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经常有小伙伴私信询问广东高考专科批次投档比例 广东春季高考录取规则相关的问题,今天,大学科目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广东科技学院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广东科技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本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
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广东科技学院
第四条学校代码:13719
第五条学校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西湖路99号
邮政编码:523083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专科(高职)
第七条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生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广东科技学院毕业证书,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按规定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五条录取批次:
本科层次:广东省在第二批本科B线,其他省(区、市)按生源省(区、市)规定批次执行。
专科(高职)层次:广东省在第三批专科B线,其他省(区、市)按生源省(区、市)规定批次执行。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
美术类、高职“3+证书”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专科录取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在广东省文科类、理科类本科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比例不高于105%。
第十九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广东科技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第二十条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考生总分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一条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
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三条美术类专业按文化分、术科分权重各占50%计算总分,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第二批本科层次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第三批专科层次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
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五条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六章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六条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七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广东科技学院收费标准:本科学生学费每生每年17000元,专科(高职)学生学费每生每年13000元;住宿费待定。
第八章奖助学金
第二十九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党委纪委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人:彭纳新
监督电话:0769-86211918
传真:0769-86211800
电子邮箱:nanbozb@126.com
第三十一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69-86211555862119998621186186211801
传真:0769-86211818
电子邮箱:zsgdst@126.com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广东科技学院于3月18日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东科技学院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广东科技学院委托广东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为准。
广东省2023年普通专升本热点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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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哪些人员能报考2023年我省普通专升本?
答:2023年我省普通专升本招生对象有以下几类:
1.具有广东省户籍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具有广东省户籍,且在报名时具有广东省户籍连续满3年(未满3年的,需在广东省参加普通高考且高考报名时为广东户籍)的普通高校往届专科毕业生。
3.具有广东省户籍,且在报名时具有广东省户籍连续满3年,同时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
保险(仅限基本
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累计1年以上(含1年),在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生(含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毕业证书落款日期在2023年2月底前)。
4.非广东省户籍,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应届及2021年以后毕业的往届专科毕业生(2024年起仅应届毕业生可报考)。
5.非广东省户籍,在广东省参加普通高考被外省普通高校录取并就读的应届及2021年以后毕业的往届专科毕业生(2024年起仅应届毕业生可报考)。
二、哪些人员不得报考2023年我省普通专升本?
答:以下人员不得报考2023年我省普通专升本: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非应届毕业在校生(含保留学籍的学生);
2.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非广东户籍往届毕业生能报考2023年我省普通专升本吗?
答:《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自2019年4月8日起开始实施,有效期3年。为平稳过渡,经研究决定, 2021年、2022年符合报考条件的非广东户籍往届毕业生仍可报考2023年我省普通专升本。2024年起,符合报考条件的非广东户籍考生仅应届毕业生可报考我省普通专升本。
四、为什么广东户籍普通高校往届毕业生需满3年方可参加我省普通专升本?
答:普通专升本是分省组织命题、考试、录取的,招生对象主要是本省户籍或本省高校就读的考生。为严厉打击任何以升学为目的,将户籍迁入我省获取报名资格的考试移民行为,全力维护公平公正和招考秩序,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决定,具有广东省户籍,且在报名时具有广东省户籍连续满3年(未满3年的,需在广东省参加普通高考且高考报名时为广东户籍)的普通高校往届专科毕业生方可参加我省普通专升本。
五、2023年我省普通专升本什么时候报名?
答:2023年普通专升本报名实行网上预报名、网上审核和网上交费。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1月5日至12日,考生须登录"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系统"(下称报名系统)(网址:
)进行报名。考生选择报考科目并提交预报名资料后,省招生办进行资料审核。考生须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报名资格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为"通过"或"待验证"的考生可以交费;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1月16日17:00。
六、考生该如何选择考试科目?
答:2023年普通专升本考试科目共设4门,分别为2门公共课、1门专业基础课、1门专业综合课。公共课、专业基础课每科考试时间120分钟、卷面满分值100分;专业综合课每科考试时间150分钟、卷面满分值200分。
考生须认真查阅拟报考院校的招生简章和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编印的《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要求》,详细了解各招生院校招生专业的相关要求。按拟报考院校专业的学科门类选择专业基础课科目;对于专业综合课,考生要结合自身拟报考院校及专业实际,选择报考省统考或院校自行组织命题科目,也可同时选择报名参加1个省统考科目组和1个院校自行组织命题科目的进行考试。
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公共课为1门,增加1门专业课。
七、2023年我省普通专升本报名需提供什么材料?
答:考生须将以下资料扫描或拍照上传至"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系统"(须确保资料真实、完整、清晰),供报名审核:
1.户口本(首页、本人姓名页)。
2.已取得专科毕业证,但报名系统学历验证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还必须上传专科毕业证书、中国高等
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 具有广东省户籍连续满3年的非全日制学历考生,须上传在我省参加社会保险(仅限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累计1年以上(含1年)证明。
4.报考职教师资类专业的,考生还须上传报考院校招生简章公布的与专业相对应的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证书或专业技能课程B级及以上证书。
5.非广东户籍报考建档立卡类别的,考生还须上传有关建档立卡的证明资料(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本人信息页截图并盖当地管理机构公章)。
6.符合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须在报名结束前上传相应的获奖证书等证明资料。省招生办审核后,普通专升本录取前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符合加分资格的考生名单。
7.考生须依据《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体格检查表》的规定,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填报志愿开始前将体检结果上传至报名系统中(体检表有效期:2023年1月1日至填报志愿第一天)。
八、2023年我省普通专升本考点怎么设置,如何选择?
答:2023年起,我省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的省统考科目考点由各地市招办(考试中心、考试院)安排,院校自主命题科目考点由招生院校安排。考生在报名时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谨慎选择参加省统考科目考试所在地市,报名完成后不得更改。
九、2023年我省普通专升本如何交费?
答:报名考生需交报考费40元/科。省统考科目报考费在报名系统缴交,院校自行组织命题科目报考费由招生院校收取。已成功报名(交费成功)的考生,若个人原因放弃报名,不予退回报考费。
十、2023年我省普通专升本免试入学需具备什么条件?
答:符合报考条件的高职应届毕业生,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可以保送录取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和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考生参加2023年我省普通专升本报名后,向相关院校提交相关资料申请保送生资格,经院校审核同意后,由院校按规定进行公示,并向省招生办进行备案办理录取手续。
十一、报考2023年我省普通专升本职教师资专业需具备什么条件?
答:符合我省普通专升本报名条件,报考我省2023年普通专升本职教师资专业的考生,必须在志愿填报开始前取得与报考专业相对应的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等。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应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教育部等四部门实施的"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简称1+X证书)、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及以上证书。具体证书种类由招生院校根据专业培养要求指定,并在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
十二、2023年我省普通专升本考试安排在什么时间?
答:2023年我省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时间为2023年3月25日(星期六)至26日(星期日)两天。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的专业课,以及院校自行组织命题的专业综合课科目,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考试时间由院校在省招生办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自行决定并通知考生。
考试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项目
日期
上午
下午
时间
科目
时间
科目
3月25日
8:00-10:00
政治理论
15:00-17:00
专业基础课
10:30-12:30
英语
3月26日
9:00-11:30
专业综合课
(省统考)
十三、2023年我省普通专升本考生可以填报多少个志愿,注意事项是什么?
答:2023年我省普通专升本设提前批、普通批、建档立卡三个批次。其中,提前批(职教师资类专业)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普通批设置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建档立卡批次设置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最多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调剂选项。
考生填报志愿时,须认真查阅拟报考院校的招生简章和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编印的《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要求》,详细了解各招生院校招生专业的办学地点、前置专科专业和专业对身体条件的限制等要求。
十四、2023年我省普通专升本怎样划定分数线?
答:普通专升本招生由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年度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情况,按考生类别(职教师资、建档立卡考生、普通考生)、专业基础课分别划定三科总分(2门公共课+1门专业基础课,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为1门公共课+1门专业基础课+1门专业课,下同)和专业综合课两条最低控制分数线。
十五、2023年我省普通专升本成绩排位规则是什么?
答:2023年我省普通专升本采用依据院校专业组的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即根据考生成绩排位和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进行投档录取。考生成绩具体排位规则如下:
1.不同科目组(含省统考科目组和院校自命题科目组)分开、单独排位。
2.根据考生四科总分(含加分)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序。四科总分(含加分)相同时,比较四科总分(不含加分)高低,高者优先。
四科总分(不含加分)仍相同时,比较三科总分高低,高者优先。
三科总分仍相同时,按以下原则进行排序:
第一位序,比较专业基础课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二位序,比较公共课中政治理论科目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三位序,除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外,比较公共课中英语科目成绩高低,高者优先。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比较专业课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四位序,比较专业综合课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五位序,单科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
十六、2023年我省普通专升本如何投档录取?
答: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对两条最低控制分数线均已上线的考生,按其四科总分和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即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和院校专业组计划,按考生成绩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检索,排位靠前的考生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逐个检索,在考试科目组符合的前提下,按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从高到低投档。投档后,其他所填报的院校专业组无效。招生院校在投出的考生中按照招生章程择优录取,不得跨院校专业组录取或调剂。如果考生档案投档到某院校专业组后,因故被退出,将不再补投到该批次平行志愿的其他院校专业组。
十七、2023年普通专升本有征集志愿吗?
答:2023年普通专升本继续实行征集志愿。在正式投档录取结束后,若院校因上线生源不足、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等原因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可视情况进行征集志愿录取,征集志愿投档录取的原则如下:
1.依据三科总分投档,招生院校按照招生章程(招生简章)公布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2.招生院校自行组织命题的专业综合课的专业,可由招生院校自行决定是否参加征集志愿录取,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征集志愿时,依据三科总分投档。
十八、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2023年我省普通专升本安排是怎样的?
答:按国家有关文件,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普通专升本可免文化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同时以普通考生身份报考我省2023年普通专升本。在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阶段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的普通专升本投档录取。已享受免文化课考试政策被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十九、普通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如何管理?
答:(一)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普通高校在新生入学时要对新生专科学历等报名资料进行复核,复核未通过的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学生入学学籍注册后三个月内,招生院校应对学生人员身份、前置学历条件、身心健康情况等入学资格情况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二)新生入学后的体检复检工作,由各普通高等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教育部《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要求执行,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普通专升本为国家任务生,秋季入学,全日制脱产学习。学校对普通专升本学生可采取插班就读、独立编班等形式开展教育教学,并按普通高等教育学生相关管理办法管理。普通专升本学生毕业时,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 XX 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
二十、普通专升本学生的毕业和就业与普通高校本科学生有没有差别?
答:普通专升本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获得相应学分,德、智、体考核合格,符合相应专业人才培养规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普通专升本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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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春季高考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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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批次。“依学考录取”不分批次。“3+证书”招生录取分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进行录取,按先本科、后专科顺序进行录取。
投档原则和比例:
1.“依学考录取”分普通类、艺体类(含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下同),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模式,依据各院校专业组计划,以1:1比例进行投档。按考生文化总分(艺体类为合成总分)及排位从高到低依次检索投档至院校专业组,由招生院校按照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原则分档录取。
2.“3+证书”本科批次,在本科批次录取分数线上,根据考生志愿,将符合招生专业对应证书要求且中职就读专业对口、职业技能测试考核合格的考生一次性投档至院校,由招生院校根据资格考生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资格考生确定及考生总分合成方式详见粤招办普〔2022〕49号文及有关院校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3.“3+证书”专科中职生、退役士兵和内地西藏新疆班批次,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模式,依据各院校专业组计划,以1:1比例进行投档。按考生文化总分及排位从高到低依次检索投档至院校专业组,由招生院校按照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报考院校专业组志愿和相关证书分档录取。其中,退役士兵、内地西藏新疆班考生单独划定录取分数线。录取时,原则上按先中职生批次,再退役士兵批次,最后内地西藏新疆班批次进行。
投档时,考生排位、志愿相同时一并投档。考生档案一旦投出,不再检索后续院校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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