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今天整理了一些天津新高考报名条件 天津高考报名政策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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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高考报名条件
天津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高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
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4、户籍符合相关条件:
(1)具有本市正式常住户口(含投靠落户的随迁子女);
(2)具有本市蓝印户口且符合《关于蓝印户口学生在我市入学就读及参加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通知》规定;
(3)普通高等艺术(体育)院校(专业)报名条件按教育部和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4)现役军人报考高校,按中央军委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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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高考政策
天津高考现行政策:目前可参加天津高考考生分为应届生、应届中职生、往届生、回津考生、同等学力考生,其中应届生和回津考生居多。 天津户籍的考生如果在外地求学,属于回津考生,不需要在天津上学。 其实都属于应届生,只不过在天津就读高中的学生高考报名现场确认在学校完成,回津生无天津学籍,到户籍地所在招生办进行高考报名确认。〈br〉
具有天津市常住户籍的应届毕业生在报名参加高考时,须具有天津市高中阶段学校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对于目前在校的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实行3年过渡政策:报名参加2022年高考的,须具有天津市高中阶段学校高三年级1年学籍并实际就读;报名参加2023年高考的,须具有天津市高中阶段学校高二、高三年级2年学籍并实际就读;报名参加2024年及以后高考的,须具有天津市高中阶段学校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天津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在每学期开展普通高中学生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专项核查,逐一核实学生到校就读情况,重点核查和纠正人籍分离、空挂学籍、非正常变动学籍、伪造学籍、出具虚假就读证明、学籍变动处理不及时等问题,确保学籍数据与实际到校就读学生一致。在高考报名前,各学校要以班级为单位向全校统一公示高三年级学籍名单和学生实际就读情况。〈br〉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我市报名参加普通高考:〈br〉
1.具有天津市常住户籍的考生,须符合以下要求:〈br〉
(1)应届毕业生,须具有天津市高中阶段学校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对于目前在校的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实行3年过渡政策:〈br〉
报名参加2022年高考的,须具有我市高中阶段学校高三年级1年学籍并实际就读;〈br〉
报名参加2023年高考的,须具有我市高中阶段学校高二、高三年级2年学籍并实际就读;〈br〉
报名参加2024年及以后高考的,须具有我市高中阶段学校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br〉
(2)往届毕业生,须具有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对于持外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须满足高中阶段毕业3年及以上,实行3年过渡政策:〈br〉
报名参加2022年高考的,须满足高中阶段毕业1年及以上;〈br〉
报名参加2023年高考的,须满足高中阶段毕业2年及以上;〈br〉
报名参加2024年及以后高考的,须满足高中阶段毕业3年及以上。〈br〉
【
法律依据
】:《天津2021高考工作规定》 1.符合教育部及本市报名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具体条件详见《2021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规定》(津招委高发〔2020〕17号)〈br〉
2.符合条件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履行报名手续,逾期不再补报。应届高中毕业生在其学籍所在中学进行报名确认,符合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口所在地的区招办指定的地点进行报名确认。〈br〉
天津高考报名政策
大学科目网(https://www.whdxky.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天津高考报名政策的相关内容。
1.具有天津市常住户籍的高中阶段应届毕业生,须符合哪些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的高中阶段应届毕业生,须具有天津市高中阶段学校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2)对于目前在校的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实行3年过渡政策:报名参加2022年高考的,须具有天津市高中阶段学校高三年级1年学籍并实际就读;报名参加2023年高考的,须具有天津市高中阶段学校高二、高三年级2年学籍并实际就读;报名参加2024年及以后高考的,须具有天津市高中阶段学校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2.具有天津市常住户籍的高中阶段往届毕业生,须符合哪些报名条件?
高中阶段往届毕业生是指高中阶段毕业后一年及以上的高考考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的高中阶段往届毕业生,须具有天津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
对于持外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须满足高中阶段毕业3年及以上,实行3年过渡政策:报名参加2022年高考的,须满足高中阶段毕业1年及以上;报名参加2023年高考的,须满足高中阶段毕业2年及以上;报名参加2024年及以后高考的,须满足高中阶段毕业3年及以上。
3.具有天津市常住户籍的高中阶段同等学力考生,须符合哪些报名条件?
高中阶段同等学力考生是指没有取得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通过自学达到相当于高中毕业水平的人员。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的高中阶段同等学力考生,须参加天津市统一组织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且各科成绩合格(含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
化学、生物学),同时须具有天津市初中学校毕业证书。
对于持有外省初中学校毕业证书的同等学力考生,除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各科成绩合格外,还须满足初中毕业6年及以上,实行3年过渡政策:报名参加2022年高考的,须满足初中毕业4年及以上;报名参加2023年高考的,须满足初中毕业5年及以上;报名参加2024年及以后高考的,须满足初中毕业6年及以上。
(2)报名参加2022年高考的同等学力考生,须报名参加2022年1月份天津市统一组织的思想政治和物理2个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及同期单独组织的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化学、生物学7个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具体报名及考试时间以相关文件为准),且各科成绩合格。
报名参加2023年及以后高考的同等学力考生,须按照天津市每年1月份及6月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安排(具体报名及考试时间以相关文件为准),在高考报名前参加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9个科目的全市统一考试,且各科成绩合格。
4.报考高校少年班的考生须符合哪些报名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具有天津市常住户籍和普通高中学籍,符合经教育部批准的高校少年班(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东南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和数学英才班(
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等报考资格的非应届毕业的高中在校生,可凭招生院校提供的资格考生名单报名参加普通高考。考生的高考成绩只能作为报考高校少年班或数学英才班的录取依据,不能作为当年在津普通高校招生其他院校录取的依据。
5.具有天津市蓝印户口的考生,须符合哪些报名条件?
天津市蓝印户口政策已于2014年停止实施。对于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的我市蓝印户口考生,仍按照市教委印发的《关于蓝印户口学生在我市入学就读及参加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通知》(津教委中〔2009〕6号)规定执行。
6.哪些人员不得在天津市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中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中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根据《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06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津教委职〔2006〕22号)招收的外省市学生等其他不符合国家及天津市规定的人员。
7.高中阶段应届毕业生增加3年学籍要求以后,对取得天津市常住户籍的时间有何规定?
增加3年学籍要求以后,在3年过渡政策期间,对于报名参加2022年、2023年及2024年高考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10月31日(含)前取得我市常住户籍(以户口簿标注的落户时间为准)。过渡政策结束后,对于报名参加2025年及以后高考的应届毕业生,须于高考前三年的8月31日(含)前取得我市常住户籍(以户口簿标注的落户时间为准)。
8.对于不符合天津市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还有哪些升学途径?
具有天津市户籍的高中阶段应、往届毕业生和高中阶段同等学力考生,如不符合规定的学籍年限、毕业年限、取得户籍时间等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以及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招收的外省市学生,可以报名参加天津市春季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
9.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审查有哪些规定?
市高招办负责组织实施全市高考报名及资格审核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报名单位负责本单位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各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本区高考报名资格复查工作。实施多部门联合审查确认机制,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办学主管单位负责审查考生学籍及实际就读情况,审查往届生及同等学力考生是否具有高中阶段在校学籍;市高招办联合学籍管理部门、公安户政部门等,对考生学籍、户籍情况进行复审。同时,所有报名数据将上报至教育部,进行跨省重复报名和违规情况筛查。
考生须对高考报名时提交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规定:对于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伪造、非法获得证明材料的,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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