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报考政策解读(江西省高中排名一览表)很多朋友对这方面很关心,大学科目网整理了相关文章,供大家参考,一起来看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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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江西省印发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普通高职(专科)层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高职(专科)招生的主要类别有: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含艺术类、体育类);参加江西省技能拔尖人才免试的保送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的学生。
第三条 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
)是学校招生信息公开网站。学校通过招生信息网发布有关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等信息,提供录取结果查询等服务。
第四条 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按规定年限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业条件者,经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
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六条 本章程是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向社会公布普通高职(专科)招生政策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方式,是学校开展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七条 学校是江西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江西省高水平高职院校、中华全国供销总社部级示范性高职院校、江西省人民政府与中华全国供销总社省部共建院校、全省首批应用技术型本科人才培养院校。
(一)学校全称: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英译为:Jiangxi Tourism&commerce Vocational College)
(二)学校国标代码:12932
(三)学校注册地址:学校现有校区1个,办学地址设在江西省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丁香路1号,邮编330100
(四)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五)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六)隶属关系:行政主管单位是江西省供销合作社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设立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审议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学校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决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第九条 招生考试处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国家、教育部有关招生法规、政策以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政策。执行学校招生章程及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
(二)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实施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组织开展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做好招生信息服务及咨询工作。
(四)代表学校录取各类考生,并负责处理录取中的各种问题。
(五)对录取新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第十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省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规模,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结合学校人才培养、办学条件、学科特点、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等因素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十二条 学校2020年招生专业有:
物联网应用技术、
旅游管理、
广告设计与制作、
酒店管理、
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
新能源汽车技术、
学前教育、
应用韩语、
证券与期货、
会计信息管理、
空中乘务、
导游、
软件技术、
高速铁路客运乘务、
市场营销、
电子商务、
建筑工程技术、
投资与理财、
电气自动化技术、
冷链物流技术与管理、
文秘、
无人机应用技术、
人工智能技术服务、
工业机器人技术、
连锁经营管理、
茶艺与茶叶营销、
移动商务、
会计、
商务管理、
社会体育、
物流管理、
跨境电子商务、
国际贸易实务、
旅游英语、
商务英语、
工程造价、
机电一体化技术、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动漫制作技术、
环境艺术设计、
新闻采编与制作、
服装与服饰设计、
计算机应用技术、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财务管理、
金融管理、
旅游日语、电子商务(中英合作办学)、国际贸易实务(中英合作办学)、旅游管理(中英合作办学)、旅游管理(中美合作办学)等专业。
第十三条 经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分省分专业计划,学校按照规定时间通过生源计划编制系统报送到各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并通过其官方招生刊物、学校网站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 在录取过程中,根据生源情况,报请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管理部门批准后,学校可对跨省计划作适当调整。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体育类、三校生类、中外合作类等分类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七条 我校在各省录取过程中,遵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原则,原则上按照招生计划10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在达到最低控制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生源不足时接受调剂志愿考生。
第十八条 文史、理工类专业进档考生确定录取专业(类)原则如下:
(一)实施平行志愿投档的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按 “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执行,当进档生源不足时,剩余计划调至征集志愿批次,若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计划,剩余计划调至生源充足省份;
(二)实施梯度志愿投档的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按“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执行,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其分数应不低于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若经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计划,剩余计划调至生源充足的省份;
(三)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的,则由学校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可作退档处理;
(四)专业(类)录取过程中,若出现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优先录取实际考分高的考生;投档成绩与实考分均相同时,按照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政策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体育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使用相关省份统考成绩,按投档考生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若生源地所在省招办有特殊要求的,按其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按投档考生高考专科文化成绩(不分文史或理工类)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科文化成绩总分相同时,看单科成绩。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技术(即总分相同,先看语文;若语文同分,则看数学;若数学同分,则看外语;若再同分,则看技术)。
第二十一条 学校录取和专业安排以高考投档成绩为准,学校认可教育部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种增加分数投档优惠政策和降低分数投档照顾政策。
第二十二条 考生录取专业经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定后原则上不调整专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教育部门的政策和学校规定进行办理。
第二十三条 单独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学校当年公布的单独招生工作方案中有关条款执行。
(一)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根据公示后确认的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参加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的考生,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其招生计划单列。单独招生的招生计划数以学校当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方案文件中所公布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二)同等条件下,依据考生特长及获得的技能证书和大赛获奖情况优先录取。
(三)被学校预录取的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就读意愿的,视为自行放弃录取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第六章 招生体检
第二十四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审核考生体检信息,体检结果不符合录取标准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进行体检复查,对发现因身体原因不适于在录取专业就读的,调整其专业;对不适于学校所有专业的,予以劝退并不予注册学籍。
第七章 报到注册
第二十六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报到。对未经学校同意,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截止日期后15天未到校办理报到手续的,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将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果在校期间经证实其在高考报名、考试、体检、录取等各个环节中存在舞弊或重大违纪行为者,学校将予以开除处理,并注销学籍。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物价局和
财政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收费标准为:普通高职(专科)专业5000元/年、中外合作高职(专科)专业11000元/年;住宿费标准为:1000元/年(4人间)、800元/年(6人间);书本费:500元/年(多退少补)。如果当年江西省物价部门对学费收取标准有调整,则按新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九章 学生资助奖励政策
第二十九条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身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文件规定,学校对品学兼优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行系列助学奖励政策,设立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资金”等。
(一)高职(专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高职(专科)学生,获奖学生可获得8000元/人;
(二)高职(专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高职(专科)学生,获奖学生可获得5000元/人;
(三)高职(专科)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高职(专科)学生,资助面约占学校在校生的20%,资助标准按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人、国家助学金二等3300/人、国家助学金三等2200/人;
(四)高职(专科)学生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资金。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的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的标准,高职(专科)学生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
第三十条 学校设立国家助学贷款管理服务部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并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开通绿色通道。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招生,对以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招生考试处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91-83771544(兼传真)、0791-83771566
学校地址:江西省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丁香路1号 邮编:330100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招生监督电话:0791- 83771987 (学校纪检监察室)
大学科目网
江西省高中排名一览表
江西省高中排名一览表如下:
江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这所中学的生源好,而且学校的活动多,比如歌咏比赛。但是招生的话目前只招收城区中心位置,百分之三十统招,百分之七十均衡生,复读生不招。很多学生都是700分以上的成绩考进来,这里考试多,周考试、月考试。
虽然现在双减政策厉害,但是师大附中在以前很多人都补课,成了常态化,而且平时预习、复习非常多。人家高考一本率高,很多都是靠着中考的优质生源,再加上补课,再加上拼命学习换来的。
江科附中:是一所民办中学,但是没有统招生,没有统招生,办学规模不大。很多人在网上黑这所学校,其实这所学校的学风很好。很多人进来以后就感觉到这所学校很多人都在学习,你也不知不觉得跟着学习起来。
南昌市外国语学校(南外):有小语种保送资格的中学,整个江西省只有人家一家,也是国内16所小语种保送中学之一。这里面很多优质生源,之所以看不出来学生水平的高低,是因为很多学生走的是高考保送,所以每年只觉得人家高考一般。
江西省临川第一中学(临川一中):招复读生,规模挺大的。学校里面的环境挺好的,这里的老师水平都很高,教学质量在全国都能排上号,各种考试题和辅材资料应有尽有。学校硬件设施比较好,同学之间都是互帮互助。
柳州三校生报高考
大学科目网(https://www.whdxky.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柳州三校生报高考的相关内容。
同学你好,家在柳州,户口所在地在柳州的,是可以报考高考的(详见以下政策文件),如果不是的话也可以借考。
在招生考试院报名,红峰路,马鞍山下,实在找不到,你就打个的士。(柳州的士便宜,3块钱起步价,最多10块以内到达目的地。)
招生考试院是上行政班的,朝九晚五,周末双休。最好亲自去问会比较权威,不过那些公务员会比较冷淡,为了自己的将来最好耐着性子问清楚。高考相关部门是在二楼,门外会有今年高考的相关政策文件,建议带好笔和纸去抄,记忆力超好的就不必了。
艺术类的考生,最早是12月份报。建议还是亲自去问一下,不然错过就麻烦了。
以下是相关问答,你可以仔细看一下,想知道更具体的可以自行登陆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
www.gxeea.cn
希望成功报名并取得好成绩,如愿考上大学!
2008 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问答
一、广西招生考试院通过什么途径向社会发布我区的招生政策、录取信息?
答:主要通过广西招生考试院的网站(网址:
www.gxeea.cn
)及区内主流媒体向社会发布我区的招生信息。
二、高考报名什么时候开始?什么时候结束?
答: 1. 高考报名时间从 2008 年 1 月 1 日开始, 1 月 31 日结束。各地级市招生委员会也可根据情况对本地区高考报名开始时间作出具体安排,并向考生公布,但不管何时开始,都必须在 1 月 31 日结束。已参加艺术类、体育类高考报名的考生,不需要重新报名。
2.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高考报名(包括艺术专业统一考试、体育术科统一考试)时间从 2007 年 12 月 5 日开始, 12 月 30 日结束。
3. 由于各地报名开始时间有所不同,因此,考生应及时了解本地有关报名的信息,避免因不了解信息而错过报名时间的情况发生。
4. 申请报考高等学校的所有考生包括统考生、“ 3+2 ”直升、对口、小教大专班和保送生以及其特殊类型的单招生等,都必须在普通高考报名期间申请报名,即 2008 年 1 月 1 日至 1 月 31 日,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市、县招生办公室(考试院)设置的报名站报名。错过这一时间将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三、 2008 年高考报名有什么条件?
答:申请参加 2008 年高考报名应符合四个条件:一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二是高级中等
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三是身体健康;四是具有广西常住户口。
四、本人户口在广西,但高中学籍在外省,可以在广西申请高考报名吗?
答:可以。但须由所在中学提供本人的高中三年级的在学证明及高中阶段学籍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招生办申请参加高考报名。
五、从小学到高中一直在广西就读,但户口不在广西,能在广西申请高考报名吗?
答:不能。教育部规定,申请高考报名实行户籍、学籍双认定,以户口为主。
六、 高一、高二学生能不能参加高考?
答:不能。教育部规定“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不得参加高考报名。
七、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可以参加高考报名吗?
答:不能。教育部规定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不能参加高考报名。
八、农村考生,没有户口本怎么办理报名手续?
答:农村考生如没有户口本,应该交验公安派出所证明(证明其出生年月日、出生地、户口所在地、民族成份、 18 位数的身份证号等)。
九、既报“ 3+2 ”、对口,又想报普通高职高专,可以吗?
答:根据普通高校录取规定,每一名考生只能有一次录取机会,即无论是“ 3+2 ”、对口,还是普通高职高专,一旦被录取即不能换录,否则将失去录取机会。同时,根据我区录取工作安排,“ 3+2 ”、对口招生录取工作先于普通高职高专,因此,考生在报考时必须持慎重态度。
十、为什么 保送生及各种类型的单招生等必须参加高考报名?
答:按教育部规定,所有参加高校招生录取的考生都必须到户口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包括“ 3+2 ”、对口及其它各种特殊类型的单招生等,否则,将因信息不全而无法进行学籍电子注册。
十一、如果错过高考报名时间还可以补报吗?
答:不能。高考报名工作是一项严肃的工作。高考报名时间的确定,已考虑了我区的具体情况。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后,报名数据将按规定上报,一旦上报将自动生成考生号等相关数据,因此,任何一点变化都将影响全区数据的变化。
十二、 高考报名文件中提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是怎么回事?
答:《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是自治区人民政府为引进人才,对“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特殊才能的国(境)内外人才,以不改变其户籍、国籍或不放弃外国永久(长期)居留权的形式在广西工作或创业”者所制定的一项政策。
十三、《居住证》有期限规定吗?
答:《居住证》有效期分 2 年和 5 年,逾期自动失效,期满可申请续办新证。
十四、 《居住证》到什么地方办理?
答: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桂政发〔 2005 〕 27 号文件规定,地级市以上人事行政部门是办理《居住证》的审核机关,负责组织和申领《居住证》的审核工作;地级市以上公安部门是《居住证》的管理机关,负责《居住证》的发放和日常管理工作。
十五、父母持有《居住证》是否就可以申请报名参加高考?
答:不是。除父母持有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外,申请参加高考报名的本人还应该取得高中毕业学历,并具有广西高中阶段的学籍。
十六、《暂住证》与《居住证》是一回事吗?
答:不是一回事。《暂住证》是公安部门对外来人员进行管理制定的一项制度。持有《暂住证》不能申请参加高考报名。
十七、以“同等学力”的资格申请高考报名,应该具备什么条件?
答:根据我区的情况,目前以“同等学力”申请高考报名,应该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初中毕业后满三年。二是经县级(含)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具有高中毕业的知识及能力,达到高中毕业的知识水平,并认定其具有“同等学力”。
十八、 2008 年对考生个人信息管理有什么规定?
答:考生个人信息上报后,任何人任何理由都不得更改考生个人信息。包括考生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政治面貌等。因此,考生在报名时应认真仔细核对本人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无误并且签字存档。
十九、考生姓名、身份证等信息错误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
答:考生信息错误将导致影响考生录取和无法进行学籍电子注册。
二十、什么是高考报名号?
答: 高考报名号是考生参加高考报名时的编号,共有 12 位数。
二十一、什么是考生号?
答: 考生号是教育部规定的统一编号,共有 14 位数。
二十二、什么是准考证号?
答:准 考证号是广西统一规定的编号,共有 9 位数。
二十三、高考报名号、考生号、准考证号各自的用途是什么?
答: 考生的报名号是高考报名期间使用的编号;考生号和准考证号是各市高考报名结束后,将报名信息数据上报到广西招生考试院,经汇总后统一生成的编号。
考生的报名号、考生号、准考证号都是唯一的,且 3 个编号都是同一考生的编号。
二十四、听力残疾考生外语听力免试如何申请?
答: 听力残疾考生免外语听力测试的,须呈交考生本人的申请报告及地级市(含)以上医院或高考体检指定医院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批准。
二十五、高考有何答题要求?
答:采用计算机网上评卷需要把考生的答题卡扫描录入计算机。为了确保考生答题卡字迹扫描录入计算机后仍清晰易读,考生在答题卡上答题时需用 0.5 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用 2B 铅笔涂写。作图题或画辅助线解题的,应先用铅笔作草图,确定后再用符合规定的签字笔完成作图。特别要提请考生注意的是用铅笔作图经计算机系统扫描后,在显示屏上不能清楚显示,评卷教师看不到该图形。
二十六、带手机、传呼机进入考场只用于看时间是否允许?
答:不允许。此行为违反教育部颁发的《国家教育违规处理办法》第五、第六条规定,属于“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将被认定为作弊行为。
二十七、 携带手机进考场,也被认定为考试违纪吗?
答:是的。教育部在考务工作
中文件规定,严禁携带各种通信工具(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根据教育部令第 18 号,此种行为属于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按规定被认定为考试违纪,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二十八、 携带手机进考场,手机响后既没有看也没有接,也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吗?
答: 是的。教育部在考务文件中规定,严禁携带各种通信工具(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根据教育部令第 18 号,此种行为属于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中使用通信设备”,按规定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二十九、体育单招生需要申请参加高考报名吗?
答:必须参加普通高考报名。
三十、体育类考生高考报名时间是指体育专业术科考试和文化考试报名时间吗?
答:是。 2008 年,我区体育类考生术科考试报名与文化考试报名同时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应于 2007 年 12 月 30 日前,持高考报名规定的证件到户口所在县(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办理参加普通高校全国招生统一考试(简称“普通高考”)报名手续,并填报体育类术科考试科目。
三十一、什么是体优生?
答:高中应届毕业生在高中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参加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体优统测合格者。
三十二、报考体优生参加统测的项目有哪些?
答:报考体优统测者参加统测项目为获奖项目(如测试项目中无此获奖项目者可从开考项目中任选一项)。
三十三、报考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体优统测者需交验哪些证明材料?
答:应交验运动员等级证书、原始成绩册、秩序册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十四、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者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 6 名者,可以免试体优统测吗?
答:可以。但需交验获奖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比赛成绩册、秩序册原件。
三十五、艺术类考生高考报名时间是指专业考试报名与文化考试报名时间吗?
答:是。 2008 年,我区艺术类考生高考专业考试报名与文化考试报名同时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应于 2007 年 12 月 30 日前,持高考报名规定的证件到户口所在县(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办理参加普通高校全国招生统一考试(简称“普通高考”)报名手续,并填报艺术类专业考试科目。
三十六、艺术类考生报考有什么规定?
答: 1. 必须申请参加高考报名,同时填报艺术类专业考试科目。
2. 必须参加全区艺术专业统一考试,且统考成绩合格者才能按学校录取规则参加录取(未涉及的专业除外)。
三十七、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单是怎么发放的?
答: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单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统发至考生报名所在市县招生办(考试院),不单独给考生发放统考合格证。考生可在 2008 年春节后到所在地招生办领取。
三十八、我区艺术类专业统考时间是怎么安排的?
答:根据教育部艺术类“省级统考须在 2008 年 1 月 1 日后进行, 2 月 9 日前完成”的规定,我区艺术类统考时间安排是:
1. 音乐类、舞蹈类专业。 2008 年 1 月 23 日至 1 月 28 日,共 6 天。其中音乐类的《乐理》、《听音记谱》的考试时间为 1 月 23 日。
2.
美术类专业。 2008 年 1 月 22 日。
3.
播音与主持艺术(含专科、高职影视
表演专业)。 2008 年 1 月 17 日至 1 月 19 日。
三十九、我区艺术类专业统考地点是怎么安排的?
答: 1. 音乐类、舞蹈类专业统考在
广西师范大学。
2. 美术类专业统考地点是桂林市、柳州市、河池市、梧州市、贺州市、来宾市等 6 个市在广西师范大学;南宁市、崇左市、北海市、玉林市、贵港市、钦州市、百色市、防城港市等 8 个市在
广西艺术学院。
3.
播音与主持艺术统考在
广西民族大学。
四十、报考区外院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可以不参加我区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吗?
答:不可以。按照教育部和我区的规定,报考区内外院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区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且统考成绩合格者方能按学校的录取规则参加录取(未涉及的专业除外)。
四十一、区内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没有我所报的专业怎么办?
答:对我区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未涉及到的专业,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如学校提出,经我院同意后,亦可认可其他学校同层次、同专业的考试成绩。
四十二、 31 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 8 所本科艺术类专业以及 2 所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院校的具体名单?报考这些院校有什么规定?
答: 1. 31 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名单:
中央戏剧学院、
中央美术学院、
中央音乐学院、
中国音乐学院、
北京电影学院、
北京舞蹈学院、
中国戏曲学院、
天津音乐学院、
天津美术学院、
鲁迅美术学院、
沈阳音乐学院、
吉林艺术学院、
上海音乐学院、
上海戏剧学院、
南京艺术学院、
中国美术学院、景德镇陶瓷学院、
山东艺术学院、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湖北美术学院、
武汉音乐学院、
广州美术学院、
星海音乐学院、广西艺术学院、
四川美术学院、
四川音乐学院、
云南艺术学院、
西安美术学院、
西安音乐学院、
新疆艺术学院、解放军艺术学院。
2. 8 所大学的本科艺术类专业院校及 2 所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院校名单:
清华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
东华大学、
江南大学、
北京服装学院、
天津工业大学、
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本科艺术类专业院校);中央
戏剧学院、北京
电影学院(艺术类高职或专科专业院校)。
3. 报考这些院校(或专业)的考生,除参加全区艺术专业统一考试并合格后,还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4. 上述学校在录取时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分数线和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并须在本校网站上公布,录取前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备案。
四十三、除 31 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类专业以及 8 所本科艺术类专业和 2 所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院校外,其他院校本科层次艺术专业如报考学校要求加试,需参加吗?
答:报考区外其他院校本科层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如报考学校要求加试的,还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加试。
四十四、全区艺术类专业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参加所报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外,还有其他专业考试吗?
答:没有。全区艺术类专业统考未涉及的专业,只须参加所报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四十五、为什么考试前要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不签会怎么样?
答:按照教育部的规定,符合报考条件的所有考生均应签订诚信高考承诺书。因此考生在考前(接到准考证前)须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签字认可,以表示其对考场纪律的知晓、认可、遵守。如果考生拒绝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则在其电子档案的 “ 考试诚信记录 ” 栏写明 “ 该生拒签《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 。
四十六、什么是考试诚信记录?它对录取有什么影响?
答:考试诚信记录是考生电子档案的主要内容之一,主要记录考生考试违规以及在招生其他环节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考生考试诚信记录是高等学校录取新生时审阅的主要内容之一。
四十七、特殊类型的招生具体包括哪些?
答:目前,我区特殊类型的招生有保送生、小语种、体育单招、特教招生、职教师资班、技工学校优秀毕业生、煤炭企业优秀职工等。此外,中职“ 3+2 ”直升和中职对口直升及小教大专班等招生形式也是单独进行考试、单独录取的。
四十八、什么是单招生?
答:单招生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由高等学校单独组织文化考试的一种招生形式。
四十九、目前,普通高等学校在我区进行单独招生有的几种类型?
答:经教育部批准,目前,普通高等学校在我区实行单独招生的类型有:保送生、体育、外语小语种、职教师资班、特教(盲聋哑)、煤炭企业优秀职工及三校生、优秀技工学校毕业生等特殊类型的单独招生。
五十、 特教单招是怎么回事?
答:特教单招是教育部为残疾考生制定的一种由招生院校单独组织考试、单独录取的招生方式。
五十一、 特教单招如何报考和招生?
答:由考生直接向户口所在地招生办申请参加高考报名;由具有特教单招资格的学校组织文化考试,并由招生院校确定拟录取名单。
五十二、小语种单招生是怎么报考的?
答:小语种单招生只有
北京外国语大学和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具有招生资格。除按普通高考报名规定申请参加高考报名外,文化考试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考生参加考试的推荐名额也由招生院校直接分配到具体中学。
五十三、小语种单招生是怎么录取的?
答: 招生院校在本校组织考试的考生中,确定拟录取名单,经省级招生部门办理录取手续后,招生院校根据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十四、什么是高校自主招生?
答:教育部开展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是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加快优秀人才及各类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的重要举措。考生经参加教育部批准进行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的高校自行组织文化测试、面试,经审核后确定入选考生。入选考生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集中公示。 2008 年,教育部批准进行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的高校共有 68 所。
2008 年,教育部批准进行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的 68 所高校名单:
北京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北京中医药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南开大学、
天津大学、
东北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
同济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南京大学、
东南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河海大学、江南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中国药科大学、
浙江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厦门大学、
山东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武汉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武汉理工大学、
华中农业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湖南大学、
中南大学、
中山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重庆大学、
西南大学、
四川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长安大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兰州大学。
五十五、高校自主招生的考生是如何推荐的?
答:根据教育部规定符合试点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由所在中学或专家推荐,也可本人自荐,由所在中学向试点高校提供或确认其在高中阶段德智体美发展情况以及获奖、特长等证明及写实性材料。
五十六、高校自主招生的考生还须参加全国统考吗?
答:高校自主招生的入选考生必须参加全国统考。
五十七、高校自主招生的考生录取成绩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教育部规定,入选考生参加全国统考的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确定的与试点高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省级招办应向考生选拔的试点高校投档,试点高校对通过先期考试和公示,统考成绩符合要求的考生进行录取。
五十八、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应具有哪一级侨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才能享受降分照顾政策?
答:须交验县级(含)以上侨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五十九、台湾省籍考生具有哪一级统战部门出具的证明才能享受降分照顾政策?
答:须交验县级(含)以上统战部门出具的证明。
六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的政策与原来的“农村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有女无儿户女儿考生”是一回事吗?
答: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办法》(桂政发〔 2007 〕 28 号)文件规定,“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与原来的“农村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有女无儿户女儿考生”在享受照顾政策的对象范围增加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男户考生,在享受政策的条件上增加了双女户家庭必须落实结扎措施方予以照顾的规定。因此,从 2008 年起,我区在高考照顾政策上已将“农村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有女无儿户女儿考生”的政策调整为“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
六十一、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享受降分照顾政策一定要农业户口吗?
答:是的。
六十二、考生体检结束后,需要知道结果吗?
答:高考报名文件规定,体检结果应及时告知考生。反之,考生应及时了解自己的体检结果。
六十三、今年还要对所有考生都要进行肝功能检查?
答:高考体检的项目是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设定的,按《指导意见》的条款,高考体检要包括 “ 肝功能 ” 检查项目。
另一方面,高等学校也有了解所录新生身体健康状况的权利和需求。因此, 2008 年高考所有考生都要进行肝功能检查。
六十四、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检验结果为阳性)在录取中会受到影响吗?
答: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能录取的专业有:学前教育、
航海技术、
飞行技术等。专科专业:面点工艺、
西餐工艺、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
食品科学与工程等。另外,《指导意见》还指出,高等学校可根据专业性质、特点,提出学习本专业对身体素质、生理条件的要求,并在招生章程中明确刊登,做好咨询解释工作。因此,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可先查阅有关学校的招生章程,建议有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检验结果为阳性)考生不要填报学校已明确不录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的专业;如学校招生章程无相关要求,则高等学校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录取。
六十五、什么情况下须体检复查?
答:考生本人对体检结论持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查。
六十六、体检复查有什么规定?
答: 1. 申请体检复查的考生由本人于 4 月 10 日前到当地招生办(考试院)领取并填写《体检复查申请表》,由地级 市招生(考试院)汇总上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 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查。
六十七、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受理各市报送《体检复查申请表》截止到什么时间?
答: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受理各市报送《体检复查申请表》的截止时间是 4 月 15 日,逾期不再受理。
六十八、在什么地方体检复查?
答: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复查。
六十九、什么是艺术特长生?
答:艺术特长生是具有音乐、舞蹈、戏剧、书画等艺术特长的,由试点招生院校组织测试,合格者确定为艺术特长生。
七十、艺术特长生的录取规定是什么?
答:根据公示的合格考生所填报的高考志愿,由省级招生部门在试点高校调档分数线下 20 分且不低于高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范围内,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七十一、什么是国防生?
答:国防生是指根据部队建设需要,由军队有关单位依托高校从参加普通高校全国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培养的青年学生。
报考国防生的考生应进行政审、面试和体检。国防生政审和体检工作纳入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组织和管理系统,与之同步进行,由广西军区负责组织实施。
七十二、国防生的报考条件是什么?
答: 1. 符合《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 [2001] 政联字第 1 号),志愿从事国防事业,毕业后服从组织分配。
2. 品德优良,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
3. 年龄在 20 周岁以下(截止当年 8 月 31 日)。
4. 身体健康,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1997] 后联字第 2 号)。
七十三、国防生有什么 待遇 ?
国防生与军队有关单位签定协议后,在校期间享受国防奖学金。国防生完成规定的学业,参加统一组织的军政训练,达到培养目标,取得毕业资格和相应学位后,按协议办理入伍手续并任命为军队干部。
七十四、如何报考香港 10 所单招学校?
答: 报考
香港大学、
香港理工大学、
香港科技大学、
香港浸会大学、岭南大学、香港教育学院、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演艺学院、珠海学院、香港树仁学院的 香港 10 所高校考生通过报考学校网站直接报名。
七十五、澳门高校报名程序是怎么样的?
答:
澳门大学、澳门理工学院、
澳门旅游学院三所高校采取网上报名,考生直接在学校网站上报名;报
澳门科技大学、澳门镜湖
护理学院的考生,到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办理报名手续,也可直接向学校报名。
2007 年 1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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