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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3加2政策什么时候开始实行](/draw/thumb/368939/1a398050cfb33d1e6f8574418893b1b3.png)
高考改革体制
1977-2007,高考改革焦点回眸
北京教育考试院副院长 臧铁军
两代人分享“高考”的喜悦。CFP供图
1977年夏,刚复出不久的邓小平同志召集知识界人士群策群言,做出恢复高考的历史决定。如今,距离那个非同寻常的夏天已经过去了整整30年。从那时起,高考和高考改革始终处于社会关注的焦点。
考试技术改革从传统考试到现代教育测量
20世纪80年代初,针对高考传统的命题方法和考试方式的缺陷,考试研究的学者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经过调查与论证,提出以现代教育测量理论为指导,吸收标准化考试的理论和经验进行高考改革。
1985年,高考标准化改革由广东省率先试验,当年进行
英语、数学两科的标准化考试试点。到1988年,这项改革试验扩大到语文、数学、英语、物理、
化学5个学科,英语科则扩大到全国17个省(区),涉及100万考生。经过由点到面的改革实践,1989年,原国家教委决定标准化考试在全国推行。
高考标准化的全过程包括:命题标准化、考务管理标准化、试卷评阅标准化、分数的解释和使用标准化。这一改革加强了高考命题的科学性和可控性,减少了考试误差。
在高考走向标准化考试的过程中,我国首次进行了大范围内认知领域的目标分类研究,高考的各个学科逐步建立了认知领域的考试层次目标,对于知识和能力的关系等问题进行了实证性的研究和深入的讨论,这为后来高考命题从知识立意到能力立意的转变奠定了理论基础。
标准化考试的实施实现了在命题过程中对各种指标的预估和把握,并在考后进行统计分析。由于在《考试说明》中对各种指标进行相应的解释和说明,广大中学教师逐步熟悉了表征试卷和试题质量的指标,对于科学掌握测试方法,评估和改进教学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高考标准化的改革还包括对各种题型功能和试卷题型比例等多方面问题的实证性研究,规范和稳定了试卷的形式,把光学符号阅读器、计算机等先进技术引入高考评分,使客观题的阅卷快速准确,主观题的评分误差也得到了有效控制,较好地体现了考试的公平性。
如果把今天的高考试卷和20年前的试卷放在一起比较,试题和试卷结构的巨大变化和差异显而易见,而这背后蕴含的实质,是考试理念、命题指导思想和考试科学方法的变化。
高考标准化改革的理论和实践研究在我国考试科学发展道路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为我国高考后20年的改革打下了良好的理论和实践基础。
高考科目改革从“文6理7”到“3+X”
上个世纪80年代,由于一些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对考试结果使用不当,高考升学率成为评估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唯一依据,片面追求升学率现象突出,一些学生偏科严重,高考客观上承担了对高中教育教学有偏颇导向的责任。
为了抑制教学中这种不正常现象,经过多方论证,80年代后期,原国家教委决定建立高中毕业会考制度。高中毕业会考设计的初衷,是水平考试和选拔考试各司其职,让会考承担起评价学生和学校的任务,以此平衡高考指挥棒的巨大力量。
普通高中毕业会考1988年在上海、浙江试点。1989年7月,原国家教委决定在全国试行高中会考制度,并在会考的基础上改革高考招生制度。1991年,湖南、云南、海南三省进行在高中会考基础上减少高考科目的改革;1995年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实行了会考后的高考“3+2”科目组设置方案,即语、数、英三科为必考科目,文史类加考政、史;理工类加考理、化,每科满分原始分150分。
在此之前,高考一直采用文科考6科,理科考7科的形式,只有在高中会考的基础上进行改革,高考才能走出由统一高考制度固化下来的科目组合模式。实践证明,这一改革有利于普通高中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提高教学质量,有利于普通高等学校选拔录取新生。
在“3+2”高考科目改革8年后,1999年广东省率先探索“3+X”高考科目改革方案。语文、数学、外语三门为必考科目,“X”是在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选择1-2科。此后,各省陆续实施的“3+X”科目方案是“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少部分省市实施的是“3+大综合(或)+1”方案。
综合测试引入“X”,凸显了综合能力测试因素。命题以能力测试为主导,增加能力型和应用性题目,考查学生相关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3+X”改革中,各省先后增加了英语听力测试项目,引导英语教学重视听说,不能再教“哑巴英语”。
“3+X”科目改革的实施,在客观上改变了以往全国一张试卷、一种高考模式的状态,多样化的高考模式初露端倪。这一改革对考试内容改革起到了前所未有的推动作用。
目前,新一轮课程改革正在各地进行,广东省等四个省(自治区)于2007年开始实施课程改革后的新高考方案。新一轮高考改革逐步在各省展开,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将随之得到进一步推进。
招生方式改革从“保送生”到“自主招生”
在人们的印象中,高考改革似乎始终未能触及“大一统”的格局。事实上,恢复高考后的30年间,对统一考试、统一招生方式的改革探索始终没有停止过。
1984年,我国开始保送生的试点。1985年,原国家教委决定在
北京大学等43所高等学校扩大试点。“保送生”,即由中学推荐,高等学校考核同意,免予参加高考,直接进入高校学习的学生。1988年,原国家教委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的暂行规定》,标志着保送生制度成为我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20世纪90年代初,保送生计划人数曾一度扩大。但保送过程中出现了中学为了提高名牌大学的升学率,“推良不推优”的倾向,出现了学生在申报材料中作假、干部和教师子女保送比例过高的现象,同时也出现了高校为争抢生源而干扰中学正常教学秩序的情况,1998年国家在5省市试行保送生综合能力测试。1999年教育部规定,全国所有保送生都必须参加综合能力测试。此后,教育部又下发文件从程序上完善保送工作,规定考生的报名权、中学的推荐权、高校的录取权和教委的审批权“四权分离”。
2001年教育部决定按照“压缩规模,严格标准,严格管理”的原则,将每年大约20000人左右的保送生规模压缩至5000人。同时教育部对招收保送生的条件进行了调整,扩大了招收保送生的高校范围,把保送条件中的“软”条件,都变成了“硬性指标”。
与保送生具有类似性质的改革是高等学校自主招生制度的探索。在连续两年多所学校试点的基础上,2003年教育部在北大、清华等22所著名高校扩大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高校在自主考试与面试的基础上进行初选,入选考生参加全国统考,成绩达到学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可以由学校决定录取,招生比例为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的5%。
2006年,全国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高校扩大到53所大学。这项改革使高校有了更多的招生自主权,扩大了不拘一格选拔人才的操作空间,同时对于中学实施素质教育有着积极的导向作用。
除了对优秀学生进行的招生探索外,自主招生还在大专层次的高职院校进行了改革试验。2006年,北京和上海在多所高等职业院校试行了自主招生,采用“笔试+面试”的方法,完全由学校自主命题,由学校自主确定录取结果。这是真正意义上的自主选拔录取,录取标准完全依学校和专业的不同而不同。同年,上海交大和
复旦大学开始在更大比例上进行自主招生。
由于纸笔测验具有便于大规模施测的优势,同时有利于对人才选拔的共性问题进行测量,便于比较甄别,因此目前统一考试仍然是高考的主要形式。分省命题虽然从考试科目设置和题目内容上各不相同,但仍未能摆脱纸笔测验和区域内的“大一统”形式。只有保送生和自主招生与此不同,与统一高考形成了优势互补的呼应。应该说,进一步扩大多元化选拔、多样化录取是今后高考改革的一个方向。
招生体制改革“单轨—双轨—并轨”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高校沿袭文革前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统一招生、统一分配的体制,即所谓“统招统分”的制度。这一制度割裂了高校与用人单位之间的联系,由于招生计划常常滞后于人才需求的发展,造成一些本来就十分稀缺的大学毕业生难以学以致用。
1983年,教育部正式提出实施“定向招生,定向分配”的办法,规定一些院校,按一定比例实行面向农村、矿区等艰苦行业定向招生。这既是对国家急需人才的基础性行业的政策倾斜,也在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之间搭建了桥梁。
1984年教育部又规定:可以从参加统一高考的考生中招收少数自费生。由此打破了以往单一的计划招生体制,在高等学校保证完成指令性计划的前提下,实行辅助性的计划调节——招收委托培养和自费生,从而使不收费的国家计划招生和收费的调节计划招生双轨并存。
“双轨制”是当时针对国家建设对人才的大量需求,为加速发展高等教育提出来的。这一政策的实施,从挖掘高校的办学潜力和开辟高校经费来源两个方面促进了高等人才的培养,尤其是第一次打通了城乡集体所有制单位甚至个体企业委托高校培养人才的途径。
委托培养和自费生的录取分数必然要低于统招计划生的分数。无论“双轨制”的初衷如何和产生的正面效果怎样,收费和降分录取在形式上挂了钩,给人以“花钱买分”的感觉。事实上有人正是利用“双轨”政策,炒批件、批条子、走后门,严重破坏了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原则。
1994年,全国37所重点院校进行招生收费并轨制试点工作,逐步建立起“学生上学自己缴纳部分培养费用,毕业生多数人自主择业”的机制。1997年,高校招生全面实现并轨。至此,我国高校由国家“统招统分”改革为“双轨制”,最终实现统一标准、统一政策的并轨招生。
招生并轨,由国家包费上学变成自费上学,人们的价值取向在“双轨”过渡中发生了转变,认同了“高等教育是非义务教育”,大学毕业不包分配、自主择业的新观念,从而在招生体制改革上逐渐转向与经济体制改革中劳动人事制度的改革相适应,最终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
30年来,高考改革的可圈可点之处还有很多,如1999年开始的高校扩招,是我国提前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助推力;由统一命题到分省命题,成为高考改革在坚持统一的基础上,走向多样化的关键步骤之一;网上阅卷,从程序和技术上保证了阅卷标准的一致性;网上录取、招生“阳光工程”,使招生信息更加公开和透明,保证了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
尽管如此,一年一度的高考仍会受到方方面面的批评和指责,在某种意义上,这也是人们对高考改革所寄予的更高期待,是一种社会的文明和进步。
【“聚焦高考30年”征稿】
报纸征稿:
内容:关于高考30年的经历、感悟、记忆、收获及相关资料、图片
邮寄:北京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中国教育报《招生考试就业周刊》(邮编:100082)
邮件:zkjy@edumail.com.cn
传真:010-62236792
网站征稿:
内容:
1.恢复高考的社会意义及历史变迁:
包括30年来有关高考的重要言论、社会反响、发展变化以及您对它的个人感悟等等。
2.各省市30年来高考的改革和发展变化:
欢迎从那个阶段走过来又了解某省高考发展状况的单位或个人投稿。
3.各年代考生的社会际遇与生存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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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中生怎样考入西点军校
美国的西点军校必须要有美国的国籍才可以报考,中国人是不可以报考的,我毕业于素有亚洲西点的石家庄陆军学院,但是现在已经不招收地方高中应届毕业生了,你要是想报考军校的话我可以向你推荐一下,首先向你推荐国防科技大学(军中清华),其次是解放军
信息工程大学(军校排名第二)、再次解放军理工大学、还有空军工程大学、海军工程大学、距离上海较近的只有南京的解放军理工大学、解放军南京政治学院、解放军
国际关系学院和解放军炮兵学院四所
你如果希望有西点军校的感觉,就报考解放军炮兵学院,那里是陆军的猛虎训练营,是男儿锻炼好最佳舞台,西点和他们比起来都相形见绌,真的,是热血男儿就报那里吧!
再向你推荐一些报考军校的信息;
一、军校招收高中毕业生有关规定 报考条件:招生对象必须是参加当年普通高等
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年龄20周岁(截止当年9月1日)以下,未婚;思想
进步,品德优良,志愿从事国防事业;身体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 报名时间:一般与普通高等学校报名时间同步进行:一种是高考之前填报志愿
;第二种是高考结束之后、成绩公布之前、估分填报志愿;第三种是高考成绩公布之后
填报志愿。具体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确定,并通知
考生。 填报志愿:考生须填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
公室提供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表》。填写时注意在“提前单独录取”栏内写清所
要报考的军队院校的名称和专业。 体格检查:政审、面试合格考生方可参加身体
检查。考生体检执行军队院校现行招生体格检查标准,实行主检医师负责制。 录
取方式:军队院校招生实行提前单独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省级高校招
生办公室从政审、面试和体检合格的考生中,区分男、女生,按院校招生专业计划数的
120%投档,院校招生办公室按专业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录取对象。未被军队院
校录取的考生继续参加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军队院校招生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三
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科竞赛获奖者、有文体专长并取得相应证书者、军队干部子
女、革命烈士子女,可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 军校录取过程中,当第一志
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可扩大到第二志愿或服从调剂的上线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的
录取,仍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招生院校不得拒录非第一志愿高分考生。录取考
生时如院校指挥类专业出现生源不足,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应积极调剂生源。各招生院
校不得将招生指标调剂到其他省。 享受待遇:新生入校后,军队院校在3个月内进
行复查。经复查合格者,即取得学籍和军籍,享受部队供给制学员待遇,发放津贴费,
学习和生活费用由军队承担。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学员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
的全部课程,德、智、军、体等方面考核合格,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学位。由院校根据总政治部下达的分配计划,
统一分配到军队系统,按工作岗位,任命为军官或文职干部。毕业学员可报考本校或其
他军队院校及军队科研单位研究生,特别优秀的可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 招收无
军籍学员:从2005年开始,第二、三、四军医大学和解放军艺术学院全部招收无军籍学
员,学员在校学习期间没有军籍,但享受军队提供的相关待遇,毕业考核合格的办理入
伍提干手续并分配到军队单位工作。 与军校其他学员相比,无军籍学员的不同之
处:①学员入校时,不办理入伍手续,其户籍管理按照承训院校所在地普通高等学校在
校学生户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②考生入校经复查合格者,院校与学员本人须签订《
军队院校无军籍学员入学协议书》。③无军籍学员于毕业当年6月份,办理入伍提干手
续,入伍时间统一从当年6月30日起算,同时注销户口,家庭按有关规定享受军属待遇
。八年制医学
教育学员于第五学年结束时办理入伍提干手续。④学员在校学习期间医疗
费用按学校所在城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的有关政策执行。免交学杂费和住宿费,服装由
院校统一组织价拨,学校每年向学生发放10个月共3300元的生活补助费(寒暑假两个月
不发),其他费用自理。
二、地方高校招收国防生有关规定 国防生是指根据军队建设需要,由军队依托普
通高等院校,从参加全国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培养的青
年学生,或从低年级在校生中选拔培养的本科生和研究生。 国防生与高校其他在
校生的区别:国防生在校学习期间,享受国防奖学金,接受必要的军政基础训练,毕业
时按照协议定向分配到军队担任干部。国防生由所在高校负责管理,军队驻普通高等学
校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简称“选培办”,下同)协助做好有关工作。学习课程
安排上,与本校同专业同期入学的其他在校生相同。 报考国防生应具备的条件:
①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并达到招生院校在本地
区的录取分数线;②符合《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
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思想品德优良,志愿从事国防事业,毕业后服从组织分
配;③年龄在20周岁以下(截止当年8月31日);④身体健康,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
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毕业后拟分配到军队专业技术岗位的国防生,视力标准可
以适当降低。 志愿报考国防生的考生,对照今年的国防生招生计划,填报招收国
防生的普通高校及相关专业。具体报名时间、方法由所在省市招生办公室自行规定。
国防生录取方式:国防生录取工作由招生院校负责,选培办协助,采取远程网上录
取。政审、面试和体检均合格的考生,且统考成绩达到报考院校招生专业在招生地区的
录取提档分数线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依照考生分数从高到
低的顺序,按招生计划数的120%的数量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 填报国防生
志愿,但不具备国防生条件或未录取为国防生的考生,不影响其他志愿的正常录取。
获地区(市)以上的三好学生、学生干部、党员和特长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对符合国家规定的保送生条件且志愿从事国防事业、综合素质较高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按照国家招收保送生的办法,经政审、面试和体检合格,可免试保送为国防生。
国防生奖学金标准:国防生在校期间享受军队提供的国防奖学金,奖学金标准根据市场
物价和高校学费情况制订,由部分学杂费和生活补助费两部分构成,其中,学杂费由军
队与普通高校直接结算,生活补助费由选培办逐月发放给学生本人。目前,国防奖学金
的标准暂为5000元/年。 若如因计划限制未录取为国防生,还有机会成为国防生:
军队每年除按计划从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招收国防生外,还从与军队签订依托培养协议
的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选拔一定数量的国防生。具备国防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如考取了
与军队签约的普通高校,仍有机会成为国防生。签约的高校专门设有国防生选拔培养办
公室。 国防生毕业分配:国防生毕业时经院校和选培办综合考评合格者,按照《
国防生协议书》定向分配到军队工作。分配去向按照专业对口、人尽其才的原则合理确
定,在满足军队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兼顾本人的实际情况和意愿。国防生毕业后
,主要补充到部队专业技术岗位,部分符合指挥干部基本要求的,可补充到指挥岗位任
职。 国防生毕业到部队报到后,享受现役军官(或者文职干部)待遇,家属享受军
属待遇。在首次定职定评授军衔、评任专业技术职务以及住房分配等方面,与同期入军
校学习的毕业学员相同。根据军队有关政策规定,本科毕业生一般定为副连职(或技术
十三级)、中尉军衔(或文职八级),硕士研究生定为正连职(或技术十二级)、上尉军衔(
或文职七级),博士研究生定为正营职(或技术十级)、少校军衔(或文职六级),入伍时
间从批准之日算起。 上一页 1 2 3 附:国防生招生院校名单 北京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清华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理工
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首都医科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南开大学 天津大学 天津科技大学 河北大学 河北工业大学
河北科技大学 山西大学 中北大学 太原理工大学 内蒙古大学
辽宁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沈阳工业大学 沈阳航空工业学院 沈阳理工
大学
东北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吉林大学 长春理工大学 长春工
业大学
黑龙江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哈尔滨理工大学 燕山大学
哈尔滨工程大学 复旦大学
同济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华东政
法学院
南京大学 东南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南京理工
大学
江苏科技大学 南京邮电学院
河海大学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浙江大学 安徽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 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 安徽理工大
学
厦门大学 集美大学 南昌大学 华东交通大学 东华理工学院
南昌航空工业学院
山东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山东理工大学 聊城大学 郑州大学 河南理工大学 河南科技大学
河南大学 武汉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武汉科技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
武汉理工大学 湘潭大学 湖南大学 中南大学 长沙理工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南华大学 中山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
广西大学 桂林电子工业学院
四川大学 重庆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成都信息工程学院
西华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 西南
政法大学
云南大学 昆明理工大学 西北大学 西北交通大学 西
北工业大学
西安理工大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西安科技大学 长安大
学
兰州大学 兰州理工大学 兰州交通大学 宁夏大学 新疆大学
石河子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宁波大学 西安邮电学院 广东
工业大学
高考3加2政策什么时候开始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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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2007,
高考改革
焦点回眸
北京教育考试院副院长 臧铁军
两代人分享“高考”的喜悦。CFP供图
1977年夏,刚复出不久的
邓小平
同志召集知识界人士群策群言,做出
恢复高考
的历史决定。如今,距离那个非同寻常的夏天已经过去了整整30年。从那时起,高考和高考改革始终处于社会关注的焦点。
考试技术改革从传统考试到现代教育测量
20世纪80年代初,针对高考传统的命题方法和考试方式的缺陷,考试研究的学者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经过调查与论证,提出以现代教育测量理论为指导,吸收标准化考试的理论和经验进行高考改革。
1985年,高考标准化改革由广东省率先试验,当年进行英语、数学两科的标准化考试试点。到1988年,这项改革试验扩大到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5个学科,英语科则扩大到全国17个省(区),涉及100万考生。经过由点到面的改革实践,1989年,原国家教委决定标准化考试在全国推行。
高考标准化的全过程包括:命题标准化、考务管理标准化、试卷评阅标准化、分数的解释和使用标准化。这一改革加强了高考命题的科学性和可控性,减少了考试误差。
在高考走向标准化考试的过程中,我国首次进行了大范围内认知领域的目标分类研究,高考的各个学科逐步建立了认知领域的考试层次目标,对于知识和能力的关系等问题进行了实证性的研究和深入的讨论,这为后来高考命题从知识立意到能力立意的转变奠定了理论基础。
标准化考试的实施实现了在命题过程中对各种指标的预估和把握,并在考后进行统计分析。由于在《考试说明》中对各种指标进行相应的解释和说明,广大中学教师逐步熟悉了表征试卷和试题质量的指标,对于科学掌握测试方法,评估和改进教学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高考标准化的改革还包括对各种题型功能和试卷题型比例等多方面问题的实证性研究,规范和稳定了试卷的形式,把光学符号阅读器、计算机等先进技术引入高考评分,使客观题的阅卷快速准确,主观题的评分误差也得到了有效控制,较好地体现了考试的公平性。
如果把今天的高考试卷和20年前的试卷放在一起比较,试题和试卷结构的巨大变化和差异显而易见,而这背后蕴含的实质,是考试理念、命题指导思想和考试科学方法的变化。
高考标准化改革的理论和实践研究在我国考试科学发展道路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为我国高考后20年的改革打下了良好的理论和实践基础。
高考科目改革从“文6理7”到“3+X”
上个世纪80年代,由于一些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对考试结果使用不当,高考升学率成为评估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唯一依据,片面追求升学率现象突出,一些学生偏科严重,高考客观上承担了对高中教育教学有偏颇导向的责任。
为了抑制教学中这种不正常现象,经过多方论证,80年代后期,原国家教委决定建立高中毕业会考制度。高中毕业会考设计的初衷,是水平考试和选拔考试各司其职,让会考承担起评价学生和学校的任务,以此平衡高考指挥棒的巨大力量。
普通高中毕业会考1988年在上海、浙江试点。1989年7月,原国家教委决定在全国试行
高中会考
制度,并在会考的基础上改革高考招生制度。1991年,湖南、云南、海南三省进行在高中会考基础上减少高考科目的改革;1995年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实行了会考后的高考“3+2”科目组设置方案,即语、数、英三科为必考科目,文史类加考政、史;理工类加考理、化,每科满分原始分150分。
在此之前,高考一直采用文科考6科,理科考7科的形式,只有在高中会考的基础上进行改革,高考才能走出由
统一高考
制度固化下来的科目组合模式。实践证明,这一改革有利于普通高中全面贯彻
教育方针
、提高教学质量,有利于普通高等学校选拔录取新生。
在“3+2”高考科目改革8年后,1999年广东省率先探索“3+X”高考科目改革方案。语文、数学、外语三门为必考科目,“X”是在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选择1-2科。此后,各省陆续实施的“3+X”科目方案是“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少部分省市实施的是“3+大综合(或)+1”方案。
综合测试引入“X”,凸显了综合能力测试因素。命题以能力测试为主导,增加能力型和应用性题目,考查学生相关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3+X”改革中,各省先后增加了英语听力测试项目,引导英语教学重视听说,不能再教“哑巴英语”。
“3+X”科目改革的实施,在客观上改变了以往全国一张试卷、一种高考模式的状态,多样化的高考模式初露端倪。这一改革对考试内容改革起到了前所未有的推动作用。
目前,新一轮课程改革正在各地进行,广东省等四个省(自治区)于2007年开始实施课程改革后的新
高考方案
。新一轮高考改革逐步在各省展开,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将随之得到进一步推进。
招生方式改革从“保送生”到“
自主招生
”
在人们的印象中,高考改革似乎始终未能触及“
大一统
”的格局。事实上,恢复高考后的30年间,对统一考试、统一招生方式的改革探索始终没有停止过。
1984年,我国开始保送生的试点。1985年,原国家教委决定在北京大学等43所高等学校扩大试点。“保送生”,即由中学推荐,高等学校考核同意,免予参加高考,直接进入高校学习的学生。1988年,原国家教委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的暂行规定》,标志着保送生制度成为我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20世纪90年代初,保送生计划人数曾一度扩大。但保送过程中出现了中学为了提高名牌大学的升学率,“推良不推优”的倾向,出现了学生在申报材料中作假、干部和教师子女保送比例过高的现象,同时也出现了高校为争抢生源而干扰中学正常教学秩序的情况,1998年国家在5省市试行保送生综合能力测试。1999年教育部规定,全国所有保送生都必须参加综合能力测试。此后,教育部又下发文件从程序上完善保送工作,规定考生的报名权、中学的推荐权、高校的录取权和教委的审批权“四权分离”。
2001年教育部决定按照“压缩规模,严格标准,严格管理”的原则,将每年大约20000人左右的保送生规模压缩至5000人。同时教育部对招收保送生的条件进行了调整,扩大了招收保送生的高校范围,把保送条件中的“软”条件,都变成了“硬性指标”。
与保送生具有类似性质的改革是高等学校自主招生制度的探索。在连续两年多所学校试点的基础上,2003年教育部在北大、清华等22所著名高校扩大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高校在自主考试与面试的基础上进行初选,入选考生参加全国统考,成绩达到学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可以由学校决定录取,招生比例为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的5%。
2006年,全国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高校扩大到53所大学。这项改革使高校有了更多的招生自主权,扩大了不拘一格选拔人才的操作空间,同时对于中学实施
素质教育
有着积极的导向作用。
除了对优秀学生进行的招生探索外,自主招生还在大专层次的高职院校进行了改革试验。2006年,北京和上海在多所
高等职业院校
试行了自主招生,采用“笔试+面试”的方法,完全由学校自主命题,由学校自主确定录取结果。这是真正意义上的自主选拔录取,录取标准完全依学校和专业的不同而不同。同年,上海交大和
复旦大学
开始在更大比例上进行自主招生。
由于纸笔测验具有便于大规模施测的优势,同时有利于对人才选拔的共性问题进行测量,便于比较甄别,因此目前统一考试仍然是高考的主要形式。分省命题虽然从考试科目设置和题目内容上各不相同,但仍未能摆脱纸笔测验和区域内的“大一统”形式。只有保送生和自主招生与此不同,与统一高考形成了优势互补的呼应。应该说,进一步扩大多元化选拔、多样化录取是今后高考改革的一个方向。
招生体制改革“单轨—双轨—并轨”
改革开放
初期,我国高校沿袭
文革
前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统一招生、统一分配的体制,即所谓“统招统分”的制度。这一制度割裂了高校与用人单位之间的联系,由于招生计划常常滞后于人才需求的发展,造成一些本来就十分稀缺的大学毕业生难以学以致用。
1983年,教育部正式提出实施“定向招生,定向分配”的办法,规定一些院校,按一定比例实行面向农村、矿区等艰苦行业定向招生。这既是对国家急需人才的基础性行业的政策倾斜,也在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之间搭建了桥梁。
1984年教育部又规定:可以从参加统一高考的考生中招收少数自费生。由此打破了以往单一的计划招生体制,在高等学校保证完成指令性计划的前提下,实行辅助性的计划调节——招收委托培养和自费生,从而使不收费的国家计划招生和收费的调节计划招生双轨并存。
“双轨制”是当时针对国家建设对人才的大量需求,为加速发展高等教育提出来的。这一政策的实施,从挖掘高校的办学潜力和开辟高校经费来源两个方面促进了高等人才的培养,尤其是第一次打通了城乡集体所有制单位甚至个体企业委托高校培养人才的途径。
委托培养和自费生的录取分数必然要低于统招计划生的分数。无论“双轨制”的初衷如何和产生的正面效果怎样,收费和降分录取在形式上挂了钩,给人以“花钱买分”的感觉。事实上有人正是利用“双轨”政策,炒批件、批条子、走后门,严重破坏了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原则。
1994年,全国37所重点院校进行招生收费并轨制试点工作,逐步建立起“学生上学自己缴纳部分培养费用,毕业生多数人自主择业”的机制。1997年,高校招生全面实现并轨。至此,我国高校由国家“统招统分”改革为“双轨制”,最终实现统一标准、统一政策的并轨招生。
招生并轨,由国家包费上学变成自费上学,人们的价值取向在“双轨”过渡中发生了转变,认同了“高等教育是非义务教育”,大学毕业不包分配、自主择业的新观念,从而在招生体制改革上逐渐转向与经济体制改革中劳动人事制度的改革相适应,最终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
30年来,高考改革的可圈可点之处还有很多,如1999年开始的高校扩招,是我国提前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助推力;由统一命题到分省命题,成为高考改革在坚持统一的基础上,走向多样化的关键步骤之一;网上阅卷,从程序和技术上保证了阅卷标准的一致性;网上录取、招生“阳光工程”,使招生信息更加公开和透明,保证了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
尽管如此,一年一度的高考仍会受到方方面面的批评和指责,在某种意义上,这也是人们对高考改革所寄予的更高期待,是一种社会的文明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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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1.恢复高考的社会意义及历史变迁:
包括30年来有关高考的重要言论、社会反响、发展变化以及您对它的个人感悟等等。
2.各省市30年来高考的改革和发展变化:
欢迎从那个阶段走过来又了解某省高考发展状况的单位或个人投稿。
3.各年代考生的社会际遇与生存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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