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23 01:43:17 | 大学科目网
厦门南洋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成立以学校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招生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严格按教育部和福建省主管部门核定的当年招生计划和学校制定的招生规则进行招生。第十八条成立以学校分管领导为组长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第十九条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和省高校招生委员会颁布的有关高校招生政策和实施细则,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实施“阳光工程”。我校认真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体检、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调档要求的考生。同时正确处理好考生成绩和志愿的关系,认真负责地对待各志愿(包括平行志愿及征求志愿)的考生。对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批次按先第一志愿,后参考志愿的顺序录龋第二十条认真执行我省对民办高职院校关于不超过线下50分的降分政策。
招生省份 | 招生年份 | 科目 | 批次 | 招生专业 | 招生人数 | 学费学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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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 | 2024 | 历史 | 普通专科批 | 空中乘务 | 2 | 18800/3 |
吉林 | 2024 | 物理 | 普通专科批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3 | 138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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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第八条按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规定、政策及原则,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龋第九条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身体健康状况良好,体检合格。第十条凡高考成绩达到本省(市、自治区)规定的高职(专科)录取线,且填报我院的第一志愿,我院将按照学生投档分严
厦门演艺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厦门演艺职业学院录取规则按照招生计划1:1.2投档,性别不限,外语语种不限。当考生德智体美、高考总成绩及相关科目成绩大体相当时,不随意退掉第一志愿的考生而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u3000u30001.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在同一志愿层次中,对达到高考艺术类大专文化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依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志愿未录取满的专业,将依次从第二、第三……志愿录取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录取规则第十三条u3000我院招生录取工作按福建省招委会的规定,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录取政策和纪律。u3000u3000第十四条u3000在各省(市)划定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考生志愿、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档。根据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原则上调档比例在各省(市)规定的
厦门大学录取规则厦门大学录取规则一、我校今年招收各类本科生5000人,其中面向内地大陆31个省(市、区)招收本科生4750人。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请查阅考生所在省招生办编印的志愿填报手册或我办网站(二、2011年我校国防生一般在提前批(国防生)批次录取,具体由各有关省级招办安排。有关录取条件、办法及学生毕业后的分配、待遇等情况请查阅《南京军区国防生招生简章》或咨询:0592—2187
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1.我院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指标,按普通高考和高职单招招生的规定和程序,以及投档的分数线,择优录龋2.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未录取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根据分数情况调剂到相关专业。3.体检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23厦门软件职业
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1.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院招生录取工作,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实施“阳光高考”招生,录取过程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和录龋艺术类在省招办划定的最低控制线上,按照专业分数由高到低录取;艺术类、高职单招类仍按原有的“梯度志愿”设置原则录取,即凡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录取时可享受20-
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1)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2)投档原则:按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投档,充分体现“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3)调档比例:按招生计划数的120%调档。(4)外语语种:对外语高考的语种无特殊要求,也不要求口试。(5)酒店管理专业考生对身高、健康状况有具体要求。(6)考生要
厦门理工学院录取规则厦门理工学院录取规则第四章录取原则第十条坚持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第十一条根据生源省份的出档规定和报考本校的生源等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填报志愿省(市、自治区)原则上以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调档,非平行填报志愿省(市、自治区)原则控制在计划数120%以内,按照100%计划予以录取。第十二条根据志愿优先原则,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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