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大学科目网小编为大家带来了农民工子女在沈阳市上学可以申请阳光工程吗?,希望能帮助到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一览:
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全称:辽宁传媒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30号
3.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85.5万平方米(约合1282.7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3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6.5平方米;生师比18.5;专任教师377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1%,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4.7%;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674.3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5181.3元;图书89万册,生均图书98.7册。
二、招生计划安排
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和就业情况,经校务会研究确定各专业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和重点支持的专业计划。
招生专业语种:各专业招生不限外语语种,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
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男女比例要求:不限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一)本科专业设置
序号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 (元/年/生)
1
130310
动画
四年
3-6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学
25000元/年/生
2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四年
3-6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学
25000元/年/生
3
130505
服装与服饰设计
四年
3-6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学
25000元/年/生
4
130506
公共艺术
四年
3-6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学
25000元/年/生
5
130509T
艺术与科技
四年
3-6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学
25000元/年/生
6
130305
广播电视编导
四年
3-6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学
25000元/年/生
7
130309
播音与主持艺术
四年
3-6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学
25000元/年/生
8
130311T
影视摄影与制作
四年
3-6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学
25000元/年/生
9
130404
摄影
四年
3-6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学
25000元/年/生
10
130308
录音艺术
四年
3-6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学
25000元/年/生
11
130304
戏剧影视文学
四年
3-6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学
25000元/年/生
12
130306
戏剧影视导演
四年
3-6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学
25000元/年/生
13
130405T
书法学
四年
3-6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学
25000元/年/生
14
130301
表演
四年
3-6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学
25000元/年/生
15
130501
艺术设计学
四年
3-6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学
25000元/年/生
16
130503
环境设计
四年
3-6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学
25000元/年/生
17
130307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四年
3-6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学
25000元/年/生
18
082803
风景园林
四年
3-6年
文史/理工
艺术学
23000元/年/生
19
120210
文化产业管理
四年
3-6年
文史/理工
管理学
23000元/年/生
20
050306T
网络与新媒体
四年
3-6年
文史/理工
文学
23000元/年/生
21
050303
广告学
四年
3-6年
文史/理工
文学
23000元/年/生
22
080906
数字媒体技术
四年
3-6年
文史/理工
工学
23000元/年/生
23
050304
传播学
四年
3-6年
文史/理工
文学
23000元/年/生
24
050307T
数字出版
四年
3-6年
文史/理工
文学
23000元/年/生
25
120503
信息资源管理
四年
3-6年
文史/理工
管理学
23000元/年/生
26
120903
会展经济与管理
四年
3-6年
文史/理工
管理学
23000元/年/生
27
120802T
电子商务及法律
四年
3-6年
文史/理工
管理学
23000元/年/生
28
120108T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四年
3-6年
文史/理工
管理学
23000元/年/生
29
120205
国际商务
四年
3-6年
文史/理工
管理学
23000元/年/生
30
120105
工程造价
四年
3-6年
文史/理工
管理学
23000元/年/生
31
050301
新闻学
四年
3-6年
文史/理工
文学
23000元/年/生
(二)专科专业设置
序号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类
学费 (元/年/生)
1
650101
艺术设计
(数字动画设计)
三年
3-5年
艺术文/艺术理
15000元/年/生
2
650111
环境艺术设计
(
雕塑艺术设计)
三年
3-5年
艺术文/艺术理
15000元/年/生
3
650111
环境艺术设计
三年
3-5年
艺术文/艺术理
15000元/年/生
4
650103
广告设计与制作
三年
3-5年
艺术文/艺术理
15000元/年/生
5
610207
动漫制作技术
三年
3-5年
文史/理工
15000元/年/生
6
540104
建筑室内设计
三年
3-5年
文史/理工
15000元/年/生
7
630701
市场营销
三年
3-5年
文史/理工
10000元/年/生
8
630601
工商企业管理
三年
3-5年
文史/理工
10000元/年/生
9
600405
空中乘务
三年
3-5年
文史/理工
15000元/年/生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传媒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传媒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传媒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传媒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
(一)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依据辽价发[2016]36号相关文件,依据收费许可及备案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学校本科艺术类各专业学费为25000元/年/生,本科普通类各专业学费为23000元/年/生;专科市场营销和工商企业管理专业为10000元/年/生,其余各专科专业学费为15000元/年/生。住宿费待定。
注:2020年起我校招生收费标准以此章程为准。
(二)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执行《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的规定,按月计办理退学费、住宿费。
(三)给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学校优秀学生和贫困学生享受学校校长奖学金、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市长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奖学金和助学金的发放按照《辽宁传媒学院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国家、省政府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进行评比发放。
校长奖学金5000元/学年,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学年,市长奖学金6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二等2750元/学年。
每年10月中下旬进行奖、助学金的评比,学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奖、助学金相关管理办法进行评比,并对评比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一周。
六、录取办法
严格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及投档原则。
(一)投档比例: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院校志愿及录取:
普通类(不含提前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本科提前批、本科批第二阶段、高职(专科)批第二阶段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视觉传达设计、公共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艺术与科技、艺术设计学、戏剧
影视美术设计、环境设计、书
法学专业在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环境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雕塑艺术设计)、艺术设计(数字动画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在艺术类高职(专科)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广播电视编导、
播音与主持艺术、录音艺术、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表演专业在艺术类本科批第二阶段(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
(四)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在录取中按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执行。
(五)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非校考):
1.
美术类本、专科专业:
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取得生源省美术统考本、专科专业合格证,文化课考试成绩需达到考生生源省规定的艺术类本、专科控制线以上。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即“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统考)”计算综合分。依据考生综合分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录取专业。
在考生专业安排过程中,当考生综合分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的分数要求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各省招考办录取原则处理。当综合成绩并列,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如文化课成绩同分:文科按语文、数学、英语;理科则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专业志愿级差为零。
2.非美术类专业:
报考我校非美术类非校考专业,需获得对应专业的省级统(联)考合格证,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课最低控制线上,按照“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0.6+专业课成绩(统考)*0.4”计算综合分。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依据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录取专业。当综合成绩并列,则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如文化成绩同分:文科按语文、数学、英语;理科则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文理统一排队。专业志愿级差为零。
辽宁省生源考生报考录音艺术专业,需获得辽宁省戏剧与影视学类包括的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表演专业,至少其中一个专业省级统考本科合格证,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成绩最低控制线上,按照“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0.6+专业课成绩(统考)*0.4”计算综合分。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依据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录取专业。当综合成绩并列,则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如文化成绩同分:文科按语文、数学、英语;理科则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文理统一排队。专业志愿级差为零。
普通类本、专科专业录取原则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对于使用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在分数优先的原则内,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录取专业。如投档成绩相同,文科按语文、数学、英语;理科则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专业志愿级差为零。
对于使用有序志愿录取的省份按专业志愿优先录取,依据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录取专业,如投档成绩相同,文科按语文、数学、英语;理科则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专业志愿级差为零。
(六)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24-89745555、89745666
学院网址:
(七)特殊类型招生提示
1.报考条件
(1)按照教育部艺术类专业招生相关文件要求,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报名基本条件。
(2)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
(3)根据专业需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五官端正、形象良好,男身高170cm以上;女身高160cm以上,声带状况良好、口腔等个发音器官无缺陷。
2.各省校考考试形式及录取办法调整如下:
序号
校考
省份
校考专业
录取办法
考试形式
1
辽宁
书法学
承认辽宁省美术省统考成绩,文化课÷2+专业课,综合分录取。
取消校考
2
黑龙江
戏剧影视文学
承认黑龙江省编导省统考成绩,文化课*60%+专业课*40%,综合分录取。
取消校考
戏剧影视导演
承认黑龙江省编导省统考成绩,文化课*60%+专业课*40%,综合分录取。
取消校考
摄影
承认黑龙江省美术省统考成绩,文化课÷2+专业课,综合分录取。
取消校考
影视摄影与制作
承认黑龙江省美术省统考成绩,文化课÷2+专业课,综合分录取。
取消校考
3
吉林
戏剧影视文学
承认其他本科院校在吉林省的校考合格成绩,按文化课录取。
取消校考
戏剧影视导演
承认其他本科院校在吉林省的校考合格成绩,按文化课录取。
取消校考
广播电视编导
承认其他本科院校在吉林省的校考合格成绩,按文化课录取。
取消校考
播音与主持艺术
承认其他本科院校在吉林省的校考合格成绩,按文化课录取。
取消校考
4
安徽
播音与主持艺术
承认安徽省统考成绩(模块一)文化课*60%+专业课*40%,综合分录取。
使用统考成绩
影视摄影与制作
承认安徽省统考成绩(模块七)文化课÷2+专业课,综合分录取。
使用统考成绩
广播电视编导
承认安徽省统考成绩(模块二)文化课*60%+专业课*40%,综合分录取。
使用统考成绩
录音艺术
承认安徽省统考成绩(模块八)文化课*60%+专业课*40%,综合分录取。
使用统考成绩
摄影
承认安徽省统考成绩(模块七)文化课÷2+专业课,综合分录取。
使用统考成绩
5
河北
影视摄影与制作
承认河北省美术省统考成绩,文化课÷2+专业课,综合分录取。
使用统考成绩
广播电视编导
承认河北省校级联考成绩,文化课*60%+专业课*40%,综合分录取。
使用联考成绩
播音与主持艺术
承认河北省校级联考成绩,文化课*60%+专业课*40%,综合分录取。
使用联考成绩
书法学
承认河北省美术省统考成绩,文化课÷2+专业课,综合分录取。
使用统考成绩
6
山东
影视摄影与制作
按校考成绩录取
线上网络视频
摄影
按校考成绩录取
线上网络视频
录音艺术
按校考成绩录取
线上网络视频
书法学
按校考成绩录取
线上网络视频
播音与主持艺术
按校考成绩录取
线上网络视频
空中乘务
按校考成绩录取
线上网络视频
3.校考专业及考试内容
序号
专业名称
考试内容
考试形式
1
播音与主持艺术
一、自备稿件
二、指定稿件及评述
线上网络视频考试
2
摄影
一、摄影作品分析
二、命题创作
线上网络视频考试
3
影视摄影与制作
一、摄影作品分析
二、命题创作
线上网络视频考试
4
录音艺术
一、音乐听辨
二、场景声音描述
线上网络视频考试
5
书法学
一、隶书临摹
二、楷书临摹
三、行书创作
线上网络视频考试
6
空中乘务
一、中英文朗诵
二、形体展示
三、制服表演展示
线上网络视频考试
校考具体考试省份、时间、形式等信息以各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校考录取原则:
凡我校组织校考的省份,若生源省有省统(联)考,考生须获得相应省统(联)考专业合格证,且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文化课录取控制线上,按我校校考专业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生源不足,我校则同时承认省联考与其他本科院校校考合格成绩),如校考专业课成绩同分,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如文化课成绩同分:文科按语文、数学、英语;理科则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
以上校考专业考试成绩信息查询请登陆辽宁传媒学院官方网站:
。
(八)注意事项
本招生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我校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最终以各省、市及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
高考艺术类加分是怎样安排的?
艺术院校,正常考试分数是占总分数40%左右,也就是说,500分入取,200分高考分数,300分艺术专业分。每个艺术院校入取名额有限,专业好的里面,还得看高考分。从高至低入取吧。 辽宁北方模特职业培训学校简介
辽宁北方模特职业培训学校是由中国职业时装模特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北方模特经纪公司注资举办,并由韩国模特协会合作支持的集培训和推广职业模特、演艺艺员以及视觉营销、时尚设计等相关时尚模特领域的人才培训基地。学校由辽宁省劳动厅、民政厅批准成立,拥有考核颁发国家承认的高级职业模特等级资质证书的资格。
学校拥有极具影响力和实践教学经验的教学专家团队和规范的教学管理体系,为模特领域的人才培养和推广以及就业建立一站式会员制服务渠道。更以突出的个性化因材施教课程和充分的职业实训教学,使学员提高自身素养,掌握演艺技能。 2008年北方模特学校高考培训班学员参加高等院校模特表演本科专业高考艺术类专业考试通过率100%。 北方模特职业培训学校高考培训班招生简章高考培训班旨在对学员进行高等院校
服装表演与设计(模特表演)本科专业高考考前专业课系统培训。
招生范围: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具备参加高等院校艺术类高考资格的应届、往届高中毕业生。
教学内容:根据教育部规定的高等院校模特表演本科专业艺术类考生专业课考试内容组织教学。
培训形式:分为专业课考前预科和考前推介培训两个阶段。
学费标准:专业课预科培训2000元人民币,考前推介培训7600元人民币(以上费用包括服装、模特卡以及考生报考指导、院校推介等项)。
培训方向:向开设模特表演本科专业的72所高等院校输送优秀考生,通过系统的专业课强化培训,使考生顺利通过艺术类高考,进入自己理想的大学。
2008年北方模特学校高考培训班学员参加高等院校模特表演本科专业高考艺术类专业考试通过率100%。
入学条件:
1、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材匀称,热爱模特表演事业;
2、女学员身高要求1.68米以上,男学员身高要求1.80米以上。
课程设置:
1、基础课:模特形体基础训练、音乐节奏训练; 时装画、美术
2、模特课:模特表演步态和造型基础、时装表演基础、镜头前表现技巧;
3、舞蹈课:舞蹈基本功训练,考生应考自选舞蹈的单独指导;
4、模特的基本化妆造型技能;
5、考生报考指导,院校推介。
师资配置:
中国模特协会主任委员:赵东
中国职业时装模特协会主任委员(原
大连工业大学金州校区服装系主任、资深模特培训师):李军
北方模特学校高级指导教师:武玉萍
北方模特学校高级指导教师: 曲迪娜
北方模特学校高级指导教师 :蓝焱
课时安排:
2010年模特表演本科专业高考专业课预备培训班 :
预科班培训四周(学员可选择晚间班或周末班)
星期一至星期五(晚间班),晚18:00-20:00。入学时间: 10月15日。
周六周日(周末班),上午9点--11点,下午1点--4点。入学时间:10月17日
2010年模特表演本科专业高考专业课考前推介班(含考生报考指导、院校推介):
考前推介培训四周(全日制),上课时间:2009年11月30日--12月27日。
上课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星期日 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6:30,星期五 晚18:00-20:00。特别提示:★报考高等院校模特表演本科专业考生须知
(一)高考专业课考试内容:
1、量体:测量身高、体重、三围尺寸、肩宽、体差等;
2、模特技巧:模特步态、造型、乐感等;
3、自选舞蹈以及其它专长展示;
(二)高校录取方式:
完成北方模特学校高考培训后,考生应在北方模特学校专业老师的指导下,有选择的参加各高等院校模特表演本科专业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取得所报高等院校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通知书,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文化课招生考试,填报择校志愿,其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本人户籍所在省(市)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后(各省(市)在180分-320分之间不等,请参考2008、2009年户籍所在省(市)艺术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部分条件特别优秀考生不受此限制,自主招生艺术院校不受此限制),各高等院校将根据考生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模特表演专业就业方向:
服装表演专业机构、服装教育、时尚传媒、影视表演、形象设计等时尚机构;模特师资、服装表演编导、模特经纪管理;服装公司、服装企业的设计师或营销管理人才等。
★目前开设模特表演本科专业的高等院校(部分)
北京服装学院、
北京舞蹈学院、
中华女子学院、
北京城市学院、
东华大学、
复旦大学、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天津工业大学、
天津师范大学、
天津科技大学、
黑龙江大学、
东北农业大学、
哈尔滨师范大学、
齐齐哈尔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沈阳师范大学、
东北电力大学、大连工业大学、沈阳航空工业学院、
吉林艺术学院、
东北大学大连艺术学院、
山东体育学院、
青岛理工大学、
青岛大学、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山东艺术学院、
河北科技大学、郑州
美术学院、郑州轻工业学院、
中原工学院、
湖北美术学院、
江汉大学、武汉科技学院、
湖南师范大学、
广东海洋大学、
广东工业大学、
广州体育学院、
华南农业大学、
惠州学院、
华南理工大学、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南通大学、
南京艺术学院、
苏州大学、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
江南大学、
浙江理工大学、
温州大学、
闽江学院、
厦门理工学院、
西安工程大学、
西安美术学院、
内蒙古大学、江西科技师范学院、赣南师范学院、
南昌航空大学、
南昌大学、
云南艺术学院、
四川师范大学、
成都理工大学报名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长江街59号(北行国美电器大厦8层)
咨询热线:024-86297729 86297988
农民工子女在沈阳市上学可以申请阳光工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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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只有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也就是说,对参加高考农民工子女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政策,而不是小学或中学阶段。
教育部关于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意见教学[201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确保高校招生公平公正,现就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认识
高校招生关系广大考生和家庭的切身利益、关系社会和谐稳定。高校招生实施
“阳光工程”以来,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等学校通过完善规章制度、加强信息公开、严格监督管理、不断优化服务,切实维护了高校招生工作的
公平公正。然而,当前社会诚信体系尚不健全、招生考试环境依然严峻,管理工作还存在监督缺位、信息公开方式不规范和内容不充实等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各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等学校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以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为重点,加强领导,周密设计,统筹兼顾,系统推进,建立健全严格规范的招生管理体系、公开透明的招生运行体系、严明有力的监督保障体系和方便快捷的考生服务体系。
二、进一步完善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等学校要进一步细化、规范和完善报名、考试及录取等阶段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及监督保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合法、完整、准确、规范、及时和安全。
1.扩大信息公开范围,规范信息公开内容。以招生信息“六公开”为基础,在确保
信息安全和考生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前提下,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公示的受众群体及影响范围,细化各关键节点的公示流程,规范信息公开公示的内容表述,增加招生预警宣传内容,完善咨询服务内容.
2.创新信息公开形式,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完善国家、省市、学校三级“阳
光高考”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的功能,提高其权威性、安全性和快捷性。积极协调地方宣传部门和重要新闻媒体,在充分发挥报刊、电视、广播等传统大众传媒正面
引导作用的同时,积极运用互联网、手机等普及性强的新兴媒介为考生提供便捷服务。
3.主动强化社会监督,增强信息公开实效,公开信访举报受理渠道、程序、时间,完善快速处理机制。延长信息公示时间,发挥基层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信息公示的效力。建立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机制,对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的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和通报。
三、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诚信体系建设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积极探索构建集正面教育、制度约束、违规处罚为一体的高校招生诚信体系,逐步完善诚信承诺、审核公示、档案管理、违规惩处等四项工作机制。
1.完善诚信承诺机制。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政策宣讲,教育和引导考生诚实守信。如实填报相关个人信息及材料;要求工作人员遵照规定诚信施考、规范招生。通过签定诚信承诺书等方式,明确要求考生和工作人员信守承诺,约束各种不诚信行为或企图。
2.完善审核公示机制。拟享受高考加分及参加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的考生,须
向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交申请材料。中学应向招生考试机构如实提供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成绩和综合素质写实及过程性评价,协助招生考试机构核对该校考生报名基本
信息,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密切协同有关部门。各尽其职,规范程序,完善制度,严格审核考生报名资格、身份等重要特征信息,并按有关规定公示考生必要信息。
3.完善档案管理机制。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各高等学校要为考生和工作人员
建立高校招生诚信档案。诚信档案是高校招生诚信体系的重要载体,应客观、准确地反映考生和工作人员在招生考试全过程中的诚信表现,其不诚信行为及突出诚信
行为均应客观、翔实地记入诚信档案,供高校录取考生、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高等学校考核评价工作时参考;可向社会及用人单位提供相关人员的诚信状况查询。
4.完善违规惩处机制。高校可在其招生章程中对录取考生提出诚信要求,据此决定是否录取诚信档案中记录有不诚信行为的考生。对于工作人员的不诚信行为,属违规违纪范畴的,依照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进一步提高招生考试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等学校要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提高科学管理水平,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以考生为本,细化工作流程,创新工作方式,加大服务力度,及时、妥善解决考生合理诉求,进一步提高考生和社会对高校招生工作的满意度。
1.加强招生考试管理。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等学校要按
照教育规划纲要有关要求,系统梳理和规范现行招生考试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涵盖招生考试工作的组织、流程、职责、标准、考核、奖惩及宣传、服务、仲裁、接
访,问责等内容的工作制度体系,重点解决好当前招生考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2.提升招生考试服务。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并加强基层招生考试队
伍建设,建设一支法律意识强、服务意识强、业务素质强的招生考试队伍。积极创造条件,为伤残、家庭经济困难、信息不畅地区及其他特殊困难考生群体提供更加
人性化的政策公告、救济等服务,避免考生因家庭经济困难或信息不畅等失去升学机会。
3.创新争议解决模式。鼓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等学校根据本地该校实际,进一步完善申诉受理和争议仲裁办法,积极吸纳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仲裁机构或人员参与相关争议解决工作,及时调查、处理、仲裁、答复考生合理申诉,有效化解招生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矛盾。
请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速将本意见转发至本地区所有高等学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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