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经常有小伙伴私信询问2024年各省高考状元盘点(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报考政策解读)相关的问题,今天,大学科目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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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各省高考状元盘点
本文仅为娱乐消遣,旨在鼓励优秀学子并为高中学子提供积极向上的动力,学习真知,成为社会和自我价值的创造者。
本内容由非官方民间人士提供,不涉及任何违规炒作行为。宪法赋予言论自由权利,只要不损害他人,不应轻易限制。
我们反对唯分数论,成绩的成功只是一生成功的一小部分,人生有多种成功方式。
表扬成绩优异的学子,并不与素质教育相悖,成绩差异源于学习能力与习惯,表扬优秀学生正当其时,也能激发正能量。
学生通过努力获得的成绩理应获得外界的掌声和鼓励,如同奥运冠军,学生应受到赞扬,理所当然。
理性看待学霸,给予表扬、赞誉,是合理和应当的,但应避免过度宣扬和功利化教育。
避免嫉妒心态看待他人优异成绩,以平常心学习,汲取积极向上的精神。
反对无效内卷,适度竞争可以激发社会活力,恶性竞争则产生负面影响。
文中所有资料均源于网络,不存在侵犯隐私行为。信息由网友分享,真假自辩,无恶意倾向。如有错误,敬请指正。
新高考地区的高考成绩为赋分后的总分,“3+3”地区六门选科赋分(浙江为七门选科),"3+1+2"地区化生政地四科赋分。
新高考地区的“裸分”指赋分后不含政策加分的成绩,赋分前的成绩称为“原始分”。
持续更新!
内蒙古(3+小综合)
内蒙古师大附中刘霁霄以719分成为内蒙古理科状元,其中各科成绩优异。他被
清华大学新雅书院录取。
鄂尔多斯一中吕卓元以719分成为内蒙古理科状元,成绩同样出色。她被清华大学理科实验班(生化类)录取。
包头九中张妍和鄂尔多斯一中高子越分别以649分成为内蒙古的文科状元。
宁夏(3+小综合)
银川一中海天越以691分成为宁夏理科状元,各科成绩突出。她被清华大学录取。
银川二中邵睿思以662分成为宁夏文科状元,成绩同样优秀,被
北京大学录取。
四川(3+小综合)
北川中学母翰尧以722分成为四川理科状元,总分高居榜首,被清华大学新雅书院录取。
成都七中戴思宇以715分成为四川理科状元,裸分最高,被清华大学新雅书院录取。
宜宾一中彭绍洋和成都七中罗岩熙分别以664分和657分成为四川文科状元,均被北京大学录取。
陕西(3+小综合)
西安高新一中赵泽同以724分成为陕西理科状元,被清华大学交叉信息研究院录取。
西安高新一中刘宇轩以673分成为陕西文科状元,被北京大学录取。
青海(3+小综合)
青海油田一中某同学以689分成为青海理科状元,被清华大学录取。
湟川中学成松秦以681分成为青海文科状元,被清华大学新雅书院录取。
西藏(3+小综合)
成都七中八一学校曾若天以714分成为西藏汉文班理科状元,被清华大学录取。
藏文班理科状元、汉文班文科状元、藏文班文科状元信息不详。
注释:成都七中八一学校合规解决军区干部子弟教育问题,曾若天并非高考移民。
云南(3+小综合)
云南师大附中罗万成以731分成为云南理科状元,被北京大学录取。
云南师大附中梁震以702分成为云南文科状元,被北京大学录取。
山西(3+小综合)
忻州一中刘霆煦以710分成为山西理科状元,被北京大学元培学院录取。
晋城一中牛程乐以668分成为山西文科状元,被北京大学元培学院录取。
新疆(3+小综合)
乌鲁木齐一中俞伯凯以701分成为新疆普通类理科状元,被清华大学录取。
乌鲁木齐一中某同学以641分成为新疆普通类文科状元,被北京大学录取。
新疆单列类理科状元、文科状元信息不详。
辽宁(3+1+2)
辽宁省实验中学赵彦合以718分成为辽宁物理类状元,被清华大学录取。
大连育明高中李欢笙以718分成为辽宁物理类状元,被北京大学录取。
营口高中高孟芳菲以688分成为辽宁历史类状元,被北京大学录取。
贵州(3+1+2)
锦屏中学吴宗沁以715分成为贵州物理类总分状元,被清华大学录取。
兴义八中严宗列以713分成为贵州物理类裸分状元,被清华大学录取。
贵阳一中胡思成以708分成为贵州物理类裸分状元,选考物理、
化学、生物。
遵义南白中学程则灵以687分成为贵州历史类状元。
吉林(3+1+2)
东北师大附中牛煦以718分成为吉林物理类状元,被北京大学元培学院录取。
东北师大附中张书瑜以702分成为吉林历史类状元,被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录取。
甘肃(3+1+2)
武威一中马俊贤以702分成为甘肃物理类状元,被清华大学录取。
北师大庆阳实验学校李明晓以677分成为甘肃历史类状元,原为陇东中学学生,后借读。
黑龙江(3+1+2)
哈尔滨德强高中孙柏以731分成为黑龙江物理类状元,被北京大学
物理学院录取。
佳木斯一中王洛涵以691分成为黑龙江历史类状元。
牡丹江一中王一诺以691分成为黑龙江历史类状元。
广西(3+1+2)
百色高中孙伟翔以707分成为广西物理类总分状元,被清华大学计算机类录取。
武鸣高中朱昭霖以702分成为广西物理类裸分状元,被清华大学录取。
河池高中莫书菲以698分成为广西历史类总分状元。
柳州高中邓迪文以696分成为广西历史类裸分状元,被北京大学
法学院录取。
重庆(3+1+2)
重庆一中、巴蜀中学分别传出成为重庆物理类、历史类状元的传闻。
海南(3+3)
海口一中庄坚以900分成为海南高考状元,被清华大学录取。
海口中学连孝彬以900分成为海南高考状元,被清华大学录取。
海南中学胡浩然以900分成为海南高考状元,被清华大学录取。
河南(3+小综合)
林州一中原泽宇以721分成为河南理科状元,被清华大学计算机类录取。
信阳高中潘钰鑫以687分成为河南文科状元,被北京大学录取。
福建(3+1+2)
厦门一中王欣语以719分成为福建物理类状元,被北京大学元培学院录取。
厦门英才学校方培儒以679分成为福建历史类状元,为往届生,复读时选考科目调整,被北京大学元培学院录取。
厦门外国语学校康恺以679分成为福建历史类状元,选考历史、生物、政治,被清华大学录取。
江苏(3+1+2)
江苏省华罗庚中学陈诺以713分成为江苏物理类状元,被北京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录取。
宿迁中学王小涵以686分成为江苏历史类状元,被北京大学录取。
河北(3+1+2)
衡水滏阳中学张杨景琪以710分成为河北物理类状元,被清华大学录取。
石家庄精英中学钟一博以710分成为河北物理类状元,被清华大学录取。
石家庄二中实验学校郭奕彤以694分成为河北历史类状元,被清华大学录取。
湖北(3+1+2)
襄阳五中叶涛鸣以708分成为湖北物理类状元,被北京大学计算机类录取。
武汉三中张煜东以708分成为湖北物理类状元,被清华大学录取。
恩施高中聂子楠以708分成为湖北物理类总分状元,被清华大学录取。
襄阳五中李慕凡以680分成为湖北历史类状元,被北京大学录取。
江西(3+1+2)
江科附中乐文韬以694分成为江西物理类状元,被清华大学电子信息类录取。
江科附中张扬以684分成为江西历史类状元,被清华大学录取。
安徽(3+1+2)
合肥一中贾文卓以715分成为安徽物理类状元,被清华大学录取。
合肥一六八中学张卓唯以700分成为安徽历史类状元,被北京大学元培学院录取。
湖南(3+1+2)
永州四中林哲锋以720分成为湖南物理类状元,被北京大学录取。
长郡中学王雪睿以682分成为湖南历史类状元,被北京大学录取。
广东(3+1+2)
化州一中附属实验学校赖冠熹以706分成为广东物理类状元,被清华大学录取。
广东实验中学刘宇宸以706分成为广东物理类状元。
湛江一中宋伟帆以695分成为广东历史类状元,选考历史、化学、生物,被北京大学录取。
浙江(3+3)
宁波镇海中学蛟川书院王奕文以726分成为浙江高考状元,被北京大学元培学院录取,同时是温州中考状元。
山东(3+3)
肥城一中于坤源以712分成为山东高考状元,被清华大学新雅书院录取。
北京(3+3)
清华附中某同学成为北京高考状元的传闻。
天津(3+3)
天津南开中学杨策以713分成为天津高考状元,被清华大学计算机类录取。
上海(3+3)
华东师大二附中沈宜文以634分成为上海高考状元,被清华大学电子信息类录取。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国家相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是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为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有罗文、武鸣两个校区。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国标代码:13138
第三条 学校创建于1958年,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示范性高职院校,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广西唯一一所公办建设类高职院校。是教育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的全国“建设行业实施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教育部批准的“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首批百所“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全国首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立项建设单位”、全国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AI+智慧学习’共建
人工智能学院项目建设学校”、“广西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是广西“‘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改革试点单位”。学校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位列同类院校榜首,已连续14年荣获“广西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突出单位”荣誉称号。学校占地面积1928亩,全日制在校生18000余人。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学校成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指挥和综合协调招生录取工作。研究决定招生录取的工作程序、招生计划的执行方案和其它重大招生问题。领导小组下设现场录取工作办公室、招生监督工作办公室。
第五条 现场录取工作办公室,工作主要职责:严格执行上级教育部门录取工作程序规定,执行领导小组的决定,认真做好招生录取工作。
第六条 招生监督工作办公室。监督录取工作程序的执行,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规范和“阳光工程”的落实;受理招生录取期间的投诉;纠正和查处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和事件。
第三章 报考条件
第七条 必须符合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报考条件。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八条 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五章 录取程序及要求
第九条 关于不同招生类型录取程序及要求。
(一)全国统考招生(含艺术生)录取原则
1.我校对各地高招办无论是采用顺序志愿投档或是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所有进档考生,在录取和安排专业时均采取相同的办法。
2.全国统考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依照其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若考生第1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2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第3志愿录取……依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可参与专业调剂志愿录取,但统一安排在专业志愿录取结束后进行。专业调剂志愿录取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逐个处理。对“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对“服从部分专业调剂”的,按照服从调剂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录取,仍然不能满足的,作退档处理;对“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则随机录取到与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最接近的缺额专业。
3.对于艺术类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择优录取,录取和安排专业的办法与全国统考考生相同。
(二)分类招生录取原则
1. 高职单独招生
(1)已参加广西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关于做好我区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办〔2019〕42号)中高职单招报名条件的考生。
(2)申报我校高职单招的考生必须参加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
生联盟统一组织的联合测试并且成绩合格。考生测试成绩不低于120分(含120分)为合格,不参加测试或测试成绩低于120分为不合格。没有参加联合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高职单招联合测试总成绩由文化素质成绩、加分组成(不包括职业适应性测试分数)。文化素质成绩采用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语文、数学、
英语科目成绩之和,作为联盟统一公布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原始分作为考生的高职单招的文化素质成绩分值。
录取排序规则:按照联合测试总成绩(含附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在联合测试总成绩(含附加分)相同的情况下,依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的顺序依次对各单科学考成绩进行排序。语文科学考成绩高者排在前面;语文科学考成绩相同,则按数学科学考成绩排序,依此类推。以上排序且专业志愿相同时,参考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我校执行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在确保公平公正前提下进行专业计划调整,以尽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按上述排序规则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依照其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若考生第1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2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第3志愿录取……依此类推。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不能满足,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至其他专业,但统一安排在专业志愿录取结束后进行。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2.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
(1)已参加广西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关于做好我区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中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
(2)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分为普通对口和“2+3”直升两部分,其中“2+3”直升考生是指经所在中职学校、我校及自治区教育厅盖章备案的《2018年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中的考生。
(3)所有申报我校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考生(包括“2+3”考生)必须参加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统一组织的联合测试并取得相应成绩。没有参加联合测试或联合测试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低于120分(不含12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4)联合测试总成绩由基本文化素质成绩(满分为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及加分组成。
(5)填报我校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2+3”直升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必须按2018年中职学校“2+3”备案时对应的高职专业填报,否则将视为普通高职对口中职考生。
(6)在“2+3”直升招生计划已录满的情况下,未被录取的“2+3”学生,将视为普通高职对口中职考生。
(7)录取排序规则:按联合测试总成绩(含附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如果联合测试总成绩(含附加分)相同,则按联合测试成绩(基本文化素质成绩十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排序,联合测试成绩高者排在前面;在联合测试总成绩(含附加分)和联合测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则按基本文化素质成绩排序,基本文化素质成绩高者排在前面。
我校执行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在确保公平公正前提下进行专业计划调整,以尽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按上述排序规则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依照其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若考生第1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2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第3志愿录取……依此类推。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不能满足,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至其他专业,但统一安排在专业志愿录取结束后进行。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第十条 所有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学生入学后外语学习以英语为第一语种。
第十一条 男女生比例: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二条 录取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考生可通过各省公布的录取结果查询办法或直接登陆我校网站查询录取结果。我校所有新生录取通知书均通过中国邮政的特快专递寄发。
第十四条 我校
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规监督招生录取工作,同时接受社会、考生和家长的监督。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我校实行按学分收费管理办法(学费按教学总学分和每学分的收费标准折算)。学费与住宿费具体收费标准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
第七章 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资助
第十六条 学校建立完善的奖助学金制度。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勤工助学、学院奖学金、学费缓交等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八章 其 他
第十七条 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照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对新生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凡不按时报到或不符合录取条件的新生,取消其入学资格。在入校体检复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录取体检标准的新生,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九条执行。
第十八条 我校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
第十九条 对于学生转专业事宜,我校将遵循教育部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执行。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学校从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等相关工作。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若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学校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罗文大道33号(罗文校区)
学校网站:
招生电话:0771-3834473、0771-3836067
投诉电话:0771-3389866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4月30日
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招生章程 为了保证2020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自治区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学院简况 第一条 学院全称为“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代码:13828,地处广西首府南宁市,现有鹏飞、中尧、新村、武鸣四个校区。鹏飞校区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鹏飞路15号,中尧校区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中尧路15号,新村校区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新村路8号,武鸣校区位于南宁市武鸣区南宁教育园区东片区。四个校区占地面积1600多亩,其中,武鸣校区总用地面积1300多亩。待武鸣校区全面建成后,未来全院规划在校生人数将达3万人左右。 第二条 学院是是国家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设有
会计系、经贸系、管理系、财务金融系、工业与信息化系、公共基础部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简称为“思政部”)等7个教学系(部);学院设有财经、管理、营销、计算机、
艺术设计、食品工业、粮食储检等7个类别20个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万多人。 第三条 学院创办于1953年,至今已有60多年的办学历史。2009年8月,学院被自治区教育厅和
财政厅确定为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重点培育单位。2019年12月,学院入选广西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粮油食品专业群获广西高水平专业群建设立项。 第四条 学院坚持深耕粮食行业、对接现代服务业的办学理念,专业群布局以财经商贸大类为优势主体,以粮食储检和食品工业类为特色重点,以艺术设计类为发展创新,以培养服务区域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为己任,是一所以“粮•商”文化为特色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以学生就业为导向、以岗位需求为目标,着力培养德才兼备、理论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并具有现代职业理念和良好职业操守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第五条 学院启动“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以下称1+X证书制度试点)。学生通过考试、考证可同时获得高校毕业证书和国家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学院构建了完善的就业网络,与区内外众多企事业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实习就业合作关系,多年来,毕业生就业率均达90%以上。学院连续12年荣获自治区级就业集体奖项的表彰,2008-2015年获得“全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16-2019年获得“自治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突出单位”荣誉称号。 第六条 学院校园环境宜人,秩序井然,学习氛围浓厚。先后多次获得自治区文明单位、广西职业技术教育先进单位、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突出单位)、广西高校安全文明校园、广西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广西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先进集体、中国百个优秀青年志愿者服务集体、自治区卫生优秀学校、南宁市花园式单位等荣誉称号。 第七条 学院现有教职工近400人,其中专任教师300多人,教授、研究员、副教授、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等正、副高级职称的教师近100名,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200多人;拥有自治区级教学名师、自治区级教学团队、广西高校高水平创新团队及卓越学者;拥有一批“双师型”教师,还常年聘请一批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担任客座教师和顾问。 第八条 学院是教育部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现有中央财政支持专业3个,国家级骨干专业1个,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2个,协同创新中心1个,国家“1+X”证书制度试点2个,广西特色专业及课程一体化项目6个,广西示范特色专业及实训基地5个,广西专业教学资源库3个,广西专业发展研究基地2个,自治区示范性建设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3个。 学院拥有设备先进的教学大楼、综合实训楼、多媒体电教室、多媒体语音室、图书馆和学生阅览室,设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考点、“会计职称考试”考点以及国家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点)。 学院目前建有
工商管理、财务会计、
市场营销、
食品营养与检测、
电子商务等实训中心、实验实训室83间,校外实习基地 100多个。 第九条 学院依据自治区教育厅当年的专升本相关政策和文件,从应届毕业生选拔优秀毕业生直接升入区内普通本科院校就读。 第十条 学院针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开通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同时采取奖学金、助学贷款、助学金、勤工助学等措施,对家庭贫困和品学兼优的学生予以帮助。 第二章 招生专业、人数及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2020年共设20个高职(专科)专业招生,计划招收7200人(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以自治区教育厅公布的为准)。招生形式有:普通高考招生、单独自主招生、对口中职招生。 第十二条 学院严格按自治区发改委核定的标准收费。 1.培养费:5500-6500元/人.年(不同专业收费标准不同); 2.住宿费:中尧校区1100元/人.年;鹏飞校区1280元/人.年;武鸣校区1350元/人.年(暂定)。住宿费按实际入住房型及对应的住宿标准多退少补。 3.书籍资料费:700元/学年(暂定为代收模式,按实际开支多退少补); 4.体检费暂定为100元/人(代收,用于新生入学体检,最终以当年实际招标确定的价格为准),收费标准按自治区发改委及卫生厅等相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 招生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院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招生计划和录取工作管理的规定。 第十四条 普通高考考生的投档成绩需达到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规定的高职专科相关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学院对投档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审核,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优先满足第一志愿填报学院的考生志愿需求。单独招生和对口招生按当年学院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定后向社会公布的考试招生简章中的规则录取。 第十五条 录取时男女比例不限,往届生的录取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十六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自治区有关规定加分提档。 第十七条 依据行业惯例和用人单位要求,建议患有传染性疾病的考生慎选食品营养与检测、
粮油储藏与检测技术、
食品加工技术和
酒店管理专业,以避免实习或就业受阻。此外,身患高度近视,行动不便或身体外露部位皮肤表层有严重损伤痕迹的考生也应慎选酒店管理专业。 第十八条 学院按上级规定实施计算机网上录取,考生可通过广西招生考试网等途径查询录取结果。 第四章 组织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十九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招生事务。 第二十条 学院成立有招生工作监察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招生录取全过程。设立招生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章 其它 第二十一条 学院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到学院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亦不按要求办理延期报到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学籍注册,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查询及联系方式 1.学院招生工作处电话:0771-3151595(兼传真)∕6758219 2.学院招生投诉电话:0771-2359078 3.学院网址: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不符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不符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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