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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大连高考加分政策 大连理工大学招生章程

2024-12-14 19:49:27 | 大学科目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工科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21010141隶属于:教育部
今天大学科目网小编整理了今年大连高考加分政策 大连理工大学招生章程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一起来看下吧。

本文目录一览:

今年大连高考加分政策 大连理工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大连理工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大连 理工 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大连理工大学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大连理工大学本科招生 工作 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只适用于大连理工大学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中文名称为大连理工大学,英文译名为Dali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上级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层次为本科及以上,办学类型为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条  学校成立于1949年4月,1960年被确定为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1986年设立 研究生 院。2012年12月教育部正式批准大连理工大学建设盘锦校区,该校区依照“统筹规划、错位发展、坚持标准、创新模式”的指导思想建设,与主校区(含大连开发区校区,以下同)同标准、同档次、同水平办学。2017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大连理工大学入选 世界一流大学 A类建设高校;2022年2月,入选国家第二轮“ 双一流 ”建设高校名单。

第四条  大连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分为主校区和盘锦校区两部分,两个校区分别有独立的招生院校代码,招生时分别录取,考生 填报志愿 时应分别填报。主校区注册地址为 辽宁 省大连市凌工路2号,招生院校代码为10141;盘锦校区注册地址为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大工路2号,招生院校代码为19141。两个校区颁发相同的大连理工大学 毕业 证书 和学位证 书 。

第五条  大连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六条  大连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其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大连理工大学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设立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委员会,吸纳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参加,充分发挥其在民主监督和管理方面的作用。

第八条  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招生宣传工作组,负责学校在各省区的招生宣传和咨询。

第十条  大连理工大学纪委对招生工作重点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大连理工大学依据国家相关方针政策,在教育部的统筹安排下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人才的需要和学校办学条件,遵循公平性、科学性、稳定性、灵活性的原则,结合学校近年来各地生源质量和 毕业生 就业 等情况,兼顾地区平衡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的编制方案。2022年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份”)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向社会公布。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二条  大连理工大学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在各省级招办统一组织下,遵照“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

第十三条  实行“ 平行志愿 ”的省份(批次),调档比例根据生源情况确定,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对生源质量好的省份(批次)可适当提高调档比例。凡进入调档线的考生,在德、体条件合格且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均予以录取。对于未足额完成招生计划的省份(批次),将由省级招办统一进行征集 志愿 ,如征集志愿后仍不能完成计划,则将剩余计划撤回并调剂至其他生源充足省份(批次)。

第十四条  实行“顺序志愿”的批次和 内蒙古 自治区,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学校在同批次控制 分数线 以上,坚持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大连理工大学考生的原则,当第一志愿报考人数超出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不招收第二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报考人数不足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可以接收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

第十五条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普通类本科在提档及专业录取时原则上均认可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制订的有关全国性加(降)分政策,且分值不超过20分。所有 高考 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六条  根据在各省份(批次)公布的招生计划(不含 艺术 类专业),我校专业(类)录取时以考生的投档成绩进行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即在德、体条件合格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高分学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理工类专业优先录取“数学”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外语”“语文”成绩高者优先;文史类专业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外语”“数学”成绩高者优先。

第十七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相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其他各省份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第十八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和各省份制定的有关政策招收少数 民族 预科班、内地 西藏 班和内地 新疆 高中班学生。

第十九条  大连理工大学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大连理工大学-立命馆大学国际信息与软件学院、大连理工大学白俄罗斯国立大学联合学院、大连理工大学莱斯特国际学院,相关招生专业与普通类专业将分别单独代码招生,具体情况以各省公布为准。

第二十条  大连理工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大连理工大学-加州大学欧文分校联合项目,招生专业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与大连理工大学白俄罗斯国立大学联合学院相关专业统一代码招生,具体情况以各省公布为准。

第二十一条  关于保送生、 强基计划 、高校专项计划(大连理工大学“筑梦计划”)、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专业、港澳台侨等特殊类招生事宜,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大连理工大学招生网公布的2022年相关类别招生简章执行。盘锦校区运动训练专业招生事宜按照《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22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执行。

第二十三条  主校区的英语【含英语、翻译】、日语专业和盘锦校区的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报考上述专业的考生,如所在省级招生 考试 机构组织外语口试,考生须参加且成绩合格。 语言 强化类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开发区校区和盘锦校区相关专业因教学特点和要求,非英语语种考生应慎重报考。大连理工大学莱斯特国际学院和大连理工大学-加州大学欧文分校联合项目大部分课程使用全英文教学和考核,英语水平低的考生应慎重报考。

第二十四条  建筑类专业的 学习 需要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如无美术基础的考生应慎重报考。

第二十五条  按照 强基计划 、艺术类专业、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外国语中学推荐录取的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保送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学习。

第四章  入学报到及复查

第二十六条  主校区的软件学院、微电子学院、大连理工大学-立命馆大学国际信息与软件学院相关专业办学地点在大连市金普新区,学生到大连市金普新区图强路321号报到;其他学部(学院)专业的学生到大连市凌工路2号报到。被盘锦校区(含大连理工大学莱斯特国际学院)录取的学生,到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大工路2号报到。

第二十七条  新生 入学后三个月内,我校根据录取有关要求对其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检,入学体检不合格者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在体检(包括高考体检和入学复检)中弄虚作假者,取消学籍;专业受限者将进行专业调整。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并将重点对享受高考加分照顾的新生、通过有关专项计划录取的农村和贫困地区新生进行资格复核,对艺术类专业、运动训练专业、高水平运动队等录取新生开展入学专业复测。对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及未按规定公示有关资格身份或存在其他违规行为的新生,一律取消学籍,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第五章 毕业证书及收、退费

第二十九条  凡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培养计划规定的所有学分,准予毕业并颁发大连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大连理工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所规定条件者,颁发大连理工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十条  学校遵循属地原则,以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标准收取 学费 和住宿费,相关具体收费标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

第三十一条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将依据《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退剩余学费。

第六章 激励保障机制

第三十二条  学校已建立起强劲而完善的促进学生综合素质提高和健康个性发展的激励机制及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保障机制。在激励机制中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国内外团体以及个人捐赠设立的社会专项奖学金;在保障机制中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以及国家、学校和社会爱心团体及个人设立的助学金。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则我校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三十四条  有关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招生详细资讯,可电话咨询或登录招生网站查阅(咨询电话:0411-84708375,网址: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今年大连高考加分政策 大连理工大学招生章程

2024年各省高考状元盘点

本文仅为娱乐消遣,旨在鼓励优秀学子并为高中学子提供积极向上的动力,学习真知,成为社会和自我价值的创造者。

本内容由非官方民间人士提供,不涉及任何违规炒作行为。宪法赋予言论自由权利,只要不损害他人,不应轻易限制。

我们反对唯分数论,成绩的成功只是一生成功的一小部分,人生有多种成功方式。

表扬成绩优异的学子,并不与素质教育相悖,成绩差异源于学习能力与习惯,表扬优秀学生正当其时,也能激发正能量。

学生通过努力获得的成绩理应获得外界的掌声和鼓励,如同奥运冠军,学生应受到赞扬,理所当然。

理性看待学霸,给予表扬、赞誉,是合理和应当的,但应避免过度宣扬和功利化教育。

避免嫉妒心态看待他人优异成绩,以平常心学习,汲取积极向上的精神。

反对无效内卷,适度竞争可以激发社会活力,恶性竞争则产生负面影响。

文中所有资料均源于网络,不存在侵犯隐私行为。信息由网友分享,真假自辩,无恶意倾向。如有错误,敬请指正。

新高考地区的高考成绩为赋分后的总分,“3+3”地区六门选科赋分(浙江为七门选科),"3+1+2"地区化生政地四科赋分。

新高考地区的“裸分”指赋分后不含政策加分的成绩,赋分前的成绩称为“原始分”。

持续更新!

内蒙古(3+小综合)

内蒙古师大附中刘霁霄以719分成为内蒙古理科状元,其中各科成绩优异。他被清华大学新雅书院录取。

鄂尔多斯一中吕卓元以719分成为内蒙古理科状元,成绩同样出色。她被清华大学理科实验班(生化类)录取。

包头九中张妍和鄂尔多斯一中高子越分别以649分成为内蒙古的文科状元。

宁夏(3+小综合)

银川一中海天越以691分成为宁夏理科状元,各科成绩突出。她被清华大学录取。

银川二中邵睿思以662分成为宁夏文科状元,成绩同样优秀,被北京大学录取。

四川(3+小综合)

北川中学母翰尧以722分成为四川理科状元,总分高居榜首,被清华大学新雅书院录取。

成都七中戴思宇以715分成为四川理科状元,裸分最高,被清华大学新雅书院录取。

宜宾一中彭绍洋和成都七中罗岩熙分别以664分和657分成为四川文科状元,均被北京大学录取。

陕西(3+小综合)

西安高新一中赵泽同以724分成为陕西理科状元,被清华大学交叉信息研究院录取。

西安高新一中刘宇轩以673分成为陕西文科状元,被北京大学录取。

青海(3+小综合)

青海油田一中某同学以689分成为青海理科状元,被清华大学录取。

湟川中学成松秦以681分成为青海文科状元,被清华大学新雅书院录取。

西藏(3+小综合)

成都七中八一学校曾若天以714分成为西藏汉文班理科状元,被清华大学录取。

藏文班理科状元、汉文班文科状元、藏文班文科状元信息不详。

注释:成都七中八一学校合规解决军区干部子弟教育问题,曾若天并非高考移民。

云南(3+小综合)

云南师大附中罗万成以731分成为云南理科状元,被北京大学录取。

云南师大附中梁震以702分成为云南文科状元,被北京大学录取。

山西(3+小综合)

忻州一中刘霆煦以710分成为山西理科状元,被北京大学元培学院录取。

晋城一中牛程乐以668分成为山西文科状元,被北京大学元培学院录取。

新疆(3+小综合)

乌鲁木齐一中俞伯凯以701分成为新疆普通类理科状元,被清华大学录取。

乌鲁木齐一中某同学以641分成为新疆普通类文科状元,被北京大学录取。

新疆单列类理科状元、文科状元信息不详。

辽宁(3+1+2)

辽宁省实验中学赵彦合以718分成为辽宁物理类状元,被清华大学录取。

大连育明高中李欢笙以718分成为辽宁物理类状元,被北京大学录取。

营口高中高孟芳菲以688分成为辽宁历史类状元,被北京大学录取。

贵州(3+1+2)

锦屏中学吴宗沁以715分成为贵州物理类总分状元,被清华大学录取。

兴义八中严宗列以713分成为贵州物理类裸分状元,被清华大学录取。

贵阳一中胡思成以708分成为贵州物理类裸分状元,选考物理、化学、生物。

遵义南白中学程则灵以687分成为贵州历史类状元。

吉林(3+1+2)

东北师大附中牛煦以718分成为吉林物理类状元,被北京大学元培学院录取。

东北师大附中张书瑜以702分成为吉林历史类状元,被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录取。

甘肃(3+1+2)

武威一中马俊贤以702分成为甘肃物理类状元,被清华大学录取。

北师大庆阳实验学校李明晓以677分成为甘肃历史类状元,原为陇东中学学生,后借读。

黑龙江(3+1+2)

哈尔滨德强高中孙柏以731分成为黑龙江物理类状元,被北京大学物理学院录取。

佳木斯一中王洛涵以691分成为黑龙江历史类状元。

牡丹江一中王一诺以691分成为黑龙江历史类状元。

广西(3+1+2)

百色高中孙伟翔以707分成为广西物理类总分状元,被清华大学计算机类录取。

武鸣高中朱昭霖以702分成为广西物理类裸分状元,被清华大学录取。

河池高中莫书菲以698分成为广西历史类总分状元。

柳州高中邓迪文以696分成为广西历史类裸分状元,被北京大学法学院录取。

重庆(3+1+2)

重庆一中、巴蜀中学分别传出成为重庆物理类、历史类状元的传闻。

海南(3+3)

海口一中庄坚以900分成为海南高考状元,被清华大学录取。

海口中学连孝彬以900分成为海南高考状元,被清华大学录取。

海南中学胡浩然以900分成为海南高考状元,被清华大学录取。

河南(3+小综合)

林州一中原泽宇以721分成为河南理科状元,被清华大学计算机类录取。

信阳高中潘钰鑫以687分成为河南文科状元,被北京大学录取。

福建(3+1+2)

厦门一中王欣语以719分成为福建物理类状元,被北京大学元培学院录取。

厦门英才学校方培儒以679分成为福建历史类状元,为往届生,复读时选考科目调整,被北京大学元培学院录取。

厦门外国语学校康恺以679分成为福建历史类状元,选考历史、生物、政治,被清华大学录取。

江苏(3+1+2)

江苏省华罗庚中学陈诺以713分成为江苏物理类状元,被北京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录取。

宿迁中学王小涵以686分成为江苏历史类状元,被北京大学录取。

河北(3+1+2)

衡水滏阳中学张杨景琪以710分成为河北物理类状元,被清华大学录取。

石家庄精英中学钟一博以710分成为河北物理类状元,被清华大学录取。

石家庄二中实验学校郭奕彤以694分成为河北历史类状元,被清华大学录取。

湖北(3+1+2)

襄阳五中叶涛鸣以708分成为湖北物理类状元,被北京大学计算机类录取。

武汉三中张煜东以708分成为湖北物理类状元,被清华大学录取。

恩施高中聂子楠以708分成为湖北物理类总分状元,被清华大学录取。

襄阳五中李慕凡以680分成为湖北历史类状元,被北京大学录取。

江西(3+1+2)

江科附中乐文韬以694分成为江西物理类状元,被清华大学电子信息类录取。

江科附中张扬以684分成为江西历史类状元,被清华大学录取。

安徽(3+1+2)

合肥一中贾文卓以715分成为安徽物理类状元,被清华大学录取。

合肥一六八中学张卓唯以700分成为安徽历史类状元,被北京大学元培学院录取。

湖南(3+1+2)

永州四中林哲锋以720分成为湖南物理类状元,被北京大学录取。

长郡中学王雪睿以682分成为湖南历史类状元,被北京大学录取。

广东(3+1+2)

化州一中附属实验学校赖冠熹以706分成为广东物理类状元,被清华大学录取。

广东实验中学刘宇宸以706分成为广东物理类状元。

湛江一中宋伟帆以695分成为广东历史类状元,选考历史、化学、生物,被北京大学录取。

浙江(3+3)

宁波镇海中学蛟川书院王奕文以726分成为浙江高考状元,被北京大学元培学院录取,同时是温州中考状元。

山东(3+3)

肥城一中于坤源以712分成为山东高考状元,被清华大学新雅书院录取。

北京(3+3)

清华附中某同学成为北京高考状元的传闻。

天津(3+3)

天津南开中学杨策以713分成为天津高考状元,被清华大学计算机类录取。

上海(3+3)

华东师大二附中沈宜文以634分成为上海高考状元,被清华大学电子信息类录取。

大连民族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

1
学校基本信息
1.学校名称:大连民族大学(DalianMinzuUniversity)
2.国标代码:12026
3.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简称国家民委)
4.学校地址:
开发区校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路18号
金石滩校区:大连金石滩旅游度假区金石路31号

2
招生计划
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港澳台地区招生。
(一)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为5142人,其中本科生4770人,少数民族预科生372人。
(二)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华侨、港澳台地区招生资格的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单列,具体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三)学校根据教育部和国家民委有关规定和程序,结合学校办学实际情况和历年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制定当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请国家民委和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
(四)学校按教育部与国家民委的核定数预留不超过总数1%的计划,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及末位同分等问题。
(五)贵州省铜仁市订单定向招生计划,面向贵州省招收考生,具体要求以当地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被我校铜仁市订单定向计划录取的考生,必须在入学前与学校、当地相应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对未签协议的已录取学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录取到订单定向专业的考生,入学以后不得申请转专业或转学,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毕业时由当地负责就业安置。
(六)武陵山片区少数民族预科生定向招生计划只招收武陵山片区(贵州省籍)有预科志愿的少数民族考生;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少数民族预科生定向招生计划只招收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籍有预科志愿的少数民族考生。
(七)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直辖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对实行高考改革采取“3+1+2”模式的省份,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3
录取原则
(一)学校在提档及专业录取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对同一名考生的所有加分项目,只认可其中最高一项加分,且分值不超过20分。
(二)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三)普通类本科专业录取时,以考生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及确定专业:
1.内蒙古自治区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总数1:1投档(含末位同分),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录取。
2.高考改革试点省(直辖市)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录取,考生填报志愿须符合选考科目范围。
⑴浙江省、山东省、辽宁省、河北省、重庆市按招生计划1:1“专业+学校”平行志愿录取;
⑵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海南省、广东省、湖南省、湖北省、福建省、江苏省按照院校专业组投档结果进行专业组内的专业录取,专业调剂只在专业组内进行,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纪实报告内容将作为专业调剂录取的参考。
3.其余省(自治区、直辖市)进档考生,依投档成绩按“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
4.进档考生同分时,按照单科成绩或单科成绩之和排序录取:
⑴分文理类和“3+1+2”模式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史类(历史学科类)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排序;理工类(物理学科类)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排序;
⑵不分文理类和学科类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和、语文数学成绩总和、语文成绩排序录取。
5.少数民族预科只招收有预科志愿的少数民族考生,依据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政策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招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7.英语、日语、朝鲜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会计学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汉语国际教育专业主干专业课主要采用英语授课,非英语考生慎报。
8.考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进校后全部复检。
9.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第一类:美术与设计类专业
⑴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高考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⑵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合格的情况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生源情况控制在艺术类专业所有计划的100%比例范围内,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按考生投档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即优先满足高分学生的专业志愿。
⑶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批次,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综合成绩折算方式和投档规则作为专业录取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采取其他投档方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批次按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60%+专业课成绩×40%作为专业录取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⑷内蒙古自治区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总数1:1投档(含末位同分),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录取。
⑸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照单科成绩或单科成绩之和排序录取:
①分文理类和“3+1+2”模式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史类(历史学科类)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排序;理工类(物理学科类)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排序;
②不分文理类和学科类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和、语文数学成绩总和、语文成绩排序录取。
第二类: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
⑴考生专业统考(校级联考)成绩须达到高考所在省(自治区)艺术类专业统考(校级联考)本科合格线,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⑵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合格的情况下,各省根据生源情况控制在专业计划的100%比例范围内,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按考生投档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⑶对使用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按所在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认定的投档成绩,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使用顺序志愿(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按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40%+专业课成绩×60%,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⑷对实行高考改革采取“3+1+2”模式的省(直辖市),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我校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不限选考科目。
⑸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按文化课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照单科成绩或单科成绩之和排序录取:
①分文理类和“3+1+2”模式的省(直辖市),艺术文或历史学科类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排序;艺术理或物理学科类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排序。
②不分文理类和学科类省(自治区)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和、语文数学成绩总和、语文成绩排序录取。
⑹学校认可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省统考(校级联考)省(自治区)考生报考身体条件认定结果。
4
招生专业设置和学费标准

注:
①各专业学年学费标准最终依据上级部门最新批文执行。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根据实际在校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②每学年住宿费:四人间1200元/生,六人间1000元/生。
③各专业办学校区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学校招生计划,办学校区调整根据学校事业发展情况而定。
5
领导机构、监督及新生复查
(一)大连民族大学招生工作将在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管理、规范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受理对学校招生工作中涉嫌违规违纪或失职失责等问题的举报。
(三)学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6
毕业证、学位证
本科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大连民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7
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措施
学校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恪守“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庄严承诺,建立起国家资助、学校奖助、社会捐助、学生自助“四位一体”的发展型资助体系,当奖则奖,应助尽助,资助工作被教育部评为首批38所“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
(一)奖学金: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综合奖学金、学校单项奖学金、多种社会奖学金等。
(二)助学贷款:学生可根据情况选择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三)助学金: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每年评定“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二等3300元/年,三等2400元/年,社会助学金根据当年实际情况发放。同时,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适量的勤工助学岗位和临时困难补助。
(四)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对应征入伍、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对于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五)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凑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以在开学报到时,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够顺利入学。
8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考生登录大连民族大学招生网查询相关招生信息和录取结果。
咨询电话:0411-87656067
传真:0411-87656638
监督电话:0411-87531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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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路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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