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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南山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烟台南山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优化生源结构,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烟台南山学院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三条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德、智、体等多个方面综合考核考生,择优录取。
第四条烟台南山学院招生工作接受学校
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五条学校全称:烟台南山学院学校代码:12332
第六条学校地址:
东海校区:山东省烟台龙口市东海旅游度假区大学路12号
南山校区:山东省烟台龙口市南山工业园南山中路1号
第七条学院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学校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招生工作;设立招生录取纪检监察组,监督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就业处作为常设机构,负责处理学校招生日常事务,其职责是:
1.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以及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或实施细则;
2.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由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招生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录取规则,不做误导考生和家长的宣传和;
4.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5.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6.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九条招生计划和专业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各有关省份的专业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条招生对象
1.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对象为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且成绩达到我校投放了招生计划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批次录取线的考生;
飞行技术专业面向山东省、河南省、安徽省、吉林省、广东省、陕西省、湖北省、江苏省招生,按照《普通高校飞行技术专业招收飞行学生实施办法》,须参加学校、民航局方体检队、航空公司组织的体检、面试、背景调查,合格后,在中国民航招飞信息系统填报有效合格志愿,方可报考。
2.春季高考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对象为山东省参加2021年春季高考且成绩达到我校相应批次录取线的考生。
第十一条身体健康状况
1.飞行技术专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的民用航空行业标准《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管理办法》(民航发【2007】3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2.其它专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要求考生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第十二条外语语种要求:飞行技术专业只招收
英语考生,其它专业对外语语种不作限制。
第十三条男女比例:飞行技术专业只招收男生,其他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四条录取原则
1.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各专业录取批次为准(其中飞行技术专业属本科提前批)。
2.认真贯彻国家和各省已出台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有关规定,对参加春季高考的考生,按照“知识+技能”总分择优录取。
3.各批次录取原则: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后续)志愿考生。
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对选考科目的规定按照当地省份有关规定和我校设定的科目类别执行,选考科目与报考专业要求相匹配。
对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学校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即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
4.飞行技术专业要求总分、英语成绩达到民航局规定的分数,其他专业对相关科目不作特殊要求。
5.艺术类各专业录取原则:
(1)报考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
须取得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其中山东省
音乐表演、
音乐学专业考生须取得
山东师范大学音乐类《专业测试合格证》。
(2)报考我校艺术类专科专业的考生:
音乐
表演、
舞蹈表演专业须取得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本科或专科合格证或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测试合格证;
(3)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对进档考生按以下原则录取:
①艺术类本科(含
美术类和音乐类)
对按考生综合成绩投档的省份,按综合成绩确定录取专业;
对按专业或者文化成绩投档的省份,以专业成绩为依据进行专业分配;河南省按专业成绩投档,以专业成绩为依据进行专业分配。
②艺术类专科
a.美术类、舞蹈类
对按考生综合成绩投档的省份,按综合成绩确定录取专业;
对按专业或者文化成绩投档的省份,以专业成绩为依据进行专业分配;河南省按专业成绩投档,以专业成绩为依据进行专业分配。
b.音乐类:
对按考生综合成绩投档的省份,按综合成绩确定录取专业;
对按专业或者文化成绩投档的省份,以文化成绩为依据进行专业分配;河南省按专业成绩投档,以专业成绩为依据进行专业分配。
第十五条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六章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六条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
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十八条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凡发现有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烟台南山学院;
证书种类: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符合毕业条件者,本科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颁发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符合毕业条件的专科(高职)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条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八章其它
第二十一条录取结果的公布方式: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烟台南山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二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招办网址:
E-mail:zsb@nanshan.edu.cn
联系电话:0535-8609070、8609225、8590603
飞行技术专业咨询电话:0535-8737936、8609785
第二十三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烟台南山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本章程如果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烟台南山学院负责解释。
此招生章程已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详细内容可登陆山东省教育厅网站:
www.sdedu.gov.cn
或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站:gaokao.chsi.com.cn查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中国农业大学章程》,结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中国农业大学,简称中国农大,英文名称为China Agricultural University,英文简称CAU,学校网址为
www.cau.edu.cn
。上级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校东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西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
第三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入选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普通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国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国家关于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领导开展学校本科招生的各项工作。
第五条 中国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宣传、组织实施本科生录取等日常工作。
第六条 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我校2020年继续面向全国招生。招生专业涉及
农学、工学、理学、
经济学、管理学、
法学、文学等7大学科门类。学校统筹考虑各省考生数量、生源质量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源计划落实情况,确定各省招生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我校安排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1%的名额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八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九条 我校2020年按专业大类招生的有:理科试验班(生命科学)、理科试验班(信息科学)、农学(包括农学、
种子科学与工程2个专业)、
生物科学类(包括生物科学、
生物技术2个专业)、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包括
生态学、
资源环境科学、
应用气象学、
环境工程4个专业)、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包括食品科学与工程、
食品质量与安全、
生物工程、
葡萄与葡萄酒工程4个专业)、
农业工程类(包括
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农业工程、
农业智能装备工程3个专业)、机械类(包括
机械电子工程专业、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
车辆工程专业、
工业设计专业4个专业)、电子信息类(包括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子信息工程、
通信工程、
人工智能4个专业)、计算机类(包括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2个专业)等15个,共涵盖43个专业。
按专业招生的有:生物科学(强基计划)、
园艺、
园林、
植物保护、
动物科学、
草业科学、
动物医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
工程力学、法学、
社会学、英语、
传播学、
农村区域发展、
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传播学(中外合作办学)、
农林经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水产养殖学、
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
市场营销、
公共事业管理等21个。
除动物医学专业学制为5年以外,其余专业学制均为4年。
第十条 按专业大类录取的考生,入学以后将按专业大类统一组织基础教学,1-2学年以后,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兴趣、就业意向、教学资源等情况,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继续学习,毕业时达到毕业要求获得相应专业的毕业证书。
第十一条 水产养殖学、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等4个专业只在山东省招生;新生到北京报到,在北京完成第一年的学习后,从第二年起到中国农业大学烟台研究院进行教学和实习直至毕业;以上专业本科生仅限在烟台研究院4个专业内申请转专业。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二条 我校的收费严格按北京市有关纯兆部门的规定执行。2020年普通本科(含港澳台地区)收费标准为:农学、种子科学与工程、园艺、园林、植物保护、动物科学、草业科学、动物医学、水产养殖学、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等专业学费3000元/(生?年),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传播学(中外合作办学)、农林经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等专业学费按北京市中外合作办学收费标准执行,其余专业学费50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900-1200元/(生?年)。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招生条件
我校招收的本科考生应符合教育部颁布的有关高考报名资格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调档比例
我校根据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我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公布计划的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公布计划的105%以内。
第十五条 加(降)分政策
对于符合国家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在普通类统考招生中,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的全国性加分投档政策,但最大加分不得超过20分,按照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安排。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的各类招生项目。
第十六条 专业安排
我校对普通类招生的进档考生(内蒙古自治区考生除外)的专业安排以投档成绩作为主要依据,采取分数优先,根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分数相同的考生竞争同一专业时,将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简称理综)/文科综合(简称文综)科目的成绩,优先录取单科成绩高者,直至完成该专业计划。综合改革省份以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中选测科目的最高成绩作为理综(文综)成绩进行比较。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参考考生成绩、所报专业倾向等调剂到其它按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第一志愿实施平行志愿的省份如投档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一般不予退档。
第十七条 外语语种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语种。
第十八条 相关科目要求
报考工业设计、园林2个专业的考生宜有一定的
绘画基础。
第十九条 男女比例
我校各专业对男女生比例均无特殊要求。
第二十条 往届生
我校各专业对往届生没有附加要求。
第二十一条 定向就业生
我校招收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考生为国家指令性计划,列有招生计划省份的考生可自愿填报。我校只录取填报定向就业专业志愿,有书面申请并由家长或监护人签署意见,且投档分数在我校当地调档分数线下4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被录取到定向就业专业的考生,必须在入学前与我校及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对拒签协议的已录取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录取到定向就业专业的考生,入学以后不得申请转专业,毕业时直接到定向单位就业,不能报考研究生。
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等类型的招生计划,学生毕业后鼓励回生源地就业、创业,同时允许在内地就业。
第二十二条 强基计划
我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开展基础学科招生的首批改革试点高校之一(也称“中国农业大学强基计划”),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当地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省份以各省划定分数线为准),按照分省计划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中高考成绩占85%,校考成绩占15%。
第二十三条 国家专项计划
我校承担国家专项计划,2020年继续面向国家规定区域招生,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当地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省份以各省划定分数线为准)。
第二十四条 高校专项计划
我校承担高校专项计划,2020年面向有关省(区、市)招生规定的区域招生。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的考生,录取时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择优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当地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省份以各省划定分数线为准)。
第二十五条 高水平艺术团
2020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艺术团考生。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若组织高水平艺术团统测的,考生须统测合格,且须通过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艺术团测试,经公示无异议。录取时,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为各省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增加一定分值予以录取;其他省份,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降分录取。
第二十六条 高水平运动队
2020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考生。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若组织高水平运动队统测的,考生须统测合格,且须通过
山东省各县市成人高考【现场审核】时间、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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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成人高考的现场审核是一项重要环节,以下是关于审核时间、对象、所需材料和具体地址的详细说明:
现场审核时间
通常与信息审核同步进行,2021年的审核时间为9月8日至15日。
现场审核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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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请录取及投档照顾政策的考生,需携带相关材料到各市指定地点办理特殊考生审核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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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网上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也需要现场进行审核。
现场审核材料
必备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居住证等,部分考生还需携带户口本以享受加分或免试政策。
现场审核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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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及各区县地址详述见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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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淄博、烟台、潍坊、济宁、泰安、威海、日照、临沂、德州、聊城、滨州、菏泽等地的地址同样在上述列表中。
请根据自身情况,核实并提前准备好所需材料,按照指定时间和地点前往进行现场审核。如有疑问,可随时咨询小叶老师,我会随时为你解答成人学历教育的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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