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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江汉大学招生章程

2025-01-18 08:56:21 | 大学科目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综合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42011072隶属于:湖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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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江汉大学招生章程

江汉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2022年高考志愿填报就要开始了,相信很多考生对江汉大学2022年全日制本科招生简章一定很感兴趣吧!下面是由我为大家整理的“江汉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大学科目网

江汉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精神,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保证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简称招生工作,下同)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校名为江汉大学(国标代码:11072),注册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路8号(邮政编码:430056)。学校网址:www.jhun.edu.cn,招生就业信息网:zjc.jhun.edu.cn。

第三条

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公办、综合性普通高等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

第四条

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的主要类别为:普通高考生(含统考录取学生、艺术体育类学生、高水平运动队学生、地方专项计划学生、定向对口援疆计划学生)、运动训练专业单招学生。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校普通本科招生领导小组是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领导及决策机构,由校长、分管校领导、纪委书记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面领导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等,并对招生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第七条

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是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决策咨询、民主管理和监督机构,由校长、分管校领导、纪委书记、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教师、学生、杰出校友代表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研究、审议招生政策和制度,监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维护招生公平公正。

第八条

学校普通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和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招生政策和规定,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九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在湖北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依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人才市场需求、学科发展以及促进地方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招生来源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预留少量计划。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投放到报考我校踊跃、优质生源集中的省(区、市)。

第十二条

学校将湖北省教育厅批准后的分省分专业计划,按要求报送到各省招生考试机构(以下简称省级招办),并通过各省级招办和其它官方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入学考核

第十三条

报考全日制普通本科的考生(除运动训练专业考生、部分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外)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考运动训练专业和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须参加按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组织的专业测试和文化考试。

第十四条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按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的要求,参加相关省级专业统(联)考。

第十五条

报考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级组织的体育专业术科测试。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招生政策、规定和录取分数线,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考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并已投档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05%,对招生计划量大的省份,学校可根据生源分布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十八条

学校原则上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委员会有关考生加分的政策。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用于本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

第十九条

学校按照分数优先、结合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对于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通过征集志愿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同时,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的专业志愿须符合我校的选考科目要求。学校不录取无我校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条

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学校原则上遵循考生专业志愿,以考生所在省份的投档规则和投档成绩(含同分排序成绩)排序,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对部分报考超额或缺额专业,经省级招生机构批准,学校根据生源和志愿情况,对相关专业和计划进行调增或减停,实行调剂录取,其中: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只能在同一专业组内调剂录取。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作退档处理。

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办法。

第二十一条

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在文化投档成绩达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统考成绩合格并已投档的考生中,按以下规则录取:对有规定投档成绩的省份,按生源所在省的投档规则和投档成绩排序录取;对没有规定投档成绩的省份,按综合成绩 [专业统考成绩×60%+文化投档成绩×40%]排序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第二十二条

音乐类与舞蹈表演专业,在文化投档成绩达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统考成绩合格并已投档的考生中,按生源所在省投档规则和投档成绩排序录取,且身高均须达到规定的标准,相关专业考试科目须符合下列要求:

音乐表演(器乐表演)专业:主科器乐须为钢琴、竹笛、二胡、扬琴、琵琶、古筝。

音乐表演(声乐表演)专业:主科须为声乐。

舞蹈表演专业:只招中国舞、芭蕾舞、现代舞等艺术舞蹈。

第二十三条

表演(服装表演与设计)专业,在文化投档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统(联)考成绩合格并已投档的考生中,按生源所在省投档规则和投档成绩排序录取,且身高须达到规定的标准。

第二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对于文科和理科(含首选科目为历史和物理,下同)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按照文理科分别排序录取;对于不分文科和理科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录取时不分文理、统一排序;若生源所在省份有特殊规定的,则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体育类专业(不含运动训练专业)在专业术科成绩和文化投档成绩均达到所在省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并已投档的考生中,按生源所在省相关投档规则和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六条

运动训练专业实行单独招生,由学校确定录取标准,经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审批录取,并报国家体育总局备案。具体录取标准按当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按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报考外语类专业和会计学(ACCA)、金融学(CFA)专业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110分(满分150分)。

第二十九条

外语类专业只招本语种和英语考生,其它本科专业原则上不受语种限制,但进校后公共外语课程以大学英语为主。学校另开设有大学日语、大学德语和大学法语等语种课程,学生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一个语种修读。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会计学(ACCA)、金融学(CFA)等专业均以英语组织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第三十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除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外,下列专业考生身高须达到规定的标准:

音乐类与舞蹈表演专业:男生1.70米(含)、女生1.60米(含)以上;

表演(服装表演与设计)专业:男生1.80米(含)、女生1.65米(含)以上。

第三十一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会计学(ACCA)、金融学(CFA)专业只在明确填报该类专业志愿的考生中录取,且录取后不得转入其它专业。

第六章 收费及奖、助、贷学金

第三十二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以及教材费等费用。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包括专业注册费和课程学分学费,具体收费标准和办法,按湖北省物价局规定执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按照学年收取学费,其中出国留学学生第四学年国内学费按普通同类专业学年学费标准收取。会计学(ACCA)和金融学(CFA)专业除正常学费外,另须按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每年单独收取课程培训费。

第三十三条

学校制定了一系列学生奖励、勤工俭学、助学贷款等方面的制度。学校设立了校长奖学金、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毕业生奖学金以及各类单项奖学金等项目。另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市)政府奖学金、社会团体(单位)、个人设立的专项奖学金等。

第三十四条

凡取得江汉大学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由学生入学前在生源所在地办理。同时,学生入学后还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第三十五条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克服生活困难,更好地完成学业,学校积极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实践机会,推荐和安排经济困难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要进行全面的入学资格复查,对艺术、体育类专业等特殊类型录取新生开展入学专业复测。复查不合格者,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原户籍所在地。

第三十七条

学生修满规定的学业学分,成绩合格,由江汉大学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江汉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十八条

学校通过江汉大学校园网(www.jhun.edu.cn)和招生就业信息网(zjc.jhun.edu.cn)发布有关招生信息及录取结果。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27-84237298;微博:@江汉大学_招就处;微信公众号:江汉大学本科招生。

第三十九条

学校不委托也不允许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介入学校招生工作。

第四十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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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体育运动的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9〕1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克拉玛依校区(以下简称校区)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建设需要,特制定本简章。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招生代码19414。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安定路355号。克拉玛依校区招收的高水平运动员在克拉玛依校区学习。克拉玛依校区招收项目为羽毛球。考生填报时请正确填写。
一、克拉玛依校区招收项目与招生计划
项目
小项
招生计划数
羽毛球
男子
0-6
女子
0-6
二、报名条件
生源所在地在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
3.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注:(1)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学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校区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2)运动等级证书需与生源所在省市相对应。
(3)鉴于我校“一校两地”的办学情况,考生应按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和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分别报名,不得兼报,并按照报名校区参加测试。
三、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2020年1月8日—2020年2月7日)
考生须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网址 ,按系统使用说明进行注册后,根据要求准确完整填写申请表,并经签字确认后扫描或拍照上传完成网上报名。
1.报名系统中,考生根据个人体育特长填报一个项目类别,如:羽毛球。选报的体育专业志愿不超过1个。
2.考生须如实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2020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申请表”(简称“申请表”),其中成绩信息、综合信息由毕业学校审核,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申请表”扫描件、运动员等级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通过系统提交。
(二)邮寄初审材料(截至2020年2月7日,以EMS寄出邮戳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考生须使用A4纸打(复)印相关材料,并务必通过EMS(邮政特快专递)寄送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安定路355号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李凯琳老师收,联系电话18209901247,邮编834000,信封上注明“高水平招生报名”。
报名材料包括:
1.申请表(含个人简历),通过报名系统生成并打印,本人签字、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2.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2020年高水平运动员报考推荐表》,推荐表中请注明推荐人联系方式,中学体育教研室负责人推荐意见和签字,校长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
4.提供有效的高中阶段二级(含)以上国家等级运动员证书复印件。
5.考生登录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 ,并使用A4纸打印出本人运动员等级证书资料。
6.提供有效的高中阶段运动会秩序册、成绩册、比赛获奖证书或竞赛成绩证明复印件。
考生、推荐人和所在中学须对以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网上报名材料和完整的纸质报名材料缺一不可。无论录取与否,申请材料概不退还,请考生保留重要原件。
四、选拔程序
(一)初审
校区将组织专家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结合校区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根据考生政治思想表现、学习成绩和专项水平等,确定初审合格名单。
2020年2月28日起已报名考生可以在报名系统中查询初审结果。
2020年3月6日13:00—3月13日12:00,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二)报到与体检
1.通过初审考生凭准考证到我校北京校区参加选拔测试,须提供本人身份证、高中阶段二级(含)以上国家等级运动员证书、整册运动会秩序册与成绩册、成绩证书、竞赛成绩证明等原件,以及一寸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4张。
2.凡参加校区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的考生须购买测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凡参加校区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的考生须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并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者,方允许参加测试。校区将抽取部分考生进行兴奋剂检测,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抽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测试资格。
报到时间:2020年3月14日上午(8:00-12:00)
报到地点: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北京校区体育馆形体房
体检时间:2020年3月14日下午
体检地点: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校医院
(三)测试
1.测试时间:2020年3月15日
2.测试地点: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北京校区体育馆
3.测试内容
羽毛球项目测试内容为单打比赛,依据比赛成绩进行选拔。
五、录取
(一)入选资格
校区在高水平运动队选拔过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对于达到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标准,符合校区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条件和运动队发展需要的考生,择优给予入选高水平运动队资格。入选高水平运动队资格名单上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区、市)招办审批、并在教育部高考阳光平台和校区本科招生网上公示。
(二)填报志愿
考生专业志愿填报为克拉玛依校区经济学类、会计学、俄语三个专业。
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当年有关政策执行。
(三)录取
1.入选校区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资格名单的考生须参加高考报名,并参加统一高考,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报考校区者,校区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录取。
2.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运动员,录取分数可降至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此类录取人数不超过校区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
3.符合教育部关于高水平运动员单招条件(获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文化课实行全国统考,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考生须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上进行考试报名,具体报名时间、考试时间及其它相关事宜请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公布的内容为准。待文化课测试成绩公布后,校区根据运动队建设需要,划定文化课考试分数线,确定单独招生入选考生名单并公示。此类录取人数不超过校区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4.对于高考改革和其他合并本科批次(含合并二本、三本批次)省份,二本线按照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高水平运动队”相应合格录取控制线执行。
六、监督机制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校区将严格审查考生报名资格、认真履行选拔程序。校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高水平运动队选拔录取领导工作,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组负责具体实施,所有测试项目将进行全程录像,校区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校区成立特殊类型招生考试仲裁小组,依据相关办法和程序,处理特殊类型招生中所涉及专项测试的争议申诉。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申请并参加测试。报名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生的报名与测试资格。
3.校区将在入学后对所录取的学生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和运动水平复测,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者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4.监督电话:0990-6633063
七、管理
被校区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
八、其他事项
1.学校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录取工作或提供录取中介服务。
2.考生参加测试时,学校不安排接站和住宿,往返路费、食宿费用由考生自理。
3.考生没有进行网上注册报名的不允许现场报名。
4.考生须按测试时间、地点的要求准时到达测试场地。
5.考生参加测试前由自己准备相关运动服装、运动鞋、护具等装备。
6.若教育部或生源所在省(区、市)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九、联系方式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安定路355号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文理学院体育系
邮编:834000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8209901247
E-mail:bkzs@cupk.edu.cn
十、本简章经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解释权归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本科招生办公室所有。

2022年江汉大学招生章程

大学科目网(https://www.whdxky.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2022年江汉大学招生章程的相关内容。


2022年江汉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江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22年4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精神,深入实施高 校招 生“阳光工程”,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保证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 工作 (简称招生工作,下同)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校名为江汉大学(国标代码:11072),注册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路8号(邮政编码:430056)。学校网址:www.jhun.edu.cn,招生 就业 信息网:zjc.jhun.edu.cn。

第三条 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公办、综合性普通高等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

第四条 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的主要类别为:普通 高考 生(含统考录取学生、 艺术 体育 类学生、高水平运动队学生、地方专项计划学生、定向对口援疆计划学生)、运动训练专业单招学生。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校普通本科招生领导小组是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领导及决策机构,由校长、分管校领导、纪委 书 记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面领导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等,并对招生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第七条 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是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决策咨询、民主管理和监督机构,由校长、分管校领导、纪委书记、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教师、学生、杰出校友代表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研究、审议招生政策和制度,监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维护招生公平公正。

第八条 学校普通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和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招生政策和规定,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九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在 湖北 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依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人才市场需求、学科发展以及促进地方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招生来源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预留少量计划。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投放到报考我校踊跃、优质生源集中的省(区、市)。

第十二条 学校将湖北省教育厅批准后的分省分专业计划,按要求报送到各省招生 考试 机构(以下简称省级招办),并通过各省级招办和其它官方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入学考核

第十三条 报考全日制普通本科的考生(除运动训练专业考生、部分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外)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考运动训练专业和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须参加按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组织的专业测试和文化考试。

第十四条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按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的要求,参加相关省级专业统(联)考。

第十五条 报考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级组织的体育专业术科测试。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招生政策、规定和 录取分数线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考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我校最低录取 分数线 以上并已投档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05%,对招生计划量大的省份,学校可根据生源分布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十八条 学校原则上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委员会有关考生加分的政策。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用于本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

第十九条 学校按照分数优先、结合 志愿 的原则进行录取。对于 平行志愿 投档的省份,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通过征集志愿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同时,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的专业志愿须符合我校的选考科目要求。学校不录取无我校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条 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学校原则上遵循考生专业志愿,以考生所在省份的投档规则和投档成绩(含同分排序成绩)排序,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对部分报考超额或缺额专业,经省级招生机构批准,学校根据生源和志愿情况,对相关专业和计划进行调增或减停,实行调剂录取,其中: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只能在同一专业组内调剂录取。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作退档处理。

我校在 内蒙古 自治区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办法。

第二十一条  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在文化投档成绩达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统考成绩合格并已投档的考生中,按以下规则录取:对有规定投档成绩的省份,按生源所在省的投档规则和投档成绩排序录取;对没有规定投档成绩的省份,按综合成绩 [专业统考成绩×60%+文化投档成绩×40%]排序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第二十二条 音乐类与舞蹈表演专业,在文化投档成绩达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统考成绩合格并已投档的考生中,按生源所在省投档规则和投档成绩排序录取,且身高均须达到规定的标准,相关专业考试科目须符合下列要求:

音乐表演(器乐表演)专业:主科器乐须为钢琴、竹笛、二胡、扬琴、琵琶、古筝。

音乐表演(声乐表演)专业:主科须为声乐。

舞蹈表演专业:只招中国舞、芭蕾舞、现代舞等艺术舞蹈。

第二十三条 表演(服装表演与设计)专业,在文化投档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统(联)考成绩合格并已投档的考生中,按生源所在省投档规则和投档成绩排序录取,且身高须达到规定的标准。

第二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对于文科和理科(含首选科目为历史和物理,下同)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按照文理科分别排序录取;对于不分文科和理科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录取时不分文理、统一排序;若生源所在省份有特殊规定的,则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体育类专业(不含运动训练专业)在专业术科成绩和文化投档成绩均达到所在省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并已投档的考生中,按生源所在省相关投档规则和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六条 运动训练专业实行单独招生,由学校确定录取标准,经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审批录取,并报国家体育总局备案。具体录取标准按当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按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报考外语类专业和会计学(ACCA)、金融学(CFA)专业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110分(满分150分)。

第二十九条 外语类专业只招本语种和英语考生,其它本科专业原则上不受语种限制,但进校后公共外语课程以大学英语为主。学校另开设有大学日语、大学德语和大学法语等语种课程,学生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一个语种修读。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会计学(ACCA)、金融学(CFA)等专业均以英语组织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第三十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除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外,下列专业考生身高须达到规定的标准:

音乐类与舞蹈表演专业:男生1.70米(含)、女生1.60米(含)以上;

表演(服装表演与设计)专业:男生1.80米(含)、女生1.65米(含)以上。

第三十一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会计学(ACCA)、金融学(CFA)专业只在明确填报该类专业志愿的考生中录取,且录取后不得转入其它专业。

第六章  收费及奖、助、贷学金

第三十二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 学费 、住宿费以及教材费等费用。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包括专业注册费和课程学分学费,具体收费标准和办法,按湖北省物价局规定执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按照学年收取学费,其中 出国留学 学生第四学年国内学费按普通同类专业学年学费标准收取。会计学(ACCA)和金融学(CFA)专业除正常学费外,另须按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每年单独收取课程培训费。

第三十三条 学校制定了一系列学生奖励、勤工俭学、助学贷款等方面的制度。学校设立了校长奖学金、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 毕业生 奖学金以及各类单项奖学金等项目。另有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省(市)政府奖学金、社会团体(单位)、个人设立的专项奖学金等。

第三十四条 凡取得江汉大学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由学生入学前在生源所在地办理。同时,学生入学后还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第三十五条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克服生活困难,更好地完成学业,学校积极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实践机会,推荐和安排经济困难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新生 入学后,学校要进行全面的入学资格复查,对艺术、体育类专业等特殊类型录取新生开展入学专业复测。复查不合格者,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原户籍所在地。

第三十七条 学生修满规定的学业学分,成绩合格,由江汉大学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 毕业 证书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江汉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十八条 学校通过江汉大学校园网(www.jhun.edu.cn)和招生就业信息网(zjc.jhun.edu.cn)发布有关招生信息及录取结果。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27-84237298;微博:@江汉大学_招就处;微信公众号:江汉大学本科招生。

第三十九条 学校不委托也不允许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介入学校招生工作。

第四十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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