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资讯 > 正文

兴文县高考加分政策(锡伯族高考加分政策!)

2024-10-26 18:22:46 | 大学科目网

兴文县高考加分政策(锡伯族高考加分政策!)很多朋友对这方面很关心,大学科目网整理了相关文章,供大家参考,一起来看一下吧!

本文目录一览:

兴文县高考加分政策(锡伯族高考加分政策!)

兴文县高考加分政策

法律分析:1.现役军人子女报考军队、武警院校的。符合以下规定的考生,加分后达到学校调档分数线的,向学校投档,供学校审录。

2.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

3.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

4. 烈士子女加20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条 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教育事业。国家扶持边远贫困地区发展教育事业。国家扶持和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

第十一条 国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推进教育改革,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衔接融通,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健全终身教育体系,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国家采取措施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国家支持、鼓励和组织教育科学研究,推广教育科学研究成果,促进教育质量提高。

兴文县高考加分政策(锡伯族高考加分政策!)

锡伯族高考加分政策!

在不同地区,锡伯族高考加分政策不同。
如:黑龙江对锡伯族考生,在所报省属院校调档分数线下降低20 分投档;
在新疆,凡参加 汉语言 统考并报汉语言招生计划或民考汉招生计划的锡伯考生,在录取时分别按以下两种情况予以照顾:父母双方均为锡伯族者,加50 分;父母一方为锡伯族者,加10 分。

补充:
全国各地高考少数民族加分政策汇总(部分)
1、黑龙江对蒙古、达斡尔、鄂温克、鄂伦春、赫哲、柯尔克孜、锡伯族考生,在所报省属院校调档分数线下降低20 分投档;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在所报省属院校调档分数线下降低5 分投档,由院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2、吉林高考加分政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加10 分投档。在高考文化课考试中用本民族文字答卷的少数民族考生。

3、辽宁省 1.双语教学的民族中学毕业的 朝鲜族 和蒙古族考生高考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考生资格由各市招考委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审核。包括以下考生: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内蒙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在高校投档分数线下降低10 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1.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 鄂温克族 、俄罗斯族考生;另外,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俄罗斯族和中学用朝鲜语授课的朝鲜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预科班,在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汉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民族班,在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俄罗斯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

4、山西同等条件可优先录取的考生:少数民族考生 。

5、河北散居少数民族考生加5 分 。

6、湖北加10 分的情形 少数民族考生 。

7、湖南少数民族聚居州、县、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降低20 分;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汉族考生,可以降低10 分;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农村少数民族考生可以降低10 分;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城镇少数民族考生可以降低5 分。

8、甘肃对报考汉语言授课的普通高等学校的民族自治县和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20 分。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长期居住在民族自治县、民族乡的汉族考生,报考省内院校(含兰州大学西北民族大学 )理工、文史类专业的,录取时文化课加10 分。

9、广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院校调档分数线下按以下相应条款降低分数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降低分数投档的条件,只能取其中降低分数要求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 分。 (一)在全区范围内(除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等5 市的城区外),对瑶族、苗族、侗族、毛南族、仫佬族、回族、彝族、 京族 、水族、仡佬族等10 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总分降低20 分。 对融水、三江、龙胜、恭城、隆林、富川、罗城、环江、巴马、都安、大化、金秀等 12 个民族自治县和享受民族自治县同等待遇的资源、凌云、西林 3 个县以及 防城港市 的防城区、东兴市2 个区、市的考生(含汉族考生),总分降低20 分。 对融安、灌阳、蒙山、上思、 百色市 市辖区(右江区)、田阳、田东、平果、德保、靖西、那坡、乐业、田林、昭平、 河池市 市辖区(金城江区)、南丹、天峨、凤山、东兰、宜州、忻城、象州、武宣、凭祥、上林、隆安、马山、扶绥、 崇左市 市辖区(江州区)、大新、天等、宁明、龙州等33 个山区和边境县(市、区)的考生(含汉族考生),总分降低10 分。 除上述50 个县(市、区)以及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城区的少数 民族考生外,区内其他市、县的少数民族考生(除10 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外),总分降低 7 分。 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城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总分降低5 分。 对东兴、靖西、那坡、凭祥、大新、宁明、龙州和防城港市的防城区等8 个边境县(市、区)以及享受边境县待遇的德保县、扶绥县、崇左市江州区、防城港市港口区、天等县等5 个县(区)的考生在录取时实行倾斜政策,在上述第四条第“(一)”款已降分的基础上,再降低10 分,但按教育部规定,考生享受照顾的总分值均不得超过20 分。

10、新疆加 10 分回族考生 (以地、州、市招生办公室审核的名单为准)。民族考生最高加 50 分凡参加汉语言统考并报汉语言招生计划或民考汉招生计划的维吾尔、 哈萨克 、蒙古、柯尔克孜、 塔吉克 、锡伯、乌孜别克、塔塔尔、达斡尔、藏、俄罗斯11 个民族的考生(以下称 “民考汉”),在录取时分别按以下两种情况予以照顾:父母双方均为上述民族者,加50 分;父母一方为上述民族者,加10 分。参加民语言统考并报民语言招生计划的汉族及其他民族考生(不含对“民考汉”已给予照顾的11 个民族),在录取时与“民考汉”考生的照顾分值一样对待。

11、浙江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10 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根据省人大审议批准的《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自治条例》有关规定,对户籍在景宁畲族自治县,且在当地完整完成高中阶段教育的考生,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5 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2、江苏少数民族考生平行院校志愿中A 院校报考民族院校的,录取时可加10 分投档;报考其他院校的,录取时可加3 分投档。

13、福建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录取。享受加10 分的照顾 宁德市 、罗源县、 连江县 、福州市晋安区的北峰山区(日溪乡、宦溪镇),漳浦县湖西乡、赤岭乡,龙海市隆教乡,永安市青水乡,上杭县官庄乡、庐丰乡,宁化县治平乡的畲族考生;晋江市陈埭镇、惠安县百崎乡的回族考生;华安县 高山族 聚居点的高山族考生;生活在高山(享受高山补贴)、海岛 (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少数民族考生。

14、云南这些考生可加10 分云南省哈尼族、傣族、苗族、傈僳族、拉祜族、佤族、景颇族、瑶族、布朗族、怒族、阿昌族、普米族、德昂族、独龙族、藏族、蒙古族、基诺族、水族、布依族在内地的考生;内地农村户口的彝族、壮族考生; 这些考生可加20 分各州(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内地高寒贫困山区的少数民族考生;边疆及执行边疆政策县的少数民族考生;汉族考生(指土生土长或随父母到边疆,户口、上学逆推连续十年以上,现仍在边疆的考生);上述考生,高中阶段在内地上学的相对减少10 分。

15、四川民族地区的特殊性, 甘孜 、阿坝、凉山3 州,峨边、马边、米易、盐边、石棉、北川、平武、汉源、宝兴、兴文10 县,仁和、金口河2 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本科第一批录取院校(含提前批执行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本科院校,以下简称本一院校)加25 分,其他院校加50 分;其汉族考生,本一院校加10 分,其他院校加25 分。 攀枝花市 东区、西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本一院校加10 分,其他院校加25 分;其汉族考生,本一院校加5 分,其他院校加10 分。古蔺、叙永、珙县、屏山、筠连5 县的苗、彝族考生,本一院校加10 分,其他院校加25 分。另外,上述少数民族地区以外的散居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和攀枝花市东区、西区及少数民族聚居区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在我省地方属院校录取时加5 分。

16、重庆下列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有部分情形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可降低10 分(报考艺术、体育类降低5 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7、安徽有部分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 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 定是否认可和录取。

18、青海对连续在牧区工作15 年以上、现仍在牧区工作的汉族干部职工子女,和世居牧区的汉族群众子女,其户口在当地、从小学到高中与当地少数民族学生接受同等教育条件者,降低 10 分投档。其中对玉树、果洛州从初中一年级起至高中毕业一直在当地就读,父母在当地工作10 年以上,现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干部职工子女,降低20 分投档。2.少数民族考生:在向中央部委院校投档时,降低20 分投档;在向地方省属高等院校投档时,给六州少数民族考生降低35 分投档,给西宁、海东地区少数民族考生降低20 分投档。“对口高职”少数民族考生的照顾分以三门考试科目按普通类照顾分值比例加分。对青南地区(玉树、果洛、黄南州)“民考汉”考生小学、初中、高中阶段一直在牧区就读、与当地的汉族学生接受了同类教育、参加了同类试题的高考,选报省内院校的,在享受原照顾加分条件的基础上,降低10 分投档(试行)。

19、山东山区、湖区、海岛、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10 分之内的,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20、海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报考省内外学校可增加 20 分投档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报考省内学校时可增加10 分投档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三亚、五指山、东方市和少数民族自治县、少数民族聚居镇,且在这些地区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时在这些地区的市县报考的考生,以及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省属中学少数民族考生。

21、江西高考加分政策省政府明确划定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乡、村(贵溪市樟坪畲族乡等8 个民族乡和铅山县陈坊乡长寿畲族村等82 个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可加 10 分。

22、天津少数民族考生,在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下5 分以内,高校提出调档要求,可以提供考生电子档案。

23、西藏边境县所属边境乡镇农牧民子女,加10 分;执行汉族录取分数线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加10 分; 门巴族、珞巴族、僜人、夏尔巴人,加20 分。

24、宁夏回族考生在高考文化课基础上可以加20 分、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加10 分,且加分项目和分值可在全国范围高校适用。山区和少数民族考生加分项目和分值可以累加,二是累加后山区少数民族考生照顾加分最高分值为30 分,三是该项加分政策在全国范围使用。由于该项录取照顾政策不符合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规定所限定的照顾加分的项目、分值和适用范围,且与区外高校录取时实际执行的教育部限定的政策范围以及教育部对地方性高考照顾政策限定的加分分值及适用范围的要求之间存在较大矛盾。因此,区外院校对自行制定的超出教育部规定的地方性高考照顾政策加分项目和分值不予认可,致使部分享受了我区超出教育部规定范围的地方性高考照顾政策的考生,面临被院校退档或录取专业安排处于劣势的较大风险。

25、贵州贵阳市(三县一市除外)、遵义市红花岗区、遵义市汇川区、安顺市西秀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总分加10 分;其他县(市、区、特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总分加20 分。

26、河南少数民族考生、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移民考生,可获加5 分投档。

27、陕西有部分情形之一的考生在普通高校调档分数线下延10 分投档,由普通高校决定是否录取。

兴文县高考加分政策(锡伯族高考加分政策!)

2017年四川省加分政策新鲜出炉

大学科目网(https://www.whdxky.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2017年四川省加分政策新鲜出炉的相关内容。

高考加分有哪些人可以享受,四川省的高考加分有哪些相关政策出台。我给大家整理了关于2017年四川省加分政策,希望你们喜欢!

2017年四川省高考加分政策

一、

对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和立功受奖的退役军人,退役军人、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现役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及其他现役军人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烈士子女,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在自行向规定部门主动申报的同时,还应向高考报名点主动申报,由报名点进行申报公示。各相关部门审核无误报省教育考试院后,由省教育考试院在门户网站上对合格考生名单进行资格公示,同时将合格考生名单逐级下发至县级招考办和中学,各级各单位分别对本地或本校合格考生名单进行资格公示。

二、

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限2015年1月1日前,本段内下同);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在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和羽毛球8个项目运动中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或达到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考生,所在中学对申报考生初审合格后将其名单赓即进行申报公示,市级教育部门初审合格后则须在其门户网站上公示。经省组织的统一测试达到相应标准后,由省教育考试院在门户网站上对合格考生名单进行资格公示,同时将合格考生名单逐级下发至县级招考办和中学,各级各单位分别对本地或本校合格考生名单进行资格公示。

录取照顾政策

1、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优先录取。

现役军人子女报考军队、武警院校和普通高校国防生的,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应予优先录取。

2、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

3、烈士子女加20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

5、2015年1月1日之前已取得下列项目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加5分:

(1)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由中国科协主办的全国中学生学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下同)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名称为:①中国数学奥林匹克;②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③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④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⑤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

(2)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由中国科协、教育部等主办的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得一、二等奖者,以及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

(3)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在规定级别的运动会中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或达到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并参加省组织的统一测试(具体要求和办法另文规定)达到相应标准的考生。加分的运动项目限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和羽毛球。

(4)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省教育厅表彰的省级优秀学生;

(5)四川省委、省人民政府及国家有关部委授予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考生;

(6)获得县(市、区)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公民”称号、市(州)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勇士”称号、省人民政府表彰奖励的“见义勇为英雄”的考生;

(7)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其他突出事迹,经省录取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同意给予加分的考生。

符合以上第2至第5条规定的考生,加分后达到学校调档分数线的,向学校投档,供学校审录。

6、下列考生,加分后达到学校调档分数线的,向学校投档,由学校决定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

(1)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峨边县、马边县、米易县、盐边县、石棉县、北川县、平武县、汉源县、宝兴县、兴文县、宣汉县、叙永县、古蔺县、筠连县、珙县、屏山县、荥经县,仁和区、金口河区(以下简称三州十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科第一批录取高校(含本科提前批执行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本科高校,以下简称本一批高校)加25分,其他高校加50分;其汉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高校加10分,其他高校加25分。

(2)攀枝花市东区、西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高校加10分,其他高校加25分;其汉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高校加5分,其他高校加10分。

(3)其他散居少数民族考生,在我省地方属高校录取时加5分,在其它高校录取时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上述少数民族加分政策中加分分值超出20分的项目,原则上只适用于省内高校在川招生。省外高校在川招生时,若学校认可我省上述少数民族加分政策,则按我省政策加分投档,由学校根据其录取规则决定是否录取;若学校明确认可的加分分值上限为20分,则投档时按学校要求执行。请招生学校充分考虑四川民族地区的特殊性,从促进民族大团结、促进民族地区人才培养和经济建设发展的政治高度,给予理解和支持。

符合多项照顾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不累加。

7、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核实资格、高职学院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可由有关高职学院免试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考报名,并在5月19日前向有关高职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大学科目网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高职毕业生,毕业时可分别向相关的本科高校提出申请,由学校组织考核,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核实资格、高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认定合格者录入相关专业,不再参加高考。

符合以上第1至第7条规定条件的所有拟享受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都须自行进行申报。

以上就是大学科目网为大家带来的兴文县高考加分政策(锡伯族高考加分政策!),希望能帮助到大家!更多相关文章关注大学科目网:www.whdxky.com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
标签: 加分政策 高考
与“兴文县高考加分政策(锡伯族高考加分政策!)”相关推荐
青海高考加分政策(锡伯族高考加分政策!)
青海高考加分政策(锡伯族高考加分政策!)

青海高考加分政策青海高考加分政策:1.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增加10分投档;2.烈士子女,增加20分投档;3.对连续在牧区工作15年以上、现仍在牧区工作的汉族干部职工子女和世居牧区的汉族群众子女,其户口在当地、从小学到高中全过程与当地少数民族学生接受同等教育条件者,增加10分投档。其中对玉树、果洛州从初中一年级起至高中毕业一直在当地就读,父母在当地工作10年以上

2024-11-07 16:00:38
广西高考预科志愿填报 锡伯族高考加分政策!
广西高考预科志愿填报 锡伯族高考加分政策!

2017年广西高考预科志愿填报A、广西的预科填报志愿时可以A类和B类同时填。B、广西高考填报志愿,除本科提前批、高职高专提前批志愿外,其他批次都是同时填报。C、《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广西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批次设置及志愿设置与填报的通知》(桂招考委办[2017]17号)规定:一、录取批次和志愿设置(一)批次设置。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共设置1

2024-07-29 19:20:55
广西高考预科志愿填报(锡伯族高考加分政策!)
广西高考预科志愿填报(锡伯族高考加分政策!)

2017年广西高考预科志愿填报A、广西的预科填报志愿时可以A类和B类同时填。B、广西高考填报志愿,除本科提前批、高职高专提前批志愿外,其他批次都是同时填报。C、《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广西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批次设置及志愿设置与填报的通知》(桂招考委办[2017]17号)规定:一、录取批次和志愿设置(一)批次设置。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共设置1

2024-07-18 15:58:49
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 高考民族加分政策
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 高考民族加分政策

2023年福建成人高考加分政策?【成考快速报名和免费咨询:】在备考2023年福建成人高考的考生一定知道部分人也是希望能为考试成绩多一重保障,享受到福建成人高考的加分照顾政策。接下来与猎考网一起了解一下吧!福建成人高考加分政策:1.国家优秀运动员①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②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

2024-10-21 18:16:30
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高考民族加分政策)
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高考民族加分政策)

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法律分析:各地加分政策会有不同,以下内容可以作为参考。1.全国性加分项目: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和少数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0分。2.地方性加分项目:湖南省6个少数民族过半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湖南省其他散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和少数民族乡的汉族考生加5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六条中

2024-10-29 23:11:56
畲族高考加分政策 少数民族加分政策
畲族高考加分政策 少数民族加分政策

少数民族加分政策一、全国性高考加分政策适用31省市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具体为(部分省市对加分分值有所调整,详见下文):1、烈士子女( 20分);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20分);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10分);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 10分)。少数民族加分政

2024-10-22 11:59:35
高考加分政策 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
高考加分政策 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

高考民族加分是怎样的流程?高考民族加分申请程序如下:1、考生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携带标明为少数民族成份的身份证、户口簿,到民族宗教事务部门办理出具证明手续。2、参加高考少数民族考生的手续在各区、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办理。3、每年办理的时间,由市招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商定后在新闻媒体发布,各区、县在全市规定时间内,由各区、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与区、县招办及辖区内学校商定具体日期

2024-10-22 04:36:53
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 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
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 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

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2021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2021如下:少数民族高考生,用汉字答高考试卷,其实是满足高考加5分的条件的,除了汉族,其他的少数民族都是有这个机会的,而且大部分的考生也很受益。海外归侨子女,以及台湾省的人在中国大陆参加高考,都是可以享受加5分的高考加分政策。如果考生符合烈士子女;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

2024-11-02 23:1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