工商大学录取规则重庆工商大学录取规则第七条录取规则:学校按照教育部及相应省市招办的规定,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新生。1、英语和法语专业要求外语高考单科成绩在110分以上(含110分,150分制),要求参加当地省(市、自治区)组织的口试;法语(国际商务)和国际经济与贸易(含欧盟经济方向)专业要求外语高考单科成绩在100分以上(含100分,150分制);
湖南工商大学录取规则湖南工商大学录取规则第十二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龋第十三条调阅湖南省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110%,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不超过120%。第十四条按志愿优先的原则投档,不设置院校志愿分数级差,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十五条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批次考生,其选测科目等级的最低要求为BB,必测科目的等级最低要求为4C1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录取规则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录取规则第十条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各招生省高招委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第十一条根据招生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当批次录取控制线以上的生源情况,按不超过计划录取人数的105%向各省所属招生机构调取考生档案。第十二条新生录取时男女比例不限。第十三条身体健康要求按《普
北京大学录取规则北京大学录取规则第三章录取第八条北京大学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录取。第九条北京大学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和医学类分代码(分类)录取。第十条北京大学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第十一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
吉林工商学院录取规则吉林工商学院录取规则第十二条录取规则普通本、专科录取规则1、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考生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分数级差。3、专业安排:按照“志愿清”原则,按分数从高到低,以考生第一志愿为准,第一志愿专业名额录满,在二、三志愿安排,以此类推。所报专业录取额满,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到未录满专业,不服从调剂作退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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