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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海音乐学院学费、分数线、要学什么。知道什么都统统告诉我好了
每一年的政策都多多少少有那么点变化,这个要看你怎么样去努力了,
星海
音乐学院要参加广东省联考,过了联考资格线之后再参加星海音乐学院的单考,也称之为校考!联考的考试内容是:声乐、钢琴、视唱练耳、乐理。 单考的考试内容就是你主考项所选的专业
2011年广东省音乐联考的资格线是:165。
高考文化分就要看你考的专业了,每个专业的文化分都不一样的,他们都是相对应的!
中华女子学院好,就业方向是民政部门。
中华女子学院(China Women's University)地处中国首都北京,是直属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教育部批准备亮明备案的全国第一所公办全日制本科女子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为中国女子高等院仿告校联盟高校、中美人才培养计键卖划高校。
首批民政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北京市“一带一路”国家人才培养基地项目学校,是中国妇女研究会妇女教育专业委员会、中国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秘书处单位、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硕士专业学位人才培养项目试点单位联盟成员。
师资力量:
大学科目网
学校有教职工总数546人,有专任教师304人,其中:正高职称35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11.5%,副高职称83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27.3%,中级职称158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51.97%,在聘荣誉教授48名,特聘教授11名,讲座教授5名。
有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北京市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北京高等学校继续教育优秀教学团队1个,北京市教学名师4人。
以上内容参考
—中华女子学院
广东省有那几所音乐大学的?
大学科目网(https://www.whdxky.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广东省有那几所音乐大学的?的相关内容。
广东省广州的星海音乐学院很出名啊,超女的周笔畅就是那个学校的。
星海音乐学院2007年本科招生简章 给你看吧
一、培养目标 培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音乐理论、音乐创作、
音乐表演(声乐演唱、器乐演奏、指挥)、
音乐教育、乐器工艺(钢琴)、音乐文化管理、
舞蹈表演与
舞蹈教育等方面的专业人才。
二、招生系别、专业、名额、学制、报考点
系 别
专业(方向)
招生
名额
学制
招生考试
报名点
填报高考
志愿对应的
专业名称
音乐学系
音乐学
27
四年本科
广州/北京
音乐学
作曲系
作曲
20
四年本科
广州/北京
作曲与作曲 技术理论
现代音乐系
电子
音乐制作
24
四年本科
广州/北京
作曲与作曲 技术理论
影视音乐创作
12
四年本科
爵士音乐
表演(包括:爵士钢琴、爵士打击乐、爵士贝司)
5
四年本科
广州
音乐表演
声乐系
(美声、民声)演唱
40
四年本科
广州/北京
音乐表演
钢琴系
钢琴演奏
28
四年本科
广州/北京
音乐表演
管弦系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 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萨克斯管、圆号、小号、中音号、长号、大号、打击乐、竖琴、古典吉他
85
四年本科
广州/北京
音乐表演
民乐系
二胡、高胡、扬琴、琵琶、三弦、阮、 古筝、笛子、笙、唢呐、大提琴、 低音提琴、民族打击乐
55
四年本科
广州/北京
音乐表演
音乐教育系
音乐教育
200
四年本科
广州
音乐学
流行音乐系
通俗演唱
100
四年本科
广州/北京
音乐表演
电子键盘演奏
20
四年本科
广州
音乐表演
艺术管理系
艺术管理
120
四年本科
广州
音乐学
舞蹈系
舞蹈表演与舞蹈教育
100
四年本科
广州
舞蹈学
指挥专业
指挥(包括乐队与合唱指挥)
4
四年本科
广州/北京
音乐表演
乐器工艺专业
乐器工艺(钢琴)
10
四年本科
广州
音乐学
特别提醒:招生名额最终以广东省招生办的公布为准。
三、招生对象
(一)符合下列各项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
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专业体检要求。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4.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四、专业课考试的报名时间、地点与方法
* 特别提醒:我院广州、北京考点都必须首先进行网上报名,然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相应的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后方可参加考试。
(仅报考音乐教育系的广东省考生,只需按广东省联考的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不需在我院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暂定2006年12月13日-2007年1月8日 (请随时留意网上公布的最新消息) 注:原定于13日开始进行的网上报名,因故推迟到下个星期的星期一(12月18日)。请考生谅解。
考生自行登录星海音乐学院招生办信息网(
)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必须按网上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和影响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规定的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通过计算机上网报名后,还必须到考点进行现场确认,报名才能成功。未进行网上报名或者网上报名后不到考点现场确认,报名无效。
(一)广州考点:
1、现场确认时间:暂定2007年1月13日- 1月14日 (请随时留意网上公布的最新消息)
2、现场确认地点:广州星海音乐学院沙河校区(广州市先烈东横路48号)
3、考试时间:暂定2007年1月20日- 1月31日 (请随时留意网上公布的最新消息)
4、考试地点:星海音乐学院沙河校区(广州市先烈东横路48号)
(二)北京考点:
1、现场确认时间:待定(请随时留意网上公布的最新消息)
2、现场确认地点:
中央音乐学院(北京市西城区鲍家街43号)
3、考试时间:待定(请随时留意网上公布的最新消息)
4、考试地点:中央音乐学院(北京市西城区鲍家街43号)
* 特别提醒:北京考点只接受报考音乐学系、作曲系、现代音乐系(电子音乐制作专业与影视音乐制作专业)、声乐系、钢琴系、管弦系、民乐系、流行音乐系(通俗演唱)以及指挥专业的广东省以外的考生报名。
北京考点不接受广东省考生报名。
(三)现场确认需要办理的手续:
1、凭网上报名“考生编号”,持下列资料:
① 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带相片的户籍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② 高考准考证或艺术类专业课报考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③ 考生自行打印并签名确认的网上报名表。
2、准备4张同一底片的小一寸免冠半身照片。
3、报名费标准:
广州考点:初试125元,复试100元;北京考点:初试160元,复试100元(考生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后,所交报名费无论何种情况一律不退)。
4、我院审查考生报考资料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
5、现役军人的报考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广东省考生请特别留意: 2007年广东省音乐术科联考由我院承担,凡报考我院音乐教育系的广东省考生,请参加广东省音乐术科统一考试,按广东省联考的报名方式进行报名。
详情请参阅《2007年广东省普通高等艺术院校(系科)招生简章》,该简章可到省内各市县招生办咨询购买。 广东省考生报考音乐教育系以外的其它系,需参加我院的音乐术科单考,请按我院的报名方式进行报名。
五、文化课考试的报名时间、地点
(一)广东省考生:根据省招生办印发的《2007年广东省普通高等艺术院校(系科)招生简章》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本人户口所在地高考报名点报名参加高考。
(二)非广东省考生:根据户口所在地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程序,在本人户口所在地的招生办报名,参加全国高考文史类或理工类规定科目考试。
六、专业课考试
(一)声乐系、钢琴系、管弦系、民乐系、舞蹈系、流行音乐系的专业主科考试分初试与复试。其它各系不分初试、复试。
(二)除舞蹈系外的所有考生均要考视唱练耳、乐理。
(三)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
(四)笔试科目,考生自备钢笔、2B铅笔、橡皮等常用文具。
(五)广东省考生:
① 报考音乐教育系,参加广东省音乐术科联考,声乐、钢琴不得缺项,否则不予录取;
② 报考其它系,按所报专业参加我院其它系别的专业课考试;
③ 若同时报考音乐教育系与艺术管理系,相同的考试科目只需参加一次(音乐教育系按联考的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艺术管理系按我院单考的报名方式进行报名);
④ 既报了联考又报了单考的考生,必须参加联考的视唱练耳和乐理考试;
⑤ 无论是参加联考还是单考,视唱练耳、乐理只能考一次,重考者按最低成绩计算。
(六)非广东省考生:
① 若同时报考音乐教育系与艺术管理系,相同的考试科目只需参加一次;
② 报考其它系,按所报专业参加不同系别的专业课考试。
③ 视唱练耳、乐理只能考一次,重考者按最低成绩计算。
* 特别提醒:
(一)专业课考试的内容、形式,以《星海音乐学院2007年本科招生简章暨考试大纲》的要求为准。
(二)全国九所音乐学院(中央音院、中国音院、上海音院、星海音院、沈阳音院、四川音院、武汉音院、天津音院、西安音院)具有学籍的附中毕业生报考对应主修专业时可免初试(报名时要凭学校证明,证明中要注明主修专业),但仍需办理报名手续以及初试结束后换领复试准考证的手续。(说明:以上所列九所音乐学院以外的艺术类学校,以及各音乐学院附属艺术学校等不在此范围,请考生留意)。
七、招收华侨和港、澳、台地区学生以及留学生的规定
华侨和港、澳、台地区学生以及留学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合招生办”)规定条件的,可以报考我院。
(一)专业课考试(要求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报名地点、考试时间、考试地点、报考办法等,按本简章第四条、第六条的规定执行。
(二)文化课考试 留学生须参加我国的“
汉语水平考试”(HSK)并达到中等C级以上程度;华侨和港、澳、台地区学生按联合招生办的要求,到我国内地有关城市或驻外使领馆、有关机构办理报名。报名时间、报名地点、报名手续、考试科目、考试时间等,按联合招生办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〇〇七年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简章》的规定执行,该简章可向我国内地有关城市招生办或驻外使领馆、有关机构联系购买。
联合招生办设在广东省考试中心,电话:(86-20)38627826。
八、录取
(一)经政审体检合格,在专业和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划定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根据考生志愿顺序,经综合平衡,依照我院招生计划,按以下原则录取:
① 艺术管理系的考生,文化与专业上线后,50% 按文化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50% 按专业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② 其它各系考生,文化上线后,按专业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③ 声乐、钢琴不得缺项,否则不予录取。
(二)华侨和港、澳、台地区学生以及留学生,专业课达到我院要求,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联合招生办的要求,按联合招生办规定的程序择优录取。
九、学杂费、奖学金、入学等
(一)根据国家规定,我院实行交费上学。学杂费标准如下(以人民币结算):
1.学费
① 作曲系、现代音乐系、声乐系、钢琴系、管弦系、音乐教育系、流行音乐系、艺术管理系、舞蹈系及指挥专业每人每年学费10000元。
② 音乐学系、民乐系每人每年学费8000元。
③ 留学生每人每年学费25000元。
2.住宿费:大学城校区1700元/年,沙河校区1800元/年。
3.其它代收费用的通知将与《录取通知书》一起寄给考生本人。
上述收费项目及金额均为2006年标准,如国家调整学杂费,则按新标准执行。
(二)配合收费入学的规定,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院制订了有关奖学金的条例,设置优秀学生综合和单项奖学金。助学贷款等有关事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助学措施:
1、对家庭经济困难,无法交纳学费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2、为困难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让困难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劳动以获得报酬,以补贴生活费用;
3、奖学金:每年对品学兼优学生给予奖励,奖学金最高可达2500元,获奖学金人数占学生总数20%。
4、对品学兼优、有特殊困难学生,推荐参加“国家助学奖学金”评选。获国家奖学金者,一次补助4000元,获国家助学金一年补助1500元。
(三)新生入学后,我院随即进行政治、专业、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新生入学,实行试读制,试读期一年,一年后经考核合格,转为正式生,升入二年级学习;不合格者取消试读生资格,退回原地区。
(四)学生入学后的自用乐器应自备,确有困难者可向学校租借。学生使用的钢琴等公共乐器由学校统一配备。
专业考试内容详见《星海音乐学院2007年本科招生考试专业及基本乐科考试大纲》
本院地址:
1、星海音乐学院(大学城校区)(广州市大学城外环西路398号) 邮政编码:510006
2、星海音乐学院(沙河校区)(广州市先烈东横路48号)
邮政编码:510500
电话:(020)39363636
传真:(020)39363666
招生办网址:
学院网址:
广州市各车站至本院(沙河校区)
交通指引:乘公共汽车均在沙河顶站下车
* 广州火车站乘271、201、862A、862B路汽车
* 窖口客运站乘236路汽车
* 广州火车东站乘271路汽车
* 机场路总站乘60路汽车
* 广卫路总站乘27路汽车
* 罗冲围总站乘290路* 南湖游乐园总站乘833路汽车
* 芳村客运站乘219路汽车
* 天平架总站乘112路电车
* 天平架总站乘11路汽车
* 天河客运总站乘65路汽车
本简章由星海音乐学院招生办负责最终解释。
希望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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